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汕头市潮阳区是广东省著名侨乡之一,素有“海滨邹鲁”之称,城乡经济活跃,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国民经济平稳发展。发展安全生产事业,对于保障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义十分重大。
汕头市潮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区各级各地全面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实施《汕头市潮阳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全面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完成 “十二五”时期的目标任务,实现全区安全生产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16~2020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期,是我国实行第一个“百年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广东省“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实现…潮阳篇章的重要时期。随着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我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方式将进入新常态,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要求、新挑战和新任务。科学编制和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对于坚持安全科学发展,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建美丽新潮阳十分重要。
本规划根据《汕头市潮阳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编制,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发展的基础与形势、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本规划是未来五年我区党委安全生产工作的宏伟蓝图,是全民安全生产的共同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安全发展的基础与形势
(一)基本情况
汕头市潮阳区位于广东省东部沿海,北至东北襟榕江与揭阳市、揭东区、汕头市相望,东连汕头市濠江区、东南濒临南海,南隔练江与潮南区对接,西邻普宁市。地理坐标北纬23°19'~23°33',东经116°17'~16°43'。地域面积665.74平方公里,外海岸线长26.3公里,海域面积4000多平方海里。辖文光、城南、棉北、金浦4个街道和海门、和平、谷饶、贵屿、铜盂、河溪、西胪、关埠、金灶等9个镇。“十二五”期间,我区经济平稳发展,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交通综合配套,电力供应充足、通信发达;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已经形成以纺织内衣、音像制品、文具制造为支柱产业,以塑胶制品、机电装备、饮料食品为主要培育型产业的工业格局,区域内纺织内衣、音像制品在国内外同行业中享有盛誉。目前,全区拥有乡镇企业4662家,个体工商户3.62万户。潮阳的经济正朝着健康的方向稳定发展。2015年完成生产总产值(不含华能海门电厂)317.05亿元,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同享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建设幸福潮阳、平安潮阳初见成效。
(二)发展基础
1.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基本健全。潮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十二五”时期,潮阳区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工作部署,在全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区、镇(街道)全部落实由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任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镇(街道)全部落实由同级党委(党工委)委员、副镇长(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覆盖全区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目标指标管理体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健全了季度防范一般以上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制度、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行业管理、综合执法和部门执法、督查检查和日常巡查、重大危险源治理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等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进一步健全,区、镇(街道)执法监察体系逐步建立,委托镇(街道)执法工作全面铺开。加大安全投入,增加安全监管监察和执法人员配置,加强监管监察和执法装备建设,全区安全监管部门监管监察能力逐步提升。 2.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初步形成。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立足依法治安,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清单和权责,制定完善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审批的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实行全部行政审批业务进驻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实行“一站式”服务制度,颁布了各项业务的工作指南和操作手册,建立并推行网上信息平台受理、审查、审批等制度,推进行政审批业务标准化。 3.安全生产基础水平得到提升。全面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指导企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生产标准化建设。截止到 2015 年8月底,全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以及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商贸、烟草等重点行业领域累计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86家,有力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规范了企业安全生产从业行为。根据《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实施方案》等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全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全面加快“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自动化改造和应用,全面展开涉氨企业和涉粉尘爆炸危害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得到强化。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初步建立,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一批行业企业职业病危害得以治理。区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和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已基本建立。消防、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铁路运输、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4.安全发展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构建了区、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实施一系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措施,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注重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增加应急装置物资配置;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应急平台体系基本形成。通过安全生产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平台,进一步推动和规范了安全生产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理念巡回演讲”等活动,大力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向基层和企业发放各类安全读物、宣传教材等资料,广大员工、基层群众受到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教育,大力提升了公众参与度。全区安全文化氛围日益浓厚,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日益增强,安全文化软实力不断提升。 5.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进入新阶段。构建了区、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实施一系列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政策措施,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注重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增加应急装置物资配置;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应急信息平台体系基本形成。 6.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十二五”期间,区安全生产规划目标进展较好,各类伤亡事故总量与“十一五”期间相比持续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相对平稳。2015年四项指数与2010年相比,事故宗数下降32%;死亡人数下降13.9%;受伤人数下降47.1%。但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6.1%,亿元GDP事故死亡率从2010年的0.19,上升到2015年的0.29,上升52.6%。事故总体得到有效遏制,全区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为潮阳区安全生产“十三五”的进一步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发展形势
