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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报告】2015年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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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2015年广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有关法规和文件,坚持 “依法、公开、客观、及时”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规定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信息,都能及时、主动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信息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大力推进了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范围,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府预决算、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政府服务和社会管理信息公开。

一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机制。按照“层级有责、层级负责、层级共责”的原则,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办公室、技术保障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综合协调,各科室(队)、食品药品监管所具体实施的局面。

二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社会监督评议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

三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机制。以局政务信息网、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食品药品监管所为主阵地,多渠道、全方位延伸公开方式和内容。借助官方微博等网络平台,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采用多种公开的形式,如在政府网站、微博等公共媒体公开政府信息,以及依托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信息载体面向社会公布各类信息。

本单位201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4条,包括组织机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动态类信息、行政执法类信息、办事指南类信息、财政预算信息、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其他信息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10条。占总体比例为7%,主要包括各类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44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1%,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执法办案信息;属于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2条,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全文电子化达99%,本年度新增的部门规范性文件12条。并公布了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信息、经营未经备案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企业名单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信息等等,便于广大群众充分了解信息,增加工作透明度。

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广州市海珠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hz.gzfda.gov.cn/)公开,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1、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办证窗口,利用电话咨询、书面咨询、口头咨询和发放《办证指南》等多种宣传形式,使群众能够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办证手续等信息,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方便。2、在“海珠FDA”官方微博上宣传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消费常识,定期发布消费警示,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努力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打造成为民解忧的亮点。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单位2015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9件,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有18件,占总数的94%。在已经答复的19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7件,占总数的89%,主要涉及对投诉举报的处理结果予以公开等信息;“不同意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11%,主要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咨询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3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 23次,接受市民投诉举报0次。

复议、诉讼情况

本单位2015年度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件,其主要事由是不服我局作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决定;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2015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了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步,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二是公开渠道、栏目和分类设置有待进一步拓宽。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制定改进措施如下: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二是优化网上互动渠道,方便市民通过网络办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咨询。三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深入辖区超市、商场、市场、学校、社区开展法律法规、食品药品知识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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