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2015年全县防震
减灾工作的意见
为切实做好我县防震减灾工作,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2015年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一)建立健全地震台网运行维护、质量检测技术保障体系,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防震减灾办负责)
(二)加快地震信息接点和地震信息视频系统平台建设。(防震减灾办负责)
(三)继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制定支持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群测群防活动。(各乡镇政府、丹州街道办负责)
二、着力提高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
(一)坚决消除地震安全隐患
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风险,严禁在地震断裂带规划新建城市新区、学校、医院和重要基础设施,坚决消除我县无震害的错误认识。(国土局、住建局负责)
(二)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
县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依法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经发局、住建局、防震减灾办负责)
(三)规范抗震设防管理程序
贯彻实施国家防震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严格对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抗震设防质量监管,切实落实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制度。(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电力局、防震减灾办等有关部门负责)
(四)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
1、各乡镇、部门要按照2015年…1号文件提出的“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统筹搞好农房抗震改造”要求,进一步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三层以上(含三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施工,扶贫移民、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旧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等农居项目要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各乡镇政府、丹州街道办,住建局,经发局,扶贫办负责)
2、研究制定加强安全民居建设的指导性意见,加强对抗震安全民居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住建局负责)
3、制定惠民政策,引导农民在建房时采取科学的抗震措施。(住建局负责,各乡镇政府、丹州街道办,有关部门配合)
4、继续推进抗震安全农居工程示范点建设,通过示范带动,逐步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能力。(防震减灾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组织开展防御基础性工作
1、处于地震活动断层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地段的建筑,要抓紧组织搬迁、避让和实施地质灾害治理等防治措施。(国土局负责)
2、积极组织开展地震安全社区建设工作。(防震减灾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3、逐步开展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普查、抗震性能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加固改造;建立健全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地震安全责任制,统筹安排各项防震抗震和避险措施,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立中小学校舍保障长效机制,加强校舍规划布局、安全排查、施工建设、使用维护、责任追究等环节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新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按照规范要求设计和施工,绝不能随意降低或变相降低设防标准。(教育局、卫生局负责)
三、强化基础设施抗震设防能力和保障能力建设
(一)提升交通基础设施抗震能力
严格落实交通设施抗震设防标准,加快危险路段、桥梁整治改造,消除震害安全隐患。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运力征集、调用机制,增强应对巨灾的综合运输协调能力和抢通保障能力。(交通局、公路站负责)
(二)加强电力、通信保障能力建设
提高电力、通信抗震设防标准。优化电源布局和电网结构,对重要电力设施和输变电线路实行差异化设计,加强重要用户自备保安电源的配备和管理。加强公用通信网容灾备份能力建设,提高基础电信设施防震应急能力。(电力局、电信局、联通公司、移动公司负责)
(三)提高水利、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抗震能力
1、加快落实水库、重点江河堤防的除险加固措施,尽快完成病险水库的抗震性能鉴定和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大坝的地震安全。(水务局负责)
2、加强输油气管线、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质等管理和维护,防止地震引发次生灾害的发生。(环保局、经发局负责)
(四)加强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
对新建、改建、扩建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必须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实行终身负责制。(经发局、住建局、防震减灾办负责)
四、加强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一)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
1、健全指挥调度、协调联动、信息共享、社会动员等工作机制。(应急办负责)
2、加强地震灾害快速评估系统、地震灾情实时获取和快速上报系统建设,为抗震救灾指挥提供支撑。(防震减灾办负责)
3、做好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工作,推进地震应急演练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应急办、防震减灾办负责)
(二)加强地震救援力量建设
1、继续加强地震应急救援抢险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武警官兵、公安消防队伍在抗震救灾中的作用,建立地震灾害救援队,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培训,组织经常性的应急演练,提高地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应急办、防震减灾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有关部门配合)
2、保障资金投入力度,逐年配备必要的地震专用救援器材和装备。(财政局负责)
3、积极推进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动员机制建设,发挥志愿者和民间救援力量的作用。(团县委负责)
(三)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地搞好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安排应急避难场所必须的交通、供电、供水、排污、物资储备等设施。学校、医院、超市、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置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应急办、防震减灾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四)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和救灾物资储备站,优化储备布局和方式,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机制。(经发局、民政局、商务局、应急办负责)
五、加强防震减灾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
(一)落实防震减灾工作责任
要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把防震减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州街道办,防震减灾办负责)
(二)做好防震减灾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知识水平和应急避险能力。(教育局、防震减灾办负责)
2、新闻媒体要主动配合参与防震减灾公益宣传,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电视台、信息办负责)
3、每年“5.12”防灾减灾日和全省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期间,组织开展一系列大型宣传活动。(防震减灾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4、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加强偏僻山区及残疾人和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防震减灾知识普及,消除宣传教育盲区。(防震减灾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做好地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加强地震信息发布、新闻报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充分发挥“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作用,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提供震情,灾情、抗震救灾等信息。建立地震谣言应对处置机制,及时澄清不实报道和传闻,维护社会稳定。(文广局、电视台、信息办、防震减灾办负责)
(四)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监督检查
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完善防震减灾工作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责任不到位、工作机制不健全、不认真履行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各项防震减灾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防震减灾办牵头,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