1.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较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十二五”期间,全区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仍然较大。重点行业领域问题较为突出,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安全事故多发,占事故总量比例仍然较高。职业健康监管任务日益繁重,一方面,随着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制度的落实,多年积累潜在的职业病危害病例逐渐暴露,另一方面,全区小微企业数量较大,涉及行业广,接触职业病危害人群数量大,农民工成为职业病危害的主群体,职业病危害种类多,新的职业病病例不断出现。职业病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2.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薄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亟待强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企业贯彻落实法规标准不认真、不积极;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问题仍比较突出,事故隐患屡查不绝,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能全面有效落实。部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职责不明确,镇(街道)等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不足,整体素质不高,安全监管工作不能有效落实到位,执行难、落实难的问题依然存在。改革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刻不容缓。 3.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政策亟待健全完善。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设立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未能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及本级政府财力情况逐步提高,部分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尚未设立,安全生产投入难以有效保障,或者额度不大,或用途不明确,影响了资金使用的效果和效率。一些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基本安全无法保障。安全产业未成气候,社会资本对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安全生产文化不强,意识淡薄,政策不完善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安全发展。 4.经济社会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要求日益提高,安全监管监察能力亟待创新发展。我区正处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发展振兴期,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日益提高。“十三五”期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诸多挑战,经济创新发展给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了新要求,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和工作方式亟待进一步转变;国家“…”和广东省粤东西北振兴发展等系列战略实施以及市加快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带动我区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倒逼我区安全生产的不断创新发展;区域一体化加速,“汕潮揭”同城化快速进展,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便利将进一步带动人流、物流的加速流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生产性和劳动性有害因素引起的职业危害问题大量增加;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带来安全投入不足的问题显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乡镇企业、小微企业大量增长,互联网+促进电商等新业态不断涌现,新技术的应用和新经济的发展带来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局面;公众对自身生命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度和期望值不断提高,落后的安全保障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创新进程加快,转变安全生产监管的监管职能,深化安全生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日显紧迫和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依法治安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围绕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提出“一个目标、三个抓手、两条底线”的决策部署,以及汕头市委、市政府和潮阳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等工作部署,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任务,以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和减少职业健康危害、遏制一般以上事故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化进程,强化宣传教育和执法监察工作,构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事故风险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科技支撑能力和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推动潮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统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管理创新和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确保经济和社会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形成合力,确保区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发展。 2.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坚持科技关安,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现代化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建立企业、政府、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大力开展安全科技研发与成果推广应用,从根本上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3.强化法治,综合治理。坚持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矛盾与问题,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提升全民安全素养,营造全民关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良好氛围,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 4.突出预防,强化责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财政保障、管理运行和监督问责机制,强化法规标准、风险预控、科技创新、应急救援等体系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注重抓重点、补短板,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事故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末,全区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安全监管监察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等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10万人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目标指标与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相一致。安全生产分类控制目标指标(以2015年为基数)为: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目标:到2020年,下降30%以上; ——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目标:到2020年,下降19%以上; ——一般以上事故起数控制目标:到2020年,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一般、较大、重特大事故起数控制在市下达指标范围内;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总量控制目标:到2020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总量下降10%以上;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目标:到2020年,下降6%以上; ——工业企业、非煤矿山、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特种设备、火灾、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交通(路外)、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总量稳中持续下降。 ——职业危害控制目标:申报率达80%以上;重点行业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达80%以上;重点行业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率90%以上; ——生产安全事故结案率控制目标:生产安全事故结案率逐年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安全生产管理改革创新
1.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地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制,强化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责任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做到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一票否决”。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及部门安全职责,实现省、市、区(县)、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居委)的“五级五覆盖”(“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抄报组织部门全覆盖)。理顺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安全监管与行业管理的职责分工,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构建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加强绩效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管理考核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倒推机制,完善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指导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员工培训合格上岗制度,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督促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建立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深入实行企业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加大对事故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追究,推行企业负责人事故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落实跨区域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安全生产责任。 