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关于对新一轮暴雨洪涝
灾害防御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
根据《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一轮暴雨洪涝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江三防电〔2015〕16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加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全力做好汛期防御工作,现就近期我局开展汛期防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修编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汛期防御工作,我局于5月11日修编完成并发布《鹤山市城管局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本局下属各单位(股室)职责,完善本局应急预警和应急响应程序和办法,保证抢险人员和应急物资到位。“预案”中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文同志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下属各单位(股室)责任人担任成员的应急指挥机构,实行领导带班到岗值班制度,确保工作实效。
二、专人负责跟踪气象信息动态,全力做好预警防御工作
由本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有关气象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及时掌握天气状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部署防御工作(根据气象状况,我局于5月20日14时38分发布了本局气象灾害四级(一般)预警信号)。并将继续落实专人跳跃气象信息,保持对动态天气状况密切关注,做好防御准备。
三、突出重点,加强巡查检查
我局结合职能实际,加强对城市道路及桥梁(城市内涝)、雨水口沙井盖、大型户外广告牌、园林绿化设施、公园广场和燃气站场的巡查力度,以“分片区、分职责”的形式落实工作任务。同时,针对沙坪城区部分街区(部位)易出现内涝的情况,做好排涝工作,要求责任单位(股室)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置,并做好围蔽警示,确保车辆、行人安全通行。
为全力做好汛期防御工作,减少暴雨洪涝灾害带来的影响,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御措施,确保安全度过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