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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方案】关于召开区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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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区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妇联联系广大妇女群众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妇女投身和谐濠江建设,拟于今年12月份召开濠江区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同时选举产生濠江区妇女第二届执委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国妇女十大精神和区二届党代会、人大二次会议精神,分析、研究妇女工作的现状及面临的形势,总结妇女工作的客观规律,研究部署新一届妇女工作。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配备好领导班子,以便更好地发挥妇联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动员和带领我区广大妇女深入学习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半边天”的作用。

二、大会时间、主要议程、会期及经费

1、召开时间:濠江区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拟于200812月。

2、会期:2天。

3、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执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濠江区妇女第二届执委会。

4、大会经费:由财政专项核拨。

三、代表名额、条件及产生办法

1、代表名额:本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定143名,特邀代表10名,列席代表10名。

2、代表条件: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各行各业中成绩突出,关心妇女儿童事业,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议事协调管理能力并被妇女群众所信任,要充分体现妇女群众的意志。

3、代表结构:代表名额的分配原则既要考虑多层面,又要考虑工作需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代表中妇女工作者占50%左右,各战线先进人物、机关、保教人员、烈军属、个体户及归侨、侨眷、统战等方面的代表占50%左右。其中,非党代表占25%,先进人物代表占10%左右,适当照顾妇女较多的单位(名额分配见附表)。

4、代表产生办法:根据代表条件和名额分配,由各街道和各关部门广泛征求所在单位的意见,经过充分酝酿,民主协商,自下而上,推荐产生。各选举组织单位要严格按照代表条件、结构比例、产生程序选举产生代表,填写《妇女代表登记表》连同代表产生情况说明于1020日前送交区妇联,由濠江区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四、濠江区妇联第二届执行委员会的组成及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濠江区妇联第二届执行委员会拟由21名执委组成。常委委员会委员拟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

执委候选人按照执委的条件,要注意选拔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强,文化程度高,德才兼备的优秀中、青年女干部,通过自下而上协商推荐确定,报区委审核同意,经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充分酝酿讨论,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确定执委候选人名单,参加正式选举。执行委员会通过差额选举产生。常委候选人要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考察筛选,提出建议名单,报区委审批后提交全体执委酝酿讨论,再由大会主席团根据执委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本届执委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主席、副主席、常委从执委中通过等额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人选征求市妇联的意见后报区委审批,选举结果报市妇联备案。

五、组织领导

为做好会议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拟成立濠江区妇联第二次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程晓群任组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喜明、区妇联主席郑赛英任副组长,区委组织部和区妇联机关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组织组、资料组、宣传组和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

召开濠江区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是我区妇女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妇女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中国妇女十大精神,为建设和谐社会,努力开创妇女工作的新局面,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各级妇女组织要以此为动力,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大、全国妇女十大精神,宣传召开代表大会的意义,引导妇女投身我区的文明建设,发动和鼓励广大参加“巾帼建功”、“双学双比”和“文明家庭”等竞赛活动,创造新成绩,以崭新的姿态迎接濠江区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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