3.转变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调整完善安全监管部门职能定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职责,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发展要求,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改革,依法取消或转移有关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完善配套监管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扩大基层安全监管权限,提高安全监管部门行政效能。着力营造诚信守法的安全生产市场环境,发挥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自我安全发展内在动力。 4.推动行业自律发展。积极培育有利于保障行业、区域安全生产的社会主体,充分发挥化工、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等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的技术支撑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政府、协会、企业等组织间联系制度,指导行业协会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提供安全生产服务,适时将适合市场运作的政府职能转移给行业协会,推动小政府、大市场建设。推行安全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被依法立案查处的企业,在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予以限制和制裁。建立行业企业自我要求安全发展内在动力,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二)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1.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化进程。围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心工作,立足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重点围绕《安全生产法》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及相关配套知识性文件的制订工作,推进行业监管部门和基层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安全准入、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中介机构监管等方面的配套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及时制定修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规范以及电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交通、水利、邮政、电信、旅游、消防、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形成安全技术管理规范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体系。 2.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机械、轻工、建材、冶金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争取专项资金投入,促进小微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标准化建设。鼓励有条件企业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率先制定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企业安全技术标准;推动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制定完善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完善配套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制定企业因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实施的搬迁、关闭、退出、转产扶持奖励等政策,积极谋划纺织、漂染、玩具、电子拆解等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为优化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工作提供安全保障。依法规划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谋划关埠危险化学品相对集中区域提质扩容,加快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练江片区、贵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等产业综合体和工业园区安全基础建设,促进安全发展。建立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用责任保险等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管理,减轻事故发生后的救助负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利益。制定应急救援人员和现场执法人员津贴和保险政策。 4.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建立法规、规章运行评估机制和日常清理制度,依法清理、发布行政权力清单,依法履行职责,全面依法治安。改进作风,创新监管,实行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常态化。常年做到打非治违、暗查暗访、通报约谈、警示教育、经验交流“五个不间断”。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专家论证、广集民意及听证制度,健全安全生产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制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执法监察的工作制度和程序,保障权力规范运行。
(三)提升区域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1.统筹城乡安全保障建设。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分区,完善城乡安全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同步建设城镇新区和产业集聚区、科技示范园等区域的公共安全设施。统筹规划城乡水、电、气、照明、通讯设施和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立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网信息共享机制。推动高层建筑物、体育场馆、会展场馆以及涵洞、桥梁等大型建筑(设施)科学设置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设施。 2.创建基层安全社区。坚持将安全作为村镇建设发展的前提,统筹规划村镇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立与新型城镇化和城市社区建设相适应的基层安全管理机制。发挥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的作用,将楼院公用设施安全检查、重点时段安全提示、家居安全教育纳入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加强城市安全社区、企业主导型安全社区、新农村建设进程下的农村安全社区建设。 3.化解产业安全风险。坚持将安全发展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原则和内容,依托产业调整升级逐步降低产业安全风险。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提升工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实施技术改造,实现无人化、智能化安全生产,优化重点产业生产布局,引导区域重点产业和生产要素向园区集中,形成一体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园区安全发展模式。推动实行更加严格的建设项目安全核准制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消除安全欠账。 4.构建区域安全风险防控预警体系。鼓励高危行业企业建设涵盖生产周期的安全生产信息数据才采集上报系统,形成企业安全基础资源数据库。着力排查区域性安全隐患、安全风险点,建立区域性安全隐患与风险点的大数据中心,构建互联互通的信息化管理和预警平台,逐步建立健全区域性、行业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对重大隐患、安全风险实施分级挂牌督办、跟踪监管。
(四)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综合治理
1.道路交通。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控制,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态势。制定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战略,健全由公安、交通、安监分工负责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及督办制度。狠抓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加强路面行车秩序整顿和执法,严厉打击酒驾、毒驾、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提高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校车、重型载货汽车运营的安全准入条件。争取到2020年,潮阳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班车、旅游包车、校车、教练车、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和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全部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及计量检定规程的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创建 “平安畅通县区”活动,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加快促进城乡一体化;完善车辆登记、检测认证,标志制度;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监控系统构成的信息平台建设,争取进行全天候实时监控。加强对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违法频率高等重要路段的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执法监控系统建设,建立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动态监控平台,实现道路交通信息化管理和资源共享。 2.消防火灾。充分发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着力构筑“防火墙”工程。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创新建筑消防设施监管,建立建筑消防设施“身份证”管理制度。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全面落实“三分三定”消防监管模式,实行“无缝化”管理。全面推行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深入推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开展消防普及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存在易燃易爆隐患单位、人员密集和“三合一”场所、“三小”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中型工业园区火灾隐患。