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关于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15年,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法治型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政府关于制定和实施<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的决定》的要求,将建设法治政府与职能工作紧密结合,依法开展制度建设和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努力培养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稳步推进。根据《罗湖区关于开展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依法依规开展制度建设,为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1、全面梳理行政职权,制作行政权责汇总目录表,并就每项行政权责制作登记表和流程图,同时形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我局职权调整变化实际,今年我局取消6项行政处罚事项,新增1项行政给付事项。
2、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用车管理、资产管理等各类内部管理制度,对我局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并汇编成《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规章制度及业务程序汇编》,严格落实《深圳市罗湖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各项要求,规范性文件报送审议前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经我局法制科和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2015年我局未制订以区政府名义或以我局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决策机制畅顺健全,确保各项行政决策科学民主
1、制订《罗湖区人力资源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需要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范围,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落实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根据决策制度,我局属于集体决策范围的事项共15项,根据重大决策事项的具体内容,通过不同形式向干部职工、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在决策作出前,由法制科对决策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2、2015年,我局涉及上述范围的重大决策主要有制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和制订《十三五人才发展规划》等五个事项。对于重大行政决策我局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广泛征求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及专家的意见,并均经法制部门审查。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权,确保实体、程序无瑕疵
1、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各项工作,在守法责任主体促进机制、执法对象分级管理机制、处罚案件查处分离机制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规定,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事先告知、处罚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在法定时限内依法进行。
2、加强执法效果评估,定期总结重要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评估法规实施效果。落实集体讨论和法制审查制度,对于处罚金额较大等复杂案件,按照劳动监察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行集体讨论,法制科全程参与重大案件办理。
3、制订、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法制科牵头劳动监察大队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形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细则和裁量标准,邀请区法制办专家和辖区重点企业代表召开论证会,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形成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公布实施,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
4、认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纳入评查范围,通过内部自查和专业评查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5、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015年我局共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7宗,对恶意欠薪行为起到有效震慑作用。
四、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做好复议、诉讼应诉工作
1、我局一直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防范及应对工作非常重视,通过业务培训、集体讨论、法律审查、案卷评查等手段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确保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减少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风险。同时,我局依托法制科和科室业务骨干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15年我局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3宗,行政诉讼案件2宗,我局依法按照规定时限提交证据材料、出具复议意见或答辩意见、按时出庭应诉。
2、严格执行我区行政首长出庭制度,对首宗行政诉讼我局张国辉局长亲自出庭应诉。高度尊重司法判决,其中一宗行政诉讼法院判决我局败诉,虽然对法律规定存在不同理解,但我局及时执行法院判决。行政复议案件其中两宗上级机关均依法维持了我局作出的行政行为,还有一宗仍在办理过程中。
五、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历史背景之下,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能力意义尤为重大。我局通过班子会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集中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领导干部中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坚持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2、在我局劳动关系口非法律专业职工中开展法学基础教育系列培训,将法理学和行政法学的基础知识通过十五节课程进行编排,每周一次集中教学集中考试,构建和加强一线工作人员的法律思维和法律素养,形成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性循环。
六、扎实推进劳动普法,不断提升普法工作效果
1、坚持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多种渠道同步推进的全方位普法,形成普法合力、打造普法品牌,扩大罗湖劳动普法的影响力。积极参加区有关部门举办的“3.8”妇女节维权周、以及“缤纷五月”青工活动节和“平安出行”专项宣传活动等,借力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等平台开展面向劳动者的法律宣传活动,增强劳动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2、组织“阳光普法促和谐”和“金秋送法,收获和谐”劳动普法培训,协调街道办事处开展面向企业的普法培训班,在发动我局劳动普法讲师团授课的同时,引入劳动法专业律师加入讲师团,拓宽授课角度和授课内容,提升普法授课的吸引力,今年共组织普法培训班 11场,培训企业代表863人。
七、认真落实检察院的司法建议
今年,我局与区检察院签订《廉政共建协议》,形成廉政共建机制。区检察院结合我局去年发生的廉政案件向我局发出1份《检察建议书》,对我局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提出具体建议。我局对区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度重视,局领导主持召开会议督导落实,法制科和相关业务科室对照建议开展制度梳理、流程再造等工作,强化对各个关键环节的监督和制约,并形成了《关于检察建议整改情况的复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区检察院。我局的整改落实情况获得区检察院的高度认可。
今年,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还存在很多不足,尚有许多可以进一步改进和提高的空间。比如对于利用新媒体进行法制宣传的创新意识还可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相信在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我局会不断完善自身的法制化建设水平,全面深入推行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我区人力资源事业健康有序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