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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制度】封开县民宗局政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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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宗局政务公开制度


为增强本局工作办事的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促进单位廉政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制度。   

、政务公开原则

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正、公平、公平的原则。

(1)注重针对性。凡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社会、企业以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

(2)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办事的结果必须公平,严禁弄虚作假。

(3)讲究时效性。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特别是动态性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作出回应。

(4)强调可操作性。要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公开的内容

1)县民宗局领导分工。

2)县民宗局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结果。

3)县民宗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4)省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等。

三、公开的形式

政务公开形式采用设立政务公开栏进行。

四、公开的要求

(1)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局政务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

(2)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监督机制,成立政务公开监督机构,加强监督落实。

(3)要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监督小组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

(4)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的要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5)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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