推动消防规划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加快建设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实施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工程,根据国家标准配齐配足消防执勤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3.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健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等全产业链监管机制。强化危险化学品源头管理,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制度,完善危险化学品登记和易制毒化学品备案制度。加强化工企业作业现场管理,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开展提升化工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摸底排查城镇燃气和化学品管线、油气站等易燃易爆设施基本情况,排查化工企业、化学品储运场所及危险化学品码头存在的隐患,构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设施的自动控制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争取建立区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动态监控平台,强化“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依法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工艺落后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对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生产无保障的化工企业实施搬迁。合理规划化工产业布局,加快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区规划,鼓励化工与危险化学品企业进驻化工园区,开展化工园区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对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化工园区安全监管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4.非煤矿山。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继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排查和治理工作,实施露天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对超层越界、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依法组织查处;重点防范山体滑坡、泥石流、坍塌、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和爆破等事故。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夯实安全基础。推广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等技术和工艺,积极推进采掘运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改造建设。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准入标准,从源头上保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 5.建筑施工。强化建筑施工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及时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企业。强化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信息动态数据库,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以桥梁、隧道、公路、堤围、水利工程等为重点,逐步建立设计、施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深入开展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建筑消防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等建筑事故。完善建筑施工作业标准,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创建。强化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6.民用爆炸物品。加强民用爆炸物品源头管理,规范经营和流通环节,减少危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和减少危险品在线数量。推进民用爆炸物品的信息化技术应用,以信息化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关键部位安装视频监控预警系统和记录设备。 7.特种设备。抓好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监督监察职能和检验检测责任。加强特种设备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落实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推动气瓶安全监管改革,深化特种设备系统性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开展涉氨特种设备、快开门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落实有关部门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的禁燃、淘汰和改造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注重提高特种设备技术支撑能力,依法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从业单位的违法行为,监督特种设备从业单位建立事故隐患风险自我辨识、判断监控和消除的内控机制。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8.职业健康。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工作相融合。优化配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职责,健全区、镇(街道)职业健康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职业卫生联席会议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登记,推进职业病危害网上申报工作,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和评估,摸清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人群,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数据库。完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制度,从源头强化职业卫生条件。加强对用人单位主要责任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普及职业病危害防治基本知识,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增强广大劳动者职业病防范能力和自我防护意识。到2020年,努力使我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率、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与作业岗位告知卡设置率、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使用率等指标达到国家、省、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要求。 9.冶金等工贸行业。加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烟草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指导、行业管理、日常监管的责任以及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的责任,严格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的“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行政许可审批、核准、验收、备案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促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持续改进。进一步深化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涉粉尘爆炸危害、有限空间作业以及易燃有机溶剂使用、高温金属液体吊装、瓶组气化站等涉爆、涉燃、涉中毒等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及高风险作业环节、区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冶金等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危险源、高风险作业、职业健康等风险排查治理,强化风险辨识和控制能力,推动企业做到“五落实、五到位”。结合淘汰行业落后产能工作,推动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提升产业安全度。 10.水上交通。加强水运、港口、航道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危险品码头、港口危险化学品储存区等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各类侵占和破坏航道、航道设施、船闸及其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推进港口、码头的安全评价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港口、码头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强化运输船舶和码头、采砂、桥梁、涉水建设物等水工作业的安全监管。加强港口安全生产基础设施、防护装备建设。加快改造更新渡口设施和老旧渡船,促进渡船的企业化运营及渡船保险推广工作。 11.农业机械。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注册登记、牌证核发和年度检验,大力提高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实施拖拉机和农用挂车加装灯光信号装置、粘贴农机安全反光标识、加装拖拉机制动贮气泵及管路装置等安全技术新措施改造,改善提高拖拉机及机组的制动、夜间被动安全防护和灯光照明等性能。建立农机市场准入、强制淘汰报废和回收管理制度。开展农机“打非治违”和道路安全整治,加强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员考证培训力度,实行持证上岗。开展创建全国 “平安农机”示范区、农业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等活动。 12.渔业船舶。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渔业安全生产通信指挥系统。推广配备渔船安全通信终端,安装无源或有源电子标签,推进渔船数字管理,实现渔船安全物联网管理。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开展创建 “ 平安渔业示范县 ”活动。加强渔船救生设备配备和渔船的更新改造,鼓励淘汰小型木质渔船。实施渔船安全救生设备补助项目,推广应用气胀式救生筏等装备。加强渔船、渔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对航标、渔港监控设备、环保消防设施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维护。以防风、避浪、防雾、安全避让和海上自救互救为重点,强化渔业船员安全培训。
(五)加强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建设
