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广告结束还有

【物业办法】南岸区物业服务星级挂牌管理实施办法

阅读数:342 文章字数:1870



物业服务星级挂牌

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全区物业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由初级别管理向高级别管理迈进,努力实现“平安、洁净、无违、文明、和谐”物业小区管理目标,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重庆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区建成规范的物业小区,以及在区服务经营的物业企业。

第三条 全区物业服务星级挂牌管理由区房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质监局、区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和各镇街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管理。

第四条 评分标准

(一)物业小区

对基础管理、基本要求的考评实行100分制标准分,达不到要求的采取扣分办法,由镇街评定、相关部门评定、物业主管部门评定和业主评定四部分组成,分别对物业小区环境卫生、安全防范措施、违法建筑监管、消防设施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矛盾纠纷化解和业主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评定。同时,采取加分办法鼓励物业企业创新管理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管理档次,为构建和谐小区和保持全国文明城区成果作贡献。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基本分和加分评定之和作为物业小区星级评定的最终结果。

具体评定内容详见《南岸区物业小区星级挂牌管理评分细则》。

(二)物业企业

物业企业的考核评定,按其所服务经营物业小区星级评定得分作为考核评定结果。同一物业企业在我区服务经营多个物业小区的,按各小区评定平均分作为考核评定结果。

一票否决事项:

1.管辖物业小区星级评定结果为红牌的。

2.因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约定履行服务合同,导致业主到市集访的、到区集访两次以上的。

3.因物业企业责任致小区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

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未专款专用的。

5.因物业管理责任造成消防设施、器材严重损坏,被消防部门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逾期不整改的。

6.业主大会作出选聘新物业企业决定,原物业企业不按规定退出物业管理项目的。

7.在1年内被物业主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2次(含)以上的。

第五条 评定等级

(一)物业小区星级确定

物业小区实行“五星”挂牌管理:95分以上挂五星,80分—95分挂四星,70分—79分挂三星,60分—69分挂黄牌,60分以下挂红牌,考核结果在相关媒体进行公布。星级挂牌有效期为2年,每年进行一次复查(主动申请升级的除外)。

(二)物业企业等级确定

物业企业实行“五档”挂牌管理:95分以上评为“优秀”,80分—95分评为“良好”,70分—79分评为“合格”,6069分评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及一票否决的评为“不合格”。其有效期与物业小区星级评定有效期一致。

第六条 评定方式

(一)日常巡检。主要采取不定期专项检查和对业主投诉、媒体曝光件的查处,结合日常监管、抽查、巡查方式进行。由区房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区质监局、区公安分局(辖区派出所)、各街镇共同参与,按照《南岸区物业小区星级挂牌管理评分细则》,对巡检情况进行如实记载,并保留相关证据,作为年终评定的重要依据。

(二)年终评定。10月—12月,由各相关部门和街镇采取审阅年度物业管理资料、记录、档案,现场走访和查看的方式,就物业小区和物业企业进行综合评定。于次年一季度前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兑现奖惩措施。

第七条 评定结果运用

(一)对物业小区和物业企业实行星级挂牌管理。各物业小区必须在指定显著位置悬挂标牌,标明物业小区和物业企业星级评定结果。对不按规定悬挂标牌的,区房管局限期督促整改。

(二)对日常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督促物业企业整改,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三)物业小区和物业企业评定结果在全区通报,并在有关媒体登载公示。对五星物业小区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

(四)申报创建国家级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须四星级以上物业小区,且物业企业等级评定为良好以上;申报创建市级和区级物业管理优秀示范小区,须三星级以上物业小区,且物业企业等级评定为合格以上。

(五)等级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物业企业,应在三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告知业主和业主委员会有权依法重新选聘物业企业,并核查其资质条件,依法定程序降低其资质等级或撤销资质。

六)被一票否决的物业企业,依法核查其资质条件。退出物业服务时不履行相关义务的,一年内不得在我区参加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本文注册登录后可收藏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