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旅游局学习培训制度
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创建学习研究型机关,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培训内容
1、…、…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时事政治。
2、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市旅游局、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上级部门部署的学习内容。
3、业务知识和现代科技文化知识。
二、学习培训方式
(一)实行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脱产学习和在职培训相结合,专题调研与会议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际应用相结合。
(二)集中培训。结合重要业务工作,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分散自学。鼓励撰写旅游论文和实际工作心得体会,积极探索和创新旅游理论,努力提高学习自觉性和理论研究水平,增强学习培训效果。
(四)调查研究。讲学习与调研结合起来,各业务股室要积极开展调研,每年要撰写1到2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三、学习培训时间
(一)定期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每年至少举办1次专题讲座。
(二)要确保每年一定的脱产培训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40学时。
(三)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学习培训,重要、紧急的学习内容随时安排,每次学习要保证时间,注意实效,领导干部要带头自学。
(四)定期举办集中学习讨论会。每年学习讨论时间不得少于4天。
(五)各业务股室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
四、相关要求
全体工作人员要按时参加学培训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培训,要坚持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将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实施
局机关集中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由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