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规划】拜泉县2012-2030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规划编制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上轮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结合拜泉县“十二五”规划要求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契机,对原《拜泉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做出调整、修编。
第2条 规划编制依据
1.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0.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08)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2.法规
(1)《……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1997.05)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重要标准规范
(1)《黑龙江省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规范》(DB23/T1014-2005)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4)《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 97—2003)
(5)《黑龙江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规范》(DB23/T984—2005)
4.重要文件
(1)《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撤并村屯规划纲要的通知》(黑建村[2011]13号)
(2)关于印发全省《县(市、区)域镇村居民点空间布局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建村[2011]36号)
(3)《拜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5.相关规划
(1)《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2)《黑龙江省村镇体系规划(2007-2020)》
(3)《齐齐哈尔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4)《拜泉县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5)《黑龙江省老工业基地振兴总体规划》
第3条 规划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推进“生态立县、招商兴县、企业强县、牧业富民”发展战略,实现国民经济稳步增长,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推动城市发展模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建设“节约型城市”的思路,抢抓机遇,进中求快,强化基础,勇于创新,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生态化战略,为拜泉县的城市发展提供可持续、生态化、园林化、人性化的空间载体;争创机制市场化、区域城镇化,促进全县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和谐全面进步,建设生态园林城市。
第4条 规划期限与范围
1.规划期限
本次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012-2030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2012-2015年。
2.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分为县域、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1)县域
县域规划范围:县域行政区划范围,包括所辖的7个建制镇、9个乡,面积3597.01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
本次城市规划区范围,北起兴华乡中和村、春发村、长久村村界,南至拜泉镇一心村、利民村村界;东起上升乡团结村、永安村村界以及兴国乡双仁村村界,西至丰产乡永利村村界。规划区范围包含本次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双阳河湿地、周边村庄及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等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总占地面积约207 km2。
(3)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南起鸡讷公路、北至袁家屯村庄用地边界,东起双仁村王大馒头屯,西至向前村向前屯村庄用地边界,占地面积约45 km2,其中2030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1721.50 hm2。
第5条 强制性条文
文本中强制性条文采用带下划线的黑体字表示。
第二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县域发展战略规划
第6条 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继续坚持“生态立县、招商兴县、企业强县、牧业富民”发展战略,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经济总量翻番为目标,以发展工业为重点,发挥一个优势(资源优势),发展两大经济(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壮大三大产业(绿色食品、新能源、林木)。
第7条 产业发展战略
1.推动科技创新,优化发展战略
2.坚持集约、集聚发展,凸显产品特色
3.注重生态,循环经济战略
4.多元主导,产业支撑战略
第8条 城乡统筹发展战略
1.理清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之间的关系。
2.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3.强化龙头企业的产业支撑作用。
4.加强创新多元化投入机制。
5.完善城乡一体化制度,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第9条 经济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8.4亿元,年均递增15%;全口径财政收入达到4亿元,年均递增15%;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分别递增9.4%、21.9%、13.9%,产业结构调整为33.4:33.5:33.1。
至202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158.5亿元,年均递增10%;全口径财政收入达到7亿元,年均递增12%;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分别递增8.5%、15.6%、16.5%,产业结构调整为27.5:37.8:34.7。
至2030年,全县生产总值达到342.2亿元,年均递增8%;全口径财政收入达到18.2亿元,年均递增10%;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分别递增8.2%、16.4%、18.2%,产业结构调整为14.5: 41.3:44.2。
