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察局清理行政职权
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工作部门清理行政职权编制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雷府办函〔2015〕222号)的要求,市纪委监察局按照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原则,对行政权责和编制权责清单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职权配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2010年修正)、《关于印发中共雷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雷州市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雷机编〔2015〕2号)等文件,参照《广东省监察厅权责清单》、《湛江市监察局权责清单》,我委局清理出行政职权32项,其中行政强制7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职权19项。
二、清理职权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委局成立了以市监察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小组,由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各部门全力配合,确保全面清理、不留死角。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我委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组织具体负责编制工作的同志认真学习…、省、湛江市有关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及时关注学习各级关于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新动态和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
(三)全面覆盖,规范清理。我委局将各内设部门全部纳入清理范围,按照分步实施、务求实效的要求,严格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委局“三定”方案等为依据,对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规范的清理,做到不擅自增加、扩大或放弃隐瞒所行使的行政职权。严格规范清理步骤,先由各部门针对行政职能对行政权责进行自查,报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最后以会议研讨形式,由主要领导主持,组织全局领导班子、分局长和室主任(负责人)集中对每一项行政权责逐项进行讨论、确认,确保不漏报、不错报。
三、履行职权情况
(一)落实监督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我委局全面从严执纪,切实担当起监督责任,及时转发《中共湛江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严格执行《雷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确保责任落地生根。推行镇(街)和市直单位负责人述职述廉、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和基层站(所)述职述廉制度。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释放有权必有责、失职要问责的强烈信号,倒逼“两个责任”落实。2015年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有关领导干部诫勉谈话21次,问责领导干部27人。2015年我委局查处8个移民村骗取移民资金问题,不仅追究骗取移民资金的当事人的直接责任,而且追究主管移民工作和移民资金单位及其领导者的主体责任,给予市水务局分管移民工作副局长、市移民办原主任、副主任以及会计宋明芳等人党纪政纪处分。
(二)抓好执纪监督问责
我委局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聚焦“四风”和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带动作风建设整体好转。印发了《雷州市贯彻落实…纪委监察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先后制定了《雷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雷州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及《雷州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坚持暗访、曝光、查处、追责“四管齐下”,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四风”和庸懒散奢问题;开展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和严格公车经费支出专项行动,查出2个单位违规配备公车,涉及资金23.9万元;认真贯彻执行《省纪委关于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暂行规定》,常态监管我市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着力查处了一些影响恶劣的违反“四风”行为,2015年,《南方农村报》曝光我市教育系统“吃空饷”人员较多问题后,我委局立即全面介入,查处了63名“吃空饷”人员,并问责了负有失职责任的教育局人事股股长;完善督办机制,定期报告案件办理情况和月报数据;完善通报制度,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采取集中通报、专题通报、个案分析等方式,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报了纪家镇、市国土资源局等10个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财经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纠正了市渔政大队违规发放节日补贴、市国土资源局及其下属单位招待费过多等违规行为;完善监督机制,扩大监督范围,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突出媒体网络问政,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加大执纪惩戒力度,形成常态,保持威慑,推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抓好纪律审查
按照“有案不查是失职,办不好案件是不称职,不想查或不敢查是渎职”理念,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完善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形成反腐败合力。通过信访举报、执纪监督、巡视意见反馈、网络舆情等多种途径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进行梳理处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做到实名举报100%核查。2015年,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80件(次),同比上升15%;初核案件线索266条,同比增长3%;转立案170件,同比增长54.5%;结案138件,同比增长22%。年结案率达81%。查办腐败问题不“贪大求全”、“吃干榨尽”,做到“快查快结”。搞好分类处置,对违纪行为多样化处理,该处分的处分,该组织处理的组织处理,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及时移送。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推进办案谈话点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和有关工作制度,出台《雷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室使用管理》办法,2015年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2015年,全市共立案20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7人,涉及乡科级干部22人,移送司法机关72人。追缴违纪资金 50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600多万元。2015年,我委局查处了市民政局违规办理参战补贴案,充分调动和整合了各部门、各镇(街)纪(工)委办案力量,对全市各行各业涉案人员300多人进行快查快办,使案件在短时间内取得重大突破,对民政局原局长、原副局长和优抚股原股长进行立案审查,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缴违纪资金500多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00多万元。
