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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意见】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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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

安排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防控制森林火灾、保护林业资源为目标,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提高森林火灾预防、扑救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加快建设“关中最美县”。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彻底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全面提升防扑应急能力,有效控制森林火灾发生,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宣传教育。各镇、街道办和县防火办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微信等平台,积极采取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印发防火知识手册、组装宣传车、印发戒严令、举办森林防火知识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防火氛围。同时,要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增设森林防火警示牌,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二)格火源管理。各镇街道办和县防火办要认真执行野外火源管理有关规定,对进山作业人员加强防火教育,签订防火合同,收取防火押金,消除火灾隐患。对各种生产性野外用火,要严格执行用火审批报告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做到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抓。特别是明春农耕生产时,各镇、街道办要与林地沟边种植高杆作物的群众签订责任书,严禁焚烧沟边、林地周边的秸秆和荒草。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区、保护区、封山育林区及两个国有林场等重点林区的监控,坚决杜绝一切火种进山入林。尤其是在“春节、元宵、清明”等重要时节,要加大巡查力度,落实封山、清山制度,教育引导群众文明祭祀,从源头上控制野外用火,确保林区安全。

(三)狠抓隐患排查。各镇、街道办和县防火办要及时组织人员,认真排查本辖区的森林防火漏洞,重点检查野外用火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彻底消除各种火灾隐患。特别是要加强林区及周边痴呆傻人员的监控,落实监护人责任,签订责任书,真正做到监管不留空白。县林业局要督促县森林公安派出所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制止违规用火、随意用火等行为,做到见火必查、违章必罚、违法必究、犯罪必惩,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街道办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决贯彻落实森林防火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中精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任务早部署、措施早落实、隐患早排除,确保今冬明春全县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要密切协,严格奖惩。各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度安排,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密切协作,加强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处理。要严格落实奖惩机制,对领导重视、预防严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镇、街道办、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防范不力或贻误时机、使小火酿成大灾的有关领导和人员,按照《旬邑县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要完善预案,建强队伍。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旬邑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扑火预案,积极组建义务扑火队伍,并于 10月底前将人员名单、…等信息报县防火办。县防火办要不断加强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加大防火人员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实战演练,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扑灭。同时,要加强森林火灾扑救物资的储备工作,配足常规性的扑火机具,定期检修防火设备,有效应对火警火灾需要。

(四)要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全县各级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坚决防止脱岗漏岗现象发生,确保信息联络畅通。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每天 17:00时前准时向县防火办上报火情信息,做到有火报警、无火报平安,不得迟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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