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数据统计及重点项目
督导落实制度实施
方案(试行)
为了应对全省招商引资考评体系及统计制度的新变化,发挥各街(乡)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及时准确掌握和督导全区重点招商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结合我区招商引资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能,特制定新抚区招商引资数据统计及重点项目督导落实制度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理念及目标意义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通过在我区建立招商引资统计制度,实现招商引资工作三个转变:一是全面推动招商引资工作从注重完成指标数据转移到提高项目质量、优化产业结构的科学发展上来;二是从实施下达刚性指标转变为积极推进项目、项目转化效益的有效落实上来;三是从注重检查评比的思维方式转变为制度创新驱动、产业支撑项目的工作理念上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并组织招商引资新常态下项目身份认证、督导落实和促进发展的新做法。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分解
(一)做好投资项目督导工作
1、督导方式:依托全省招商引资信息化平台,通过重大项目信息的实时录入和现场照片的定时上传更新,实现对项目进展的实时督导。
2、督导内容:辽宁省域外、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经济组织、个人等在本辖区内投资2000万元以上(房地产5亿元以上;电子商务、文化传媒、通讯电子、信息软件等智力行业500万元以上)储备、推进、签约、在建和续建的经济合作单体项目。
3、督导要求:(1)签约企业:签约时间、投资金额、建设周期、签约企业、合同文本、企业联系人姓名、职务、…等;(2)项目注册:企业名称、注册时间、营业执照、发改委立项审批报告及其他项目资料(环评报告、项目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许可证等);(3)项目进展:项目进展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问题解决的进展、年度工作目标、项目现场照片等;(4)到位资金:到位资金额度、到资时间、银行进账单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4、责任体系:成立由招商三局、各街(乡)组成的重大项目跟踪协调机构,相互配合,有效衔接,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的跟踪督导,确保投资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做好招商活动督导工作
1、督导方式:依托全省招商引资信息化平台,通过区、街(乡)两级招商活动信息的实施发布和成果的实时上报,实现对招商活动成效评价提供有力依据。
2、督导内容:区外经局负责每年度(包括月、季度)制定并实施由区级组织的“走出去、请进来”招商活动;各街(乡)负责至少每半年自行组织一次辖区内招商项目的外出推介活动。同时要实时发布并上报招商活动信息及招商成果。
3、督导要求:招商活动要富于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活动信息要注重时效性和准确性。区外经局负责每半年考核一次各街(乡)招商活动安排和实施情况。
4、责任体系:成立由区外经局综合办、各街(乡)组成的招商活动管理协调机构,多管齐下,资源共享,聚力推介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实现招商层面及方式多样化。
(三)做好指标呈报督导工作
1、督导方式:依托全市招商引资信息化平台,由区外经局指导各街(乡)实行文本和电子并行的指标报送方式,实现区、街(乡)两级各项指标任务报送无缝衔接。
2、督导内容:指标呈报项目参见投资项目督导工作中的第二项内容。
3、督导要求:指标呈报需报送的明细参见投资项目督导工作中的第三项内容。
4、责任体系:成立由招商三局、各街(乡)组成的信息数据采集协调机构,层级联动,实时更新,合力做好招商指标呈报工作,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工作步骤及实施时间
全省招商引资信息化系统设计开发工作已经结束,即将进入试运行和推广阶段。我区开展此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5年1月1日-2015年9月30日:此阶段实行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
(二)2015年10月1日-2015年12月31日:信息化系统运行实施过渡期,所有相关材料全部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报送,原则上不再接受纸质材料的报送。
(三)2016年1月1日:全面实现全省招商引资信息化系统在全区范围内的运行。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街(乡)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并出台实施方案,并安排专人于2月15日前与外经局对接此项工作。要做好工作任务分解,把责任安排到部门、具体到岗位、落实到人头。杜绝负责专人岗位变动频繁,影响此项工作开展。
(二)注重过程管理。各街(乡)项目跟踪负责人要做到项目情况清楚、进度清楚、问题清楚、档案资料健全。重点项目进展信息录入及指标呈报要格式规范、时效性强、内容准确。重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实行随时报告。
(三)提高服务水平。外经局赴重点项目企业协调服务每月不少于5次;各街(乡)应随时深入项目企业听取意见和建议。对重点项目推进中的问题要及时汇总和梳理,及时提出对策和工作建议,确保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