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意见】关于扶持旅行社做大做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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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扶持旅行社做大

做强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旅行社在旅游市场开发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扩大我县旅游消费规模,现就扶持旅行社做大做强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旅行社做大做强的重要意义

旅行社是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旅游市场的龙头,在招徕客源、组合产业要素、带动相关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做大做强旅行社对我县建设旅游大县意义重大,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扶持旅行社加快发展摆到重要工作日程,完善政策、制定措施、做好服务。

二、明确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紧紧围绕建设旅游大县的战略目标,坚持科学发展,创新体制机制,为旅行社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推进行业转型升级,扶持一批旅行社做大做强。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团队素质强、市场信誉度好的骨干旅行社,为推动我县旅游产业大发展、快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推动旅行社规模化发展

支持具有资金、产品和品牌优势的大型旅行社,通过资产重组、资本运作及多元化经营等方式组建大型旅行社集团;加大旅行社行业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引进国内外知名的大型旅行社落户我县;引导中小旅行社通过品牌、产品和分销渠道等多种形式组建旅游联盟,为旅行社行业的产业集中创造条件;全面提升全县旅行社的核心竞争力,打造全县旅行社的旗舰企业。

四、进一步开拓旅游市场

促进旅行社跨地区、跨行业发展;引导旅行社运用现代营销策略,创新营销方式,不断开拓市场渠道,优化产品结构,实现引客入县;充分利用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强化旅游及相关业务的在线查询、交流和预订等功能,不断提升本溪县旅游服务水平。

五、促进旅行社品牌化建设

鼓励旅行社创建品牌,促进旅行社行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实施《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开展旅行社A级评定工作,把旅行社A级创建和评定工作纳入旅游行业管理工作范围。

六、建立做大做强旅行社奖励和激励机制

组织旅行社参与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产品促销工作,鼓励旅行社开拓旅游客源市场,采取多种形式对引客入县、创建品牌和集团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旅行社给予支持和奖励。

七、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旅行社的审批、备案和导游证、领队证的发放等事项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对旅游团队和导游的执法检查要做到文明、规范、简便。切实加强对旅行社市场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有效的旅行社发展约束机制,为旅行社行业发展创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八、加强旅行社人才队伍建设

要大力实施人才强社战略,积极组织和协调旅游院校、社会培训机构、旅行社企业对旅行社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大幅提升旅行社员工队伍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对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性技能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旅行社员工,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努力建设一支懂经营、善管理、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旅行社人才队伍,为我县旅行社做大做强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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