1.强化基层监管监察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保证区安全生产监管及执法机构人员配置到位,规范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办事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建设村居安全生产监管巡查员队伍。理顺和明确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监管职责和程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和村居巡查员的一线作用。加强基础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整体素质。 2.加强监管监察队伍能力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选拔与培养机制,逐渐实现监管监察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岗位能力评价体系,有针对性地培训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实施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工程,确保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专题业务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教育实训体系,到2020年对监管监察执法人员进行一遍业务知识更新教育及现场实操实训。 3.提高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条件。推进安全监管部门执法条件标准化建设,使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具备与信息社会相匹配的机动性执法能力,重点加强执法专用车辆、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信息化装备和执法人员个体防护配置,逐步完善现场监管监察、取证听证、通信联络、信息处理等各环节的配套系统及执法终端设备配置。深化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应用,构建各级安全监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信息化共用共享系统支撑平台和保障体系。到2020年安全监管部门信息化应用面达到100%。
(六)提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保障能力
1.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加强镇(街道)以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健全上下贯通的市、区、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网络体系;推进各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组建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工业园区、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协调作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协作机制;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形成应急救援工作联络网;加强与周边区(县)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着力从 “重机制建设 ”转向“ 重机制运用 ”上来,建立新型应对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跨区域联动机制。 2.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促进非煤矿山、公路交通、水上搜救、船舶溢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区域救援队伍建设。鼓励和支持化工企业聚集区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一体化示范建设。推进区级以及高危行业、…驻潮企业应急平台建设。鼓励大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有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救援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体系。 3.提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水平。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并以此为基础编制和修订应急预案,做好不同层级应急预案衔接,突出强调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的衔接;建立镇(街道)级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开展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等工作,并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非煤矿山、重点建筑施工单位、易燃易爆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冶金等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做好应急预案评审和备案工作,到2020年,以上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争取达到100%。积极组织开展综合性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创新应急演练模式,大力推广应急预案桌面模拟演练和实战演练,提高应急演练实效,并加强预案修订和更新,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扎实开展应急预案管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为重点的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依法追究违法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安。
(七)构建安全科技支撑体系
1.加快安全科技研发推广应用力度。健全安全生产科技政策和投入机制;大力推动企业安全科技创新,围绕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鼓励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预警预防、应急救援和应急装备科技攻关,以科技引导我区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企业本质安全和产业整体安全水平的提升;积极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等安全科技先进成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和产业整体安全水平,提升政府监管装备的科技含量,提高执法和监管水平。 2.加强专家队伍和专业人才建设。建立健全区安全生产专家库,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多层次、专业类专家组,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协会、区安全生产宣教中心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特色,健全专家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渠道和机制,构建安全生产专家技术支撑体系。 3.发展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支持有信誉、有实力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等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在潮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实施专业技术机构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援助与服务工程,协助中小企业建立起自主安全管理体系。 4.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搭建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企业安全管理服务、安全生产公众服务、安委会成员协同工作为一体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完善区统一互联的安全生产电子政务和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公共服务和政务处理,实现全部安全监管业务网络化信息化处办理。优化提升安监系统门户网站。贯彻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完成已建系统的定级整改和测评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基础网络及其应用系统的安全防护体系。制定系统运维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
(八)提高全民安全生产综合素质
1.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安全培训教育体系,落实区安全监管部门和工矿商贸企业、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职责。建立教考分离、考试标准统一、资格证书统一、认证使用统一的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体系,加快区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点布局规划和建设,实现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理论考试计算机化。加强安全生产资格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资格人员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制度和诚信信息公开查询制度。 2.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实施镇(街道)、村(居委)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培训工程,争取安全培训率到达100%。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培训教育建设,新录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实施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宣传和普及安全防护、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技能。推进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全员培训,重点岗位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力争班组长、新工人、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达90%,存在一般职业危害以上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达100%。 3.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科普书籍、音像制品、知识挂图、宣传单张、动漫、公益广告等文化教育产品的生产、宣传和推广。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企业品牌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推选企业安全文化作品,唱响企业安全文化主旋律。推进安全文艺创作、文艺演出与群众性文艺活动,建设安全文化主题示范区和主题街道。支持安全生产协会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公共形象和文化标识建设。 4.推进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全区安全社区创建。加强与各级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媒体的合作,强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公益宣传阵地建设;不断拓展微博、微信、微访谈等新兴媒体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和网络发言人制度建设,提高舆情收集、分析、研判水平,强化安全生产舆情动态监控和应对处置能力建设,以更快的速度和更权威的渠道主动发声,发出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安全生产的最强音。
