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几点思考
国税部门作为国家行政经济职能部门,在经济领域中集行政权、执法权于一身,是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个形象窗口。然而,国税系统中近几年出现了少数党员干部以税谋私,违法犯罪案件,既损坏了国税形象,又损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如何按照上级要求,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是国税部门一项极为重要和紧迫的任务。
一、加强教育,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呈现多元化状态,在一些不良思潮的影响下,有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自我纪律教育,动摇了共产主义信念,与党和人民的利益背道而驰,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些人发生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个人放松学习,放松自我约束,没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淡忘党规党纪,是发生问题的根本原因。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对全体党员干部加强教育,加强监督管理。但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意识形态从封闭转向开放,许多理性概念对肢解、歪曲等等,这也是发生问题的外部原因。因此,加快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意义重大。
首先要将纪律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开展党纪法规教育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做到通过经常性的教育,当前重点要抓好“两个条例”的学习教育,用“两个条例”规范党员干部的言行,使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坚定政治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纪国法。
其次要将教育形式多样化。在传统教育方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教育形式和方法,开展灵活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把寓教于乐、寓教于看、寓教于听有机结合起来,力求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达到触动人们思想和灵魂之目的。
再次要加大正反典型教育的力度。要及时发现和宣传廉洁奉公、积极努力工作学习、善于创新、大胆管理、严格要求、一身正气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对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要及时总结宣扬,对一些不良现象和苗头性问题要坚决纠正或处理,这是最好的、最有说服力的教育,也是一个单位树立正气的有效途径。
最后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和电化教育设施开展廉政教育。主要是在内部信息网上,开展学习交流,宣扬先进,交流经验和方法。特别要利用全国性的一些重大案例为教材进行警示教育,以增强干部的廉洁从政,洁身自好意识。
二、健全制度,打造廉政建设立体“防护网”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政策和要求与党员干部身处的社会环境、家庭条件和各种各样的新情况新矛盾不断产生;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随时都对瞄准着有税收执法权的同志,一有机会一些糖衣炮弹就会趁虚而入,没有严格的、规范的、铁一般的纪律约束是不行的。因此,建立和完善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尤为重要。过去出台了许多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的变化,有个别制度的一些内容现在已不完全适应。所以,制度必须不断地修改和完善,才能适应新的形势。在制度建设上,一方面,每年年初都要征求全体干部对现行各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对现行的制度、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另一方面,要针对新形势、新情况制定新制度来规范干部的行为。在廉政建设方面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廉政保证金制度》、《礼品礼金实名登记制》、建立和完善诺廉、践廉、述廉、评廉、考廉、示廉的“六廉”制度、坚持对“一把手”进行考廉述廉和廉政谈话等等,切实形成一个立体的“廉政防护网”。此外还要实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过错追究制、文明办税八公开和公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评制,推行“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切实通过环环相扣的制度,形成一个廉政建设的制度体系,实现以制度管事管人。在此基础上,要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各项制度的工作,不仅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努力,更需要各级领导来齐抓共管。
其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深入贯彻落实各项制度的重要保障,一定要抓住不放。责任书上明确规定,领导班子的正职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而且特别将教育、管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重要内容。这体现了贯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体现了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切实关心爱护干部的具体工作措施。因此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苏国税党字(2003)43号]和《苏州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考核追究办法》[苏州国税(2002)32号]两个文件精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好长远目标和阶段性计划,有步骤分阶段组织好实施,以保证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把党风廉政建设搞得更好。
三、强化监督,构建行之有效的监控机制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会产生腐败。税务系统的干部都有一定的权力,如果用权不当或不按规定办事,就有可能造成失误,甚至走向腐败之路。因此,要从关心爱护每一个税务干部出发,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狠抓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变“秋后算帐”为“田间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要健全内部制约机制。把内部监督重点放在那些税收执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所谓重要环节,就是容易产生各种问题、滋生腐败的工作环节和涉税事项。主要包括:稽查部门的检查环节、一般纳税人认定环节、新办企业实地调查环节、发票缴销发售环节以及税收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等环节。对于这些重要环节,要有严格的业务要求和严密的责任监督及责任追究。如对稽查部门的检查环节,除要实行选案、查案、审理、执行四环节相互分离外,还要严格实行涉税案件项目必查制度、抽复查制度、回访制度、重大案件经审理委员会审理制度,从而确保稽查案件的质量。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中的执行标准、认定审批程序,发票管理行为中发票领购、发票使用、发票违章处罚和个体定额等关键环节,实行公开办事制,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要切实加强对纳税评估、责任区管理岗位的管理与监督,全面推行征管质量和税收执法管理体系,使容易产生执法过错、渎职失职等大量的自由裁量行为在流转层面上得到有效地预防和控制,确保税收执法权运行到哪里,对权力的规范和制约就延伸到哪里,真正杜绝执法权力监控的“真空”。
二要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在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方面,一方面要增强税收执法透明度,对外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资料,办培训班、公告会,国税网页等方法和途径及时把国家的最新税收政策变动情况告知纳税人,使广大纳税人足不出户就能全面了解到税收政策信息。另一方面,要在社会各领域聘请行风监察员,定期召开行风监察员座谈会,发放测评表,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及时掌握税务干部依法行政及廉政建设情况。除此之外,还要通过开展走访纳税人活动,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等措施不断健全外部监督机制,畅通外部监督渠道,推动和促进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朝着健康方向发展。
三要建立廉政勤政评估机制。主要通过五个方面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测评。一是领导层面,主要是市四套班子、乡镇领导;二是市局、分局二级特约行风监察员;三是社会各界,主要是与国税联系较多的机关部门及街道居委;四是纳税人;五是基层干部,做到每个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如何,不是自己说了算,要让纳税人和群众来评价,让社会各界来打分。
四要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一方面要加大对全系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检查考核力度。在加强日常检查督促的基础上,每年组织两次全面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与个人奖金挂钩。同时,针对检查考核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通报全系统,以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自觉维护国税形象。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章办事,认真执行制度,敢于动真格。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行使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要旗帜鲜明,决不回避,更不姑息迁就,而是正视问题,认真负责查实是非,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