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广告结束还有

【监察制度】党组学习制度

阅读数:991 文章字数:676



党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健全和完善我办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以下主要制度:

一、组织制度

党组中心组主要由办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我办实际,吸收各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办党组书记、主任袁红梅任中心组组长,分管负责人副主任童中雄任副组长。党组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负责总体安排,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中心组学习,指导、检查和督促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有关工作。党组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综合科科长莫绍均同志担任,职责是做好学习的服务保障和有关管理工作。

二、学习制度

党组中心组学习以…、…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区委重要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同时,兼顾学习经济、科技、法律、历史等方面知识。党组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应不少于12天,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学率应在80%以上。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得以会代学。

党组中心组学习坚持落实学习签到簿、学习记录簿和个人笔记簿的“三簿”制度。学习签到簿严格记录考勤情况,学习记录簿应详细记载学习情况,个人笔记簿全面反映个人学习的内容、心得和成果等。学习签到簿和学习记录簿由学习秘书保管。个人笔记簿不得以工作笔记簿代替,不得记录与中心组理论学习无关的内容。

三、自学制度

党组中心组成员在积极参加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坚持开展个人理论自学活动。自学内容以集中学习内容为基础,结合工作实际和个人爱好,广泛阅读理论书刊,深入进行理论思考。

自觉参加市委党校网络课堂学分的学习,及时充电,不断提升个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处理实际工作的能力。

本文注册登录后可收藏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