四、重点工程
(一)全民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文化工程
打造具有潮阳特色的全民安全生产和安全文化教育基地,定期开展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平安潮阳”等系列宣传活动,制作安全生产公益广告,通过媒体等多渠道开展安全生产宣贯;开展企业、社区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开展“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参与“安康杯”等知识竞赛评比活动。整合并发挥区安全生产宣教中心的支撑作用,建立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中心,争取省、市、区划拨专项资金,按国家、广东省、汕头市关于考试中心的要求配置场地、硬软件设备设施、人员师资等。争取政府财政资金投入,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工程
健全区、镇(街道)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体系,加强资源整合,完善人员配备,开通信息平台,做到资源共享,理顺机制,全面合作、反应迅速。尽快完善区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增加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装备、设施,提升应急救援装备水平,着力建设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管理,修订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持续改进,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三)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工程
建设区、镇(街道)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能力与技术保障体系,推进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执法机构建设。改善全区及镇(街道)基层工作条件,发挥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和村居巡查员的一线作用。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专业技术装备配置,建立全区执法监察信息化支撑平台,提升移动执法能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监管监察执法能力。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程
推进区、镇(街道)两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信息平台的硬件和软件建设,推进各级、各部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构建全区统一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平台。制订完善化工及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工贸行业以及有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分类监管标准。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治理、考核督办等管理制度。推进重点企业、大中型企业、化工园区等的安全生产风险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工矿商贸领域重大隐患治理。 实施露天采石场边坡及排土场、水害等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对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设施进行自动化改造。推进涉氨企业和涉粉尘爆炸危害企业的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实施公路安全整治工程,重点整治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道路危险隐患点段,并延伸至农村公路,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为重点,完善道路标志标线标牌、防撞护栏护墩等安全设施。实施城镇燃气与化学品输送管网隐患治理工程。
(五)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程
加强家具制造、石材加工、制鞋、箱包制造、船舶修造、电子制造、电池制造、电镀、运动器材制造、灯具制造、玩具制造、印刷印染等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以防治尘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关闭粉尘危害严重、不具备防治条件的非煤矿山、小冶金厂、小印刷厂、小印染厂、小电子拆解厂等。实施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氨气、苯、重金属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防范治理工程,开展职业中毒隐患排查,对生产设施、设备、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治理。
(六)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工程
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部署,整合升级现有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的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全区安全生产信息数据中心,建设集成政务办公、宣传培训、执行监察、事故隐患排查、项目管理、中介机构管理、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等系统。整合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及具有安全生产资格人员等安全生产信息;解决目前存在的法律法规部门化、碎片化,部门监管信息隔绝化,分级分类科学监管缺少有效技术支撑的突出问题;建立起利用信息资源作为利益引导的长效机制,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和具有安全生产资格人员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为科学有效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五、保障措施
(一)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全社会要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安全发展,坚持以人民群众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安全生产决策咨询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各级政府和横向部门间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体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将安全发展知识教学课程列入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素质教育范畴,将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和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坚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监管机制
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体系,建立政府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与安全监管工作相适应的投入保障制度,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及本级财力情况逐步增加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投入,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年度预算计划,推动区、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设立政府财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库。督促企业保证安全投入,加强隐患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安全设施和装备投入。加大安全科技投入力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关键技术攻关的资金支持,依靠科技推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加大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力度,依法设立安全生产表彰奖励基金,对安全生产工作完成较好的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推动建立安全产业培育资金,推动安全产业化。积极拓宽安全投入渠道,加强对社会和金融资本的引导,构建政府、企业及社会多元化投入保障体系。
(三)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建立舆论监督和公众监督机制,拓宽和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统一和规范“12350”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的公开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完善与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发挥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作用。加大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普及安全知识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引导媒体加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建立群众举报受理制度,加大对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力度;推动建立群众举报投诉有功奖励制度,保障劳动者正当的安全生产权益,确保劳动者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正常行使。
(四)强化规划考核评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各明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政策措施和目标指标,确保按期完成规划任务。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评体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业缋考核和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机制,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统计和监测,定期公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指标、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实施本规划考核评估,在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