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
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
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意见》(甘政办发〔2014〕19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切实增强城乡防震减灾能力,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我市位于新构造活动强烈的青藏块体东北缘,祁连山地震构造带和南北地震构造带的复合部位,地质构造比较复杂,具备孕育和发生中强地震的构造背景,多年被…列为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基本抗震设防烈度高达7-8度,是全国少有的高烈度设防省会城市,防震减灾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我市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自2007年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的减灾实效和良好的社会反响。但是,仍有大量农村民房未经正规设计和施工,抗震能力低下,一旦发生6级左右甚至更低级别的地震,往往会造成房屋破坏、倒塌和人员伤亡。各县区,兰州新区、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进一步推进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重点推进贫困户和特困户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从根本上扭转农村民居低投入、无监管、不设防的状态。
二、目标任务
各县区,兰州新区、高新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到2018年,全市所有农村民居均达到当地基本设防要求。
三、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农村民房基本情况普查统计和抗震能力评估工作。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要在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等项目现有统计资料的基础上,尽快开展农村民房基本情况普查统计工作,按照“抗震安全、基本安全、不安全”三个等级对农村民房进行抗震性能分类,建立基础数据库,综合评估农村民房抗震能力,对评估为“基本安全”和“不安全”的农村民房建立档案。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在普查统计结束后,要将普查统计结果和抗震能力评估结果反馈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进一步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配套建设的原则,做好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同时,要慎重考虑地震风险,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村镇建设规划的控制性条文,发挥对村镇规划的调控作用,制定有效应对措施,使农村建房避开地震断裂带、抗震不良场地和滑坡、泥石流、塌陷、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地段。市规划、建设、国土、农办、水务、地震等部门要加强对县区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的帮助指导。对新农村建设、整村搬迁、异地重建等统一建设和改造的农村民居,市国土、农办、建设、地震等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要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和甘肃省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B62/T25-3055-2011)进行抗震设防,明确施工和验收要求,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抗震质量;对农民自行建设和改造的房屋,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要指导乡镇政府建立符合本地实际、行之有效的抗震设防管理机制和办法,将农居抗震设防意识贯穿到农居工程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严格农村建房宅基地土地审批和抗震设防管理,加强对城中村改造和城乡结合部农村新建、改建房屋的抗震设防审批管理和执法检查,确保农村建房抗震能力达标。
(三)加强现行抗震农居建造实用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现行抗震农居建造技术,结合实际,制作符合当地不同地质条件的农村民房抗震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并向所有村组织和有建房需求的农民免费发放使用。市建设、国土、地震等部门要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推进抗震农居建造实用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市人社局牵头,市建设、农办、宣传、地震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面向农村建筑工匠的抗震设防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抗震设防意识和知识技能。同时,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及市地震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逐步建立市县两级农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服务队伍,积极开展拟建场地地震环境与工程地震条件评价、建房选址咨询和建房技术服务。
(四)积极实施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市发改委牵头,市民政、建设、农办、地震等部门配合,制定全市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将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与政府政策性补贴、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征地安置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共同推进。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出台本地区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建立资金、资源整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重点解决贫困户和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同时,要建立工作台账,有计划、有目标地推进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确保不留死角。
(五)多方筹集农居地震安全工程资金。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及市发改、财政、建设、农办等部门要多渠道筹集农居地震安全工程资金,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同时要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形成多方参与、社会共建的工作格局。市金融办要研究制定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小额贷款优惠政策,引导鼓励农民积极、主动地建造抗震农房。市县财政部门要开展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方面资金投入、补助、保险等相关政策的研究,拓宽农民建房融资渠道。市发改、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清理农民建房不合理收费,减免相关费用,严肃查处各类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切实减轻农民建房负担,提高农民建抗震房的积极性。
(六)加大农村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力度。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及市宣传、广电、地震等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大众传媒以及板报、标语、橱窗等平面媒体,广泛宣传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措施,大力倡导科学减灾理念,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学习和掌握防震减灾技能,进一步提高防震减灾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兰州新区、高新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目标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市发改、民政、人社、规划、建设、广电、农办、地震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全市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