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研、调研工作制度
1、建立重大决策调研制度。凡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通过县委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县党代会、人代会形成的工作报告和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的决策,必须进行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没有经过充分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决策议案不能提交讨论。
2、建立重大决策跟踪调研制度。重大决策作出后,要安排人员对决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调研,以便及时掌握决策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决策的有效实施。
3、建立制定年度调研计划制度。各乡镇、各部门每年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确定年度调研工作重点,列出调研题目,制定年度调研计划。调研工作的重点是: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政策性调研,运用切实可行的政策和策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开展工作性调研,确保工作落实;围绕社会经济发展和关系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对策性调研,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推动全局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开展县情调研,切实做到心中有数。
4、要坚持和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围绕“摸实情、听真话、抓典型、出真招”改进调查研究的作风和方法。到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