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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制度】​绍兴市规划局信息工作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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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规划局信息工作考核制度


为加强局信息工作,进一步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新闻报道和信息工作质量,树立规划部门新形象,根据《2013年绍兴市政务信息考核及质量评价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局考核的信息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常规信息:每周工作交流和其他阶段性工作交流。

(二)重要信息:上级市政府部门批复的较大事项信息;局工作部署、局专项协调会议信息;参加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工作会议、协调会议信息;上级领导来我局调研、局领导调研、局组织的外地考察以及兄弟城市和部门来我局考察等活动信息。

三、评分方法

考核评分按月进行,设基本分为10分,另设加减分。其中,重要信息占6分、常规信息占4分。

(一)常规信息评分:按时上报每周工作交流及其他阶段性工作交流信息的,不扣分;每周工作交流每延期一次扣0.5分、未上报的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阶段性工作交流每延期一次扣2分,未报扣4分。

(二)重要信息评分:各处室、分局每月报送符合质量要求的信息达2篇的得基本分,每缺1件扣3分,扣完为止;超过2条以上信息,每条计2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信息稿退回,不计分。约稿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三)对被录用的信息按不同级别进行加分:

1、被规划局网站(www.sxgh.gov.cn)、绍兴市政务网(http://172.23.0.6)、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x.gov.cn)、绍兴市机关党建网(http://jgdj.sx.gov.cn)录用的,每条加2分。

2、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zjjs.com.cn)、省地理信息与测绘局网站(www.zjch.gov.cn)录用的信息,每条加5分。

3、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国家测绘局网站(www.sbsm.gov.cn)录用的信息,每条加10分。

4、被绍兴市委、市政府信息处录用的,每条加10分。

同一信息被以上部门或网站同时录用的,不累计,取最高分值。

四、考核程序

(一)常规信息:每周工作交流及其他阶段性工作交流信息月度上报情况由局办公室在次月初进行统计。

(二)重要信息:上报的重要信息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全面,稿件中应注明撰写者姓名,并经处室、分局负责人审核。重要信息的考核由局办公室信息工作人员根据信息上报、采纳情况在次月初进行统计。

(三)信息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处室、分局的信息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

五、奖惩方法

(一)年终进行信息工作先进处室(分局)和优秀信息员评选,考核总分前三名的处室、分局为信息工作先进处室(分局),被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处室(分局)的可推荐1名先进个人为优秀信息员,给予适当奖励。

(二)对未按要求报送信息,年度信息考核总分不到120分且排名为最后一名的处室或分局,所在处室或分局的工作人员将取消其年终局各类先进评选资格。

(三)各处室、分局提供的稿件必须坚持真实性原则,报道严重失实或属抄袭稿件的,取消奖励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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