第10条 社会发展目标
至2015年,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27.26%。义务教育入学率、毕业率均达到100%;高中入学率达90%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贡献率达到6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率达到8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100%,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达到80%,农村人群达到35%。
至2020年,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35.42%。义务教育入学率、毕业率均达到100%;高中入学率达到95%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贡献率达7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率达到8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100%,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达到90%,农村人群达到50%。
至2030年,全县城镇化水平达到50.59%。义务教育入学率、毕业率均达到100%;高中入学率达到99%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贡献率达8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率达到9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100%,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达到100%,农村人群达到60%。
第11条 生活质量目标
至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6040元,年均递增13%,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30元,年均递增13.6%。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5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8平方米。
至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8300元,年均递增1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2900元,年均递增10%。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0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
至203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3400元,年均递增10%,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850元,年均递增8%。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0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50平方米。
第12条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近期至201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5%,农村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
中期至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6%,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0%,农村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
远期至203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5%。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5%,农村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
第二节 县域总人口及城镇化水平预测
第13条 总人口预测
预测到2030年,拜泉县县域总人口55万人。
第14条 城镇化水平预测
预测到2030年,拜泉县城镇人口为24.8万人,拜泉县的城镇化水平为45.09%。
第三节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15条 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第一级:拜泉县县城,人口规模150000人;
第二级:重点镇,人口规模10000-20000人的六个重点镇,分别是长春镇、兴农镇、国富镇、三道镇、龙泉镇、富强镇;
第三级:一般乡,人口规模2000-10000人的9个乡,分别是爱农乡、大众乡、丰产乡、上升乡、时中乡、新生乡、兴国乡、兴华乡、永勤乡。
第16条 职能结构规划
第17条 空间结构规划
在规划期内,形成拜泉县县城——重点镇——一般乡的“一心、六重点、三轴线”空间结构体系。
第四节 县域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规划
第18条 产业空间总体布局
规划未来产业空间发展采取“产业集聚,轴带拓展,极点增长”的布局模式,构建“一心、六重点、三轴线”的放射型总体布局结构,构建“产业增长点—产业集聚区—产业带”的产业空间发展格局。
第19条 经济区划
1.西南平原经济区:爱农乡、富强镇
2.西北部和中部低丘陵经济区:长春镇、兴农镇、大众乡、兴华乡
3.东部丘陵经济区:国富镇、三道镇、上升乡、兴国乡、新生乡
4.“三河”流域经济区:拜泉镇、三道镇、丰产乡、永勤乡、兴国乡
第五节 县域旅游发展规划
第20条 旅游业定位
拜泉县是以生态旅游为重点,以保护良好旅游生态环境………,发展独具拜泉特色的旅游观光、度假和商务会议的旅游目的地。
第21条 旅游发展总体布局规划
本次拜泉县旅游发展总体布局规划在时间上划分为一日游和多日游两种类型;在地域上划分为“一心三带十区”,“一心”即将拜泉县城规划为管理生活中心;“三带”即五岭峰旅游度假带、仙洞山旅游揽胜带、小城镇建设观光带;“十区”即丁家沟生态农业观光旅游区、五岭峰森林生态旅游体验区、小庐山休闲度假区、通双休闲渔业与小流域治理示范区、龙泉养生保健区、农家乐农事体验区、野生梅花鹿观赏区、仙洞山森林浴场区、新世纪水库休闲娱乐区、拜泉生态公园。
第六节 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第22条 公路交通发展目标
公路网布局:以拜泉镇为中心,形成以哈黑公路、依拜公路、克拜公路、明拜公路和海拜公路以及规划的通肇公路为骨架,乡、村公路为延伸的公路网结构。
公路发展规模和目标:实现全县乡镇通达率达到100%,行政村通达率100%。
第23条 公路交通发展规划
拜泉县公路总体布局规划为:“一环、一横、五纵”,规划总里程512.245公里。
1.一环:
从新生乡作为工程起点,经过原兴泉乡、富强镇、永勤乡、长荣乡、长春镇、新建乡、大众乡、兴农镇、建国乡、上升乡,终点又回到了新生乡;总长为186.365公里。
2.一横:
一横总长73.5公里,规划建设里程73.5公里,路线起止点为永勤乡—国富镇。
3.五纵:
一纵全长43.78公里,饶讷公路拜泉段,“十二五”规划建设里程43.78公里;
二纵总长为51.6公里,规划建设里程51.6公里,路线起止点克拜界—拜明界;
