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
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总结
为规范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广播电视的安全传输,根据辽宁省开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长海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联合相关单位积极开展卫星电视传播秩序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高度重视,明确检查重点
成立以县综治办牵头,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广播影视局、天途有线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体广播影视局,定期召开联系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研究部署工作,搞好总结讲评,加强对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综治办将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纳入全年考核目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多管齐下,全方位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一)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近年来,我县持续保持整治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高压态势,形成了上下联动、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通过群众举报、执法检查等途径发现并处理了多起非法销售安装行为。同时在为海岛偏远地区群众安装680套“户户通”设备的同时,对群众原有的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进行集中收缴、销毁。
注重与各乡镇政府协同合作,严格落实开展无“小耳朵”社区建设工作,加大对个人安装使用的整治力度;联合公安、有线、电信等部门,对全县的宾馆、酒店、娱乐和洗浴等公共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基本情况,并精心梳理出检查重点。
(二)多措并举,集中整治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行动组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集中对重点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同时,长海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结合长海县岛屿分散的地域特点,深入基层为经营业户提供便民服务;会同各乡镇文化站对当地非法安装卫星电视的情况进行整治。对于因无法收看有线电视而安装非法设备的,县局积极协调当地政府与有线公司并多次前往实地考察情况,投资并完善有线电视基础设施,共为30余户村民解决了看电视难的问题。对在行动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经营业户和个人,采取说理式人性化为主的执法方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大连广鹿岛海昌大酒店将全部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拆除并上缴,在天途有限公司的指导下安装了有线电视。
三、注重宣传,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县文体广播影视局在开展整治行动的同时,一是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管理法规的知晓率,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违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行为;二是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取得群众的积极支持和配合。近年来通过与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县内非法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行为已基本杜绝。
专项整治期间,全县共收缴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60余套,现已全部集中销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保持整治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规范县内卫星电视传播秩序,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