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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通告】株洲县人民政府关于取缔和规范马路市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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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人民政府关于取缔和

规范马路市场的通告


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美化市容市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结合"城乡同治"工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依法取缔全县境内马路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马路市场是指在城乡主次道路、街巷擅自占用道路设摊经营形成的各类市场。

二、依法取缔和规范管理株洲县境内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一切马路市场,依法清除违法设置的亭棚摊点、标牌、灯箱。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快当地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积极引导流动商贩进场经营县公安、环保、工商、公路、交通运输、城管、文广新、商务、市场管理等部门切实要加强对无照、占道经营、以路为市等自由贸易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宣传力度,规范商贸经营行为,逐步实现马路市场向场地市场的过渡。

四、各职能部门要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各马路市场经营户和广大市民要积极支持配合执法部门对马路市场的取缔和规范工作。对妨碍、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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