(四)推进基层腐败治理
1.加强镇(街)纪(工)委规范化建设。从软硬件上提升镇(街)纪(工)委办案能力。严格按照两个“六有”目标要求,加强基层纪委软硬件建设,给每个纪(工)委配备电脑、打印机、保密柜、录音笔、办公桌椅等设施,优化基层办案环境,夯实基层办案基础。及时配齐基层纪检专职干部,强化办案人员力量。2015年共提拨任用镇(街)纪(工)委书记、副书记9人。厘清镇(街)纪(工)委职责,调整镇(街)纪(工)委书记分工,聚焦办案主业。2015年,全市21个镇(街)共收到信访举报线索150宗,信访结案56宗,转立案63宗,结案56宗,处分56人,结案率89%,实现每个镇(街)都消灭了办案空白。
2.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印发《雷州市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工作方案》,对各镇(街)、基层站所、村(社区)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制度保障,建立健全了领导包片督导、按时报送、定期分析案件、定期下乡调研指导等制度,有效解决农村案件居高不下的局面。2015年,我市排查农村基层线索204条,排查重点村7个,重点线索116条,办结排查线索112条,转立案17宗,处分44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如查处东里镇东寮村委会虚报茅草房改造户39户骗取财政专项资金、南兴镇草洋村委会虚构学校工程欠款骗取财政专项资金15万多元等违纪案件,有力打击了农村基层腐败行为。
3.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围绕“平时有巡查,大事有报告,季度有报表,年终有考核”的工作方针,制定《实施<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细则》。进一步细化《工作规则》,便于运作。建立起工作协调、监督巡查、工作报告、工作日志、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村务监督不流于形式,落到实处。
4.开展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活动。由市委统一部署,市纪委监察局协助实施,按照“先行试点、全市铺开”的工作思路,制定《雷州市开展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活动工作方案》,率先在龙门镇试点开展,组织全市镇(街)纪(工)委书记现场观摩学习。召开镇(街)纪(工)委书记推进会,逐步在全市开展,由党风政风监督室进行全程检查指导,整个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2015年全市471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都参与了述职述廉活动,有力推动了我市基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促进了基层农村干部廉洁履职。
(五)管好教好干部
1.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坚持严字当头、廉字为先,严查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等行为,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做到有信必查,绝不姑息护短,做到“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
2.加强廉政教育。加强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立起来,使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廉洁从政。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三纪”教育培训班,观看机关作风暗访专题片,在班上创新观看微电影做答题。开展警示教育,注重“以案说教”,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利用处分决定送达宣布机会,到受处分对象所在单位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结合党纪法规,以案说纪,警醒该单位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如处理市国资公司副总经理黄雷兼职取酬案,利用处分决定宣布的机会,认真剖析案情,同国资广大党员干部学党规、学法律,收到良好效果。
3.运用好廉政教育基地。成立“加强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配套工程建设工作机构”,开展文物征集工作,并委托岭南师范学院龙鸣、唐有伯等教授对展馆进行内容设计及脚本的撰写。至目前止,该项目已投入资金共计700多万元。举办“清端园解说比赛”,宣传陈瑸廉洁思想,在我委局全体干部中形成了讲陈瑸、学陈瑸的良好氛围。以“三严三实”为主题,动员全市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到“清端园”参观学习1500多人次,促使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勤政善政。
4.抓好业务培训。积极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业务培训,提升办案理论水平。2015年市纪委监察局共组织纪检干部参加业务培训281人次。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以老带新”,跟班学习,提高整体办案能力。如2015年查办的市民政局个别领导工作失职和部分退役军人涉嫌骗取参战补助款案,我们从每个镇(街)都抽人到市纪委监察局跟班学习和协助办案,实行统一指挥、统一管理,既提高办案效率,又真正锻炼了办案能力。同时,又从各分局、室抽调21名办案骨干带着分派任务下派到各个镇(街),亲自坐镇指挥,从信访初查、立案调查到审理报告等方面指导镇(街)纪(工)委人员办案,不断提高镇(街)纪(工)委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
四、优化职权情况
(一)转变执纪方式。正确把握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坚持抓早抓小,健全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机制。党员干部有违纪苗头时,及时谈话函询,抓早抓小;一旦查出“烂树”,就果断拔除,维护整个“森林”的健康。坚持纪在法前,不坐等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触犯了法律才执纪;不搞选择性执纪、“抓大放小”,在“严”字上铆足劲,做到“有病就治”。对查实有问题的,恰如其分地做出结论;对于经过查实没有问题的,给予澄清,保护干部,收到很好的执纪效果。2015年对党员干部实施信访监督26件(次),其中信访谈话19件,信访函询7件。审查评优表彰征求意见函521人(单位),审查2任用干部征求意见函69人。对部分受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全年共回访74人。
(二)深化“三转”。为贯彻落实中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业,2015年,我委局退出或不再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110个,保留8个,实现从“运动员”到“裁判员”角色的转变;根据省纪委监察厅、湛江市纪委监察局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局将原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室(中共雷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综合室(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执法监察室、效能监察室撤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原来的宣传教育室和法规调研室撤并为宣教调研室;新增四个纪检监察室,大大增强了线索核查和案件审查力量;根据干部特点和能力全面进行科学调整和安排;人员编制数和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项保持不变。
