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房产局2015年工作总结
一、房地产市场交易活跃,化解库存出现积极变化。年初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市场形势,我们积极作为,综合施策,先后出台了“沈11条”、“沈8条”和“沈9条”,房地产市场发展总体保持平稳,房屋交易活跃。全年商品房合同备案面积1640.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1%,备案金额1064.1亿元,同比增长9%。商品房合同备案面积在副省级城市中排在第4位,在全省排名第1位,高于大连市(全年商品房备案面积829万平方米)。二手房转让面积87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4.7%,转让金额411.2亿元,同比增长58.8%,创历史新高。房价运行平稳,商品住房备案均价6242.7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1%。商品房库存2566万平方米,去化周期由21个月下降到18个月,商品住房库存1345.6万平方米,去化周期由14个月下降到11个月。
二、住房保障工作全面推进,得到市政府充分肯定。去年,省政府下达我市住房保障任务为“3个10000套”,即新增10000套,基本建成10000套,入住10000套。截止到去年年底,新增保障任务完成14957套(户),超额50%,基本建成任务完成17343套(户),超额73%,分配入住完成15086套(户),超额51%。利国市长批示:“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效显著,凝聚着同志们的辛勤和智慧,2016年要继续努力,再创佳绩,让人民满意”。出台了《关于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通知》、《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沈阳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保障房入住管理进一步规范。
三、棚户区改造超额完成任务,货币化安置全国领先。2015年,我市棚户区改造最初确定的任务为22549户,去年4月,为了让更多的棚改居民受益,又增加了11528户改造任务,总计达到34077户。截至2015年底,已开工41020套(户),开工率达到120%,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目标。同时,创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方式,货币化安置比例超过90%,高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征收办多次赴外省、市介绍经验。棚户区改造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相继起草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的通知》、《沈阳市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屋购买管理办法》、《沈阳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沈阳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规定。此外,完成了659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城市供热运行平稳,暖房子等工程任务圆满完成。截至目前,全市供热运行平稳,供热诉求、供热故障均有所下降,在省民心网和省住建厅发布的满意度排名中,我市在全省14个城市中位列第一。去年暖房子工程最初任务为500万平方米,下半年又分两批增加了300万和271万平方米,共计完成1071万平方米,总投资12.32亿元,改造小区107个,受益居民16万余户;淘汰联网低效燃煤锅炉房任务由最初的50座增加到150座,实际完成154座,联网面积1111万平方米,总投资8.89亿元;旧管网改造任务为100公里,实际完成105公里,总投资1.27亿元;拆除民用供热废弃烟囱134根;搭建了智能化采暖费收费平台,覆盖面达到65%。
五、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加大,物业管理实现新突破。去年,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最初为200个,5月份增加200个,6月份又增加430个,总计达到830个,市财政投资3亿元,改造任务之重为历年之最,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开展了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规范化服务大检查和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考核工作,物业管理工作向深层次推进。起草并报市政府出台了《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了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实现了新的突破。
六、房屋登记办证有序进行,便民服务迈出新步伐。房屋登记流程进一步简化。初始登记由30个工作日缩短为8个工作日,补(换)发房屋权属证书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因行政区划调整而产生的房屋变更登记由8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三合一业务由5个工作日调整为3个工作日。同时,设立铁西房屋登记办证分中心,承担除在建工程抵押、早期商品房以外的所有市级权限的房屋登记,切实优化了房屋办证服务环境,方便了百姓办事。
七、建议提案办理完美收官,成为推动工作有力抓手
去年,我们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04件,涉及供热、物业、棚改、办证等多项房产业务,已按规定全部办结。同时,我们还在全市首次承接了代表约见事项办理工作,在市人大、市政协、市政府大力支持下,也圆满完成。建议提案涉及诸多具体问题,通过认真办理,促进了工作水平提高。
八、房产管理进一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国有资产安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诉讼办理及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完成了《沈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办法》、《沈阳市存量房屋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办法》等文件的起草、审办和上报工作,并已发布实施,制定了2016年立法计划,房产信用建设工作卓有成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修订了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全市房屋安全度汛;加强直房公房管理,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国有直管公房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的通知》;住房分配货币化审核稳步进行;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公开发布了权责清单;完成了城建计划资金拨付及相关核算工作,为重点工作开展起到了保障作用。开展大排查,确保全国“两会”、反法西斯阅兵、十八届全会等特殊重要时期信访稳定,全年共受理诉求56621件,同比下降5%。
九、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抓好理论武装,坚持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全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两转一优”专项整治及慵懒散专项治理等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解决百姓关心的突出问题。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大力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