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干部学习网络学院学分考核办法
为规范湖州市干部学习网络学院(以下简称网络学院)学习培训与考核管理,结合网络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
二、考核方式
实行学分量化考核。考核周期为一年,即每年1-12月为一个考核周期。根据干部实际参加网络学院学习培训情况,累积计算得分。
其中上年度学分考核不达标的学员,所获学分需先扣除上年考核学分差额后,方可纳入当年学分考核;上年度所获学分超过考核达标要求的学员,当年学分考核以年度新增学分量为准。
三、计分办法
获得学分的方式主要包括课件学习、文章交流等。
1、课件学习。学员学完“课件中心”的视频课件获得相应阅读学分;学习结束后发表有效评论的,可另外获得评论学分(围绕课程主题发表一篇200字以上的评论为有效评论,经审核确认每条计0.5分)。
2、文章交流。学员向市委组织部(市管干部向干部教育处、市管后备干部向干部二处)报送原创署名文章(接收电子邮箱分别为:gbjyc@126.com、hzgb2c@126.com),经审核发表在网络学院“学习交流”栏目的,每篇计2分。
四、考核标准
1、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参加网络学院学习,年度学分达到60分为合格(当年新提拔的,自提拔次月起,按每月平均5学分标准进行考核,其中每年10月份以后新提拔的不纳入当年考核)。
2、市委管理的后备干部参加网络学院学习,年度学分达到60分为合格(当年新调整列入的,自调整后次月起,按每月平均5学分标准进行考核,其中每年10月份以后新调整的不纳入当年考核)。
五、考核管理
1、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负责做好市管干部日常督学、促学和学分考核管理。
2、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处负责做好市管后备干部日常督学、促学和学分考核管理。
3、各县(区)委组织部、市直单位确定一名网络学院联络员,负责做好本地、本单位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参加网络学院学习培训的相关服务,特别是对照按月计分考核要求,及时做好新调整参学人员网上注册、学习指导等工作。
4、网上实时公布学员学习情况排名,每年10月底分单位提示学员学分完成情况,年终根据学习综合表现情况,按照市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市委管理的后备干部两个类别,评选网络学院优秀学员。
5、年度学分考核结果,反馈给学员本人和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作为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述学、评学和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并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体系。
6、严禁代学代考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所获学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