(三)深化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全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方案,逐步形成了切合雷州实际,有效管用的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体系。认真落实重要线索处置和“两报告”制度,2015年向湛江市纪委监察局共上报76条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收集各镇(街)纪(工)委线索处置情况182条。建立“书记办公会+案件监督管理室”的统一指挥、把关定向和沟通协调模式,强化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处的统一管理,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合理调配和督促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工作,提升办案效率。2015年来,共排查处置问题线索505条。推进上下一体办案。加强对镇(街)纪(工)委办案工作的指导力度,实行分局挂点联系督导镇(街)纪(工)委办案,推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一体办案。一般案件由镇(街)纪(工)委查办,线索复杂的、影响大的,由纪工委监察分局牵头查办,建立联合办案、交叉办案等机制。全面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和选人用人管人制度。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动惩治成果向治本成果转化。
五、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腐败问题形势仍然严峻,侵害群众利益现象仍较为突出;二是“四风”、庸懒散奢和弄虚作假等不良风气和隐性腐败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和房地产开发、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四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镇(街)纪(工)委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下步计划
一是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委局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从坚持党性原则、坚定理想信念做起,从规范党内生活、净化政治生态抓起,从强化正风肃纪、坚持违纪必纠严起,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由主义行为动真碰硬,严肃查处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真正让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为硬约束,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继续把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党的纪律建设的方方面面。严防责任链条缺环、责任主体缺位,看紧门、管住人,把“四种形态”落实到教育提醒、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中,发现苗头马上去管,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健全“谈话”机制,拓展廉情约谈范围,常谈心、常提醒,督促落实“一岗双责”,真正做到管事就要管人,管人就要管思想、管作风。坚持“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或部门,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实现问责常态化。
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落实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要求,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把真正管住纪律作为深化“三转”的方向,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改变以往贪大求全的模式,既严惩腐败,又抓早抓小。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注意解决苗头性问题,教育和挽救干部,防微杜渐,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变被动惩处为主动预防。严格按照线索处置标准,完善线索管理、集体排查、移送受理等制度,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不同违纪问题进行分类处理,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形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加大曝光力度,保持曝光频率,提高曝光层级,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注重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织密监督网络,使“四风”和庸懒散奢等问题无处遁形。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迅速跟进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做到掌握情况不迟钝、查处问题不拖延、回应群众关切不积压,增强发现和查处的及时性。把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述廉、约谈和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以强有力的问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是进一步抓好纪律审查。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在法律框架内加强协调配合,逐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用好用活反面教材,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实现短平快查办案件,加大初核力度,涉赚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零容忍”态度,对腐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搞“法不责众”、“情有可原”,坚决“打破腐败链”“连窝端起”。同时,对党员干部的不实反映、举报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是进一步深化基层治腐。继续牵头抓好督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完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制度,加强镇(街)纪(工)委规范建设,配齐配强书记、专职副书记和专干,提升镇(街)纪(工)委纪律审查能力,继续深挖农村基层违纪违法线索。精心谋划部署,加强督查督办,强化责任追究,传导管党治党压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落实到基层,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使基层干部敬畏知止,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从严治党的力度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