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地方税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年,东营市地税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山东省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东营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5〕44号)和《关于报送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我考核、统计情况和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如实编制东营市地税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组成,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已通过网站(http://dongying.sdds.gov.cn和)进行主动公开。
一、概述
东营市地税局在山东省地税局和东营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到全市地税系统的各个层面,东营市地税局立足地税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局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设立专人专岗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制度和流程,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时间,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全面发布。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度,市局领导参加“行风热线”2次,解答纳税人咨询问题21个。12366热线共受理咨询15860起,其中涉税咨询14079起,涉税举报905起,其他876起;东营“网上民生”回复热点难点问题21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咨询回复19起,省局外部网站政策咨询问题回复107起,省局即时交流答复问题363起。回复率均达到100%。2015年,东营市国地税部门联合召开“新常态新税风”-东营市税务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和东营市国地税部门联合举行“东营市税务系统纳税人学堂”启动仪式。就2015年我市税务系统“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活动内容作出了部署安排,发布了201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并向A级信用等级纳税人代表颁发证书。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东营市地税局高度重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网站相关工作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东营市地税局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依托东营市地税局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通知公告、税收信息、税收优惠政策等信息进行公开发布,累计公开信息425条。积极稳妥地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健全机制、强化责任,夯实预算编制和会计核算基础,确保公开数据真实准确,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各项支出,进一步规范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公开期限,逐步拓展公开领域和公开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纳税信用信息、财政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公开。累计公开信息175条。东营市地税局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强化载体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有序开展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编制权力、责任清单及业务手册。一是规范行政权力事项。对全市地税系统60类大项,42项子项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法定依据、三定规定、收费标准、实施对象、实施条件、承办机构、需提交材料、公开范围、救济途径、办理流程及涉及的廉政风险点逐项进行规范;分项制作工作流程图,通过市政府网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二是编制市地税局责任清单。包括地税局部门主要职责、部门职责边界、事中事后管理制度、公共服务事项、责任追究制度五大类,其中事中事后管理制度、又分纳税评估复核制度、对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的监督检查、税务稽查案件复查制度、重大案件查处制度、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权的监督检查五项。通过市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三是编制业务手册。对我市四项行政许可事项;印花税票代售许可、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编制业务手册。通过市政府网站在全市范围内公示。通过编制东营地税《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业务手册》,绘制了权力事项工作流程图,把税务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抓好事中事后管理,最大程度的方便纳税人。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对外审核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税收政策的,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经系统内部相关业务科室会签同意后作出答复,确保政策执行规范、统一。对《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施行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19件,通过东地税发[2015]43号文件,印发全市地税系统,并按照程序,在黄河口晚刊第2098期,公告全文失效废止。按照《东营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和有关文件要求,将保密审查程序和公文运转程序相结合,在发文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选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关注市局网站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2015年度,未收到纳税人提交的依申请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具体收费标准由东营市物价局会同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示。2015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2月份、3月份,原告李某某将东营市范围内的142份发票及消费票据举报到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省局转办到东营市局,东营市地税局依法受理,按程序对相关纳税人进行了查处,作出了相应的处理。2015年6月李某某因不满东营市地税局对其发票举报行为处理结果,2015年原告以各种理由,4次向省局提起的税务行政复议,东营市地税局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回复,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全部被驳回。向2次市法制办提起的税务行政复议,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回复,税务行政复议案件全部被驳回。分二部分,向东营区人民法院提起二起行政诉讼,东营市地税局和相关部门联合组成应诉小组,积极研究案情,准备材料,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行政答辩状、处罚证据、处罚依据、证据目录等相关材料。在庭审过程中,对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充分进行了阐述和质证。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东营市地税局胜诉,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举报人对判决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此案正在审理中。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东营市地税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成立了东营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东营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保密检查制度》、《东营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保密审查制度》以及《东营市地税局网站信息发布审查记录表》和《东营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信息保密自查情况表》等相关制度和流程,严格落实审查职责,切实做到了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及时将会议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东营市地税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纳税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由市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好具体配合实施工作。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东营市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比上一年度有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在网站栏目互动方面,政务咨询类栏目设置不够科学,互动访谈类栏目不够健全。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与纳税人需求还存差距,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听取纳税人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政务新媒体的发布时效性不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6年,东营市地税局将根据上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充实公开内容,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实效,加强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税收行政权利清单、税收个案批复、税收征管和服务规范、税收收入统计数据、纳税信用信息和重大税收违法信息、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政府采购、税收信息化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东营市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推动东营市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更好地服务东营市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