三纵全长为50.98公里,从克拜界—拜泉—兴国乡—新生乡—三道镇,规划建设里程50.98公里,路线起止点克拜界—拜明界;
四纵全长为66.4公里,从大众乡—丰产乡—永勤乡—富强镇—爱农乡,规划建设里程66.4公里,路线起止点大众乡—爱农乡;
五纵全长39.62公里,从克东县东龙村—兴隆村—爱护村—通肯村—三道镇,规划建设里程39.62公里。
第24条 铁路规划
规划期内修建哈尔滨至北安的铁路,在拜泉镇区设站场,提升拜泉县的交通运输能力,保证旅客及货物的快速转运。
第七节 县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第25条 给水工程规划
1.规划用水量
规划至2030年全镇域综合用水量为7.74万m3/d。
2.供水工程规划
根据水源的水质情况、供水规模等,选择适宜的水处理方式及处理设备,供水水质必须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供给居民生活用水。
拜泉县域内各乡镇供水水源多数为地下水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较好。
拜泉县保持现状供水厂位置不变,拟扩建水厂规模至2.5万m3/d,远期在东部工业区新建水厂2.5万m3/d,总计供水规模5万m3/d。
规划远期供水规模为5万m3/d。
3.水源保护及水质监测系统规划
地下水供水的水源保护区应在水源井周围10米的范围内不得设置生活居住区和禽畜养殖场,渗水的厕所、渗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及绿化。地表水保护区根据水源的位置,参考相关的技术规范进行划定。水厂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面过程管理,及时掌握城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并定期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供水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督促限期整改。
第26条 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
拜泉县老城区合流制排水体制不变,新城区采用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附近水体。污水集中到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具体确定。其它村屯根据情况可采用分流制或合流制。污水处理后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可以排入附近水体。
2.规划污水量计算
根据《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污水量宜根据平均日综合用水量乘以污水排放系数确定。
根据县域村镇用水量预测,至2030年规划期末最高日污水量为6.23万m3/d。
3.污水处理厂
规划期内,拜泉县进一步扩建现有污水处理厂,位于镇区西南侧,城区居住区的下风向,占地2公顷,处理规模为:近期2万m3/d,远期4万m3/d。
其它各城镇也应修建相应污水处理厂,县域内各村屯修建氧化塘等简易处理设施处理污水,污水量按生活用水量80%计,处理方式根据情况具体确定。污水处理后水质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可以排入附近水体。
第27条 供电工程规划
1.电量、负荷预测
2.电源规划
220kV变电所:建议在拜泉县西侧建设220kV拜泉变,初期规模120MVA,远期规模为240MVA。
110kV变电所:规划期内新建110kV三道变,110kV王永安变,110kV拜泉南变,原有35kV龙泉变升级为110kV,
35kV变电所:规划区内新建35kV变电所13座,分别为35kV富强变、35kV时中变、35kV用勒变、35kV长荣变、35kV光荣变、35kV大众变、35kV建国变、35kV国富变、35kV王福林变、35kV贾家变、35kV兴国变、35kV韩家变、35kV兴泉变。
3.供电网规划
110kV电网:110kV实现由220kV克山变直配供电,形成以220kV变电所为中心的比较明确的供电分区。
35kV电网:35kV高压配电网按辐射网建设,由不同的110kV 变电所取得电源。
第28条 电信工程规划
1.固话容量预测:预测规划期末拜泉县域内市电话装机容量为15万门。
2.移动通信容量预测:规划期末移动通信拥有量达到53万部。
第29条 邮政工程规划
在丰产支局增设1名投递员负责原长荣支局收寄投递工作。华光支局拟撤并到三道镇支局,并在三道镇支局增设1名投递员负责原华光支局收寄投递工作。建国支局拟撤并到兴农支局,并在兴农支局增设1名投递员负责原建国支局收寄投递工作。新建支局拟撤并到长春镇支局,并在长春镇支局增设1名投递员负责原新建支局收寄投递工作。县局拟在县城北三道街、客运站对面增设1个金融网点拟命名为北官储蓄所,此网点将改变县城北部无金融网点的现状,为居民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
第30条 广播电视规划
全县广播人口混合覆盖率达100%,电视人口混合覆盖率达到100%,有线数字电视入户率达到90%以上。
第八节 县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
第31条 教育设施规划
1.高中教育
适当增大现有普通高级中学的规模和数量。
2.义务教育
调整的重点在于农村小学教育网点。积极在农村创办寄宿制小学。大力创办寄宿学校,逐步完善寄宿制学校管理办法。主要在长春镇、兴农镇、国富镇、三道镇、龙泉镇和富强镇建设。
3.职业技术教育
扩大综合性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学校,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专业、科目,并达到国家级重点职业中心标准,拓展培训对象。
4.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
建成县特殊教育中心和幼儿教育中心,提高办学条件和教师素质,使幼儿入园(班)比例达到95%。
第32条 文化体育设施规划
文化站、青少年活动中心:在县城、重点镇镇区和一般乡集镇设置;
文娱活动室:在县城、重点镇镇区和一般乡集镇设置;
影剧院:在县城和重点镇设置,一般乡可考虑设置;
体育场馆:在拜泉镇设置体育场馆,在长春镇、兴农镇、国富镇、三道镇、龙泉镇和富强镇驻地设置体育场;
图书馆(室):在县城和重点镇设置图书馆,一般乡设置图书室。
第33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1.在拜泉镇建立全县疾病防冶中心。
2.重视农村卫生工作,加快各乡镇的卫生院建设。
在长春镇、富强镇、龙泉镇、兴农镇和国富镇各增设卫生院一处;在兴国乡、新生乡、上升乡和大众乡各增设卫生室一处。同时,规划加大危房改造力度,补充配齐所需的设备,培训人员。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级乡镇以创建卫生城镇为重点,农村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全面提高城乡环境卫生质量。
4.按城镇的等级规模建立起布局合理、具有综合功能、技术比较先进的区域卫生保健网,使城乡居民在步行或坐车半小时之内到达健康指导、急救服务、常见疾病治疗及基本药物服务设施地点。
5.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尤其要加强县城和重点镇的防疫、保健站建设,规划期内需加大对妇幼保健工作的投入,主要解决机构不全、力量不足、设备陈旧、业务开展不全面等一系列问题。
第九节 县域生态环境规划
第34条 生态环境保护原则
1.可持续发展原则
2.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的原则
3.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相协调的原则
4.突出区域特色与发挥资源、环境优势的原则
5.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
