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旅游局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第一条 要结合实际,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组织建设作风及党风廉政建设体系,建立党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务公开制度化。
第二条 要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实施、考核四落实。
第三条 凡是党务公开的重点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根据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完善,经过党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方法:利用公开栏、印发征求意见稿、召开会议和通过网络等适当形式进行。
第四条 公开期限一般每季一次,即时公开内容即时公开。对公开后收集到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五条 要注重公开的实效和时效,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每期公开都要填写党务公开内容拟稿、审核、审批及意见建议收集办理登记册,公开一次、填写一次,全面记载党务公开的内容及效果意见建议整改情况。
第六条 监督小组要对党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查。督查落实的主要内容:
(一)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真实;
(二)公开的形式是否注重实效;
(三)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有序;
(四)公开的时限是否及时到位;
(五)收集的意见、建议是否及时反馈落实整改。
第七条 监督小组要把督查情况及时向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必要时,要根据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意见予以督办。
第八条 要把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是: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制度机制、载体建设、宣传发动、公开实效、创新突破等七大方面。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是否到位,部署是否周密;公开内容是否规范,更新是否及时;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制度是否配套;公开载体是否实用,查阅是否方便;宣传发动是否深入,形式是否多样;公开效果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