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围绕有利于班子民主决策、有利于干部、群众监督和参与、有利于调动干部和教职工积极性这个目的,全面实行政务公开。
一、公开内容
凡是涉及全区科技、教育长远发展的规划部署,涉及干部、教职工切身利益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干部、教职工特别关注的重大决策、财务、人事内容,原则上都应实行公开。
㈠全区教育发展总体规划,班子任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阶段性工作的决策过程公开,广泛咨询吸取并采纳民意。
㈡局财政的预算和决算,各项收支及债权债务,扶持捐赠款项和救灾救济款项的收支,接待费用和公车使用等情况公开,严格按规定办事。
㈢基建项目的立项、招标、承包及建设进度,验收结算等情况的公开,确保集体资金的安全与使用。
㈣社会力量办学校的审批条件、审批依据、审批结果、年度检查结果。
㈤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调入、学校教师招聘的条件、对象、程序、结果等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㈥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和实际执行情况的公开、取信于民,规范操作。
㈦有关局领导班子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落实廉政规定的考核评议情况的公开,取信于民,严于自律。
二、公开方式
实行政务公开的方式应根据公开的内容、目的、范围和现实条件而定,力求简便易行,快捷准确,注重实效。重点围绕科技教育局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广大干部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有效的途径和适宜的方式予以公开。当前主要采取如下四种方式:
㈠举办政务通报会。通过邀请部分干部教职工代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区教育局指定有关负责人负责主持会议,通报政务信息,回顾总结工作,吸取经验教训,提出工作计划和要求,并就政务工作释疑解难。
㈡设立政务公开栏。在区教育局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布按要求应公开的各项内容、政务活动的相关决定的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公开栏的内容应根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的转移,每月更新。
三、监督措施
实行政务公开是科教系统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任务,区教育局把政务公开列入重要日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并经常检查和加强监督措施,确保各项制度和政务工作的贯彻落实。
㈠加强纪检的监督。局纪检监察要对政府干部的提拔、表彰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凡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每年对局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一次常规审计,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专项审计;每半年要进行一次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不按规定进行政务公开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严肃查处。
㈡加强内部监督。区局领导班子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以局长挂帅,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具体落实的领导机制,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门研究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审查、监督政务公开内容的实施情况。
㈢加强群众的监督。区局要聘请部分单位的有关人员为政务公开监督员,并赋予他们职责和职权;要在区局机关和各中小学设立举报意见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