6.坚持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
第35条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综合经济实力进入齐齐哈尔市先进行列,城市园林化,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先进水平。实现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成为齐齐哈尔市东部的经贸中心和生态园林城市。本次规划确定在规划期各个阶段内,各种生态指标应达到的标准见附表四。
第36条 生态区划
本次规划将全县划分为四个生态区。
1.低山丘陵生态区
2.高平原生态区
3.平原生态区
4.漫滩地生态区
第37条 环境保护措施
1.以维护生态功能………,全面推进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建设
加强保护区能力建设,使黑龙江仙洞山梅花鹿自然保护区早日建设成并通过验收。百里生态廊道工程须尽快实施初具雏形。
以保护黑土资源为目标,继续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水土保持,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立足黑土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生态质量环境,大力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恢复黑土肥力,提高黑土产出水平,实现黑土资源的永续利用,维护区域生态安全。
以生态优先为原则,构建双阳河两岸湿地自然保护区发展战略,加快湿地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的保护,要充分发挥自然换进干的自我恢复能力,构建沿河生态防护带。
2.坚持以保护生物多样性为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监管,有效遏制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趋势。
提高自然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与规范建设水平,推动自然保护区建设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加强生物多样性关键区域保护和监管,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重点监管区和恢复示范区建设试点,建立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价和预警制度。
加大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强化生物安全管理。进一步开展重点地区物种资源调查。推动野生大豆种资源库建设,控制物种及遗传资源的丧失流失,加强对生物物种资源出境的监管。强化对转基因生物体和环保用微生物利用监管,开展外来有害物种防治。
以资源开发的环境监管和生态示范建设为载体,推进生态保护齐抓共管。制定和完善矿山开发、旅游开发等的环境监管规章、标准,规范开发建设活动。继续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加大对资源开发造成生态破坏的监督检查。推动地方落实生态功能区划,发挥生态功能区划对资源开发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加强地方生态建设示范区工作的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试点示范。
3.城镇环境保护
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根据城镇规模和城镇实际情况,分别建设相应规模的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继续坚持环境卫生工作成果,保持城市环境。禁止原煤散烧,鼓励使用型煤,提高城镇气化率和热化率,推广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解决冬季煤烟污染的问题。禁止污水乱泼乱倒,完善污水管网建设,保证污水处理厂的运转率。加强对工业的污染控制力度。选择合适树种,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
4.生态移民与农村环境保护
对于处于生态保护核心区范围内的部分村屯要着手进行生态移民工作,生态移民是解决生态问题的重要途径。将自然保护区内,特别是核心区内的农户进行异地搬迁。
建设高度的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其重要内容。实施湿地保护和沃土工程,改造中低产田。在重点区域建设水土保护、节水灌溉、旱作农业和生态农业示范区工程。加强对工业和乡镇企业污染的控制,减少工业污染对农业环境的影响。
5.水环境保护
(1)以让双阳河休养生息为指导,统筹考虑饮用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污染源——入河排污口——断面水质相一致的关系。推进水污染防治力度,努力实现双阳河水质改善。
(2)继续推进并不断深化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控制,化学需氧量消减10%,氨氮消减5%,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
(3)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因地制宜,优化布局。加快县污水处理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要厂网并举、管网优先、雨污分流,污水处理率和负荷率达到80%,把污泥治理成本纳入污水处理成本,污水处理厂污泥必须进行安全处置,污泥含水量超过60%以上不得出厂;加大中水回用力度;加强运营监管,确保污水处理效率。
加快实施污水收集与截流管网建设。到2015年中心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0%,污水收集率达到80%。
(4)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作为优先领域,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严格执行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落实执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建立饮用水源安全应急预警制度,健全饮用水源的污染来源预警、水质安全预警和水厂处理预警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源安全预警体系,形成保障优质城市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管理基础框架。加强水源保护区的建设,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继续扩大双阳河的水源防护林工程,扩大森林面积,防治面源污染。加大水源地水质全指标分析工作。完善饮用水水源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到2015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
(5)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场、畜禽散养密集区污染治理;推广测土施肥的方法和氨基酸有机肥、无机肥的使用,扩大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减少农业生产化肥施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