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
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113号)精神,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改革创新、协同推进”为基本原则,遵循美育特点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加快推进美育综合改革,统筹学校美育发展,整合各类美育资源,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美育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2016年,各级各类学校完善美育教育管理机制,制定本地区、本学校美育发展规划,城市和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到2018年,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开齐开足美育课程,美育资源配置逐步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20年,培养一批市级美育教学名师,组建一批优秀美育学科教研组或美育教研团队,开设一批市级美育精品课程,建设两个以上省级美育示范县(市)区,建设至少40所省级美育特色学校和一批市级美育特色学校。形成“校校有活动、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的局面,初步形成中小幼美育相互衔接、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学校美育和社会家庭美育相互联系的具有丹东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二、构建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
(三)科学设定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课程目标。学校美育课程建设要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各学科相互渗透融合,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重视美育基础知识学习,加强实践活动环节,增强课程综合性。幼儿园美育要培养幼儿对美的敏感性,引导幼儿在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萌发对美的感受,丰富其想象力和创造力,能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美、创造美,使幼儿快乐生活、健康发展。中小学校美育课程要引导学生理解美的本质、内容和境界,激发创造美的兴趣,传授必备的基础知识与技能,帮助学生形成一两项艺术技能和爱好。特殊教育学校美育课程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水平和特点,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注重潜能发展,将艺术技能与职业技能培养有机结合,为学生融入社会、创业就业和健康快乐生活奠定基础。职业学校美育课程要强化艺术实践,注重与专业课程的有机结合,培养具有审美修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科协)
(四)开设丰富优质的美育课程。学校美育课程主要包括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教学指导纲要,确保美育课时总量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课时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有条件的要增设舞蹈、戏剧、戏曲等地方课程。普通高中在开设音乐、美术课程的基础上,要创造条件开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教学模块。职业学校要在开好与基础教育相衔接的美育课程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好体现职业教育专业和学生特点的拓展课程。各级各类学校要重视和加强艺术经典教育,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发具有满族、朝鲜族等地域特色的地方和校本美育课程。各级各类学校不能以任何形式挤占或削减美育课程。(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五)实施美育实践活动的课程化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美育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实施课程化管理。强化学校艺术社团建设,以班级为基础,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课本剧等群体性活动,努力打造“三队两组”的校级艺术团队,建立学生课外活动记录制度,将学生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文艺演出、参观美术展览等情况与表现要作为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内容。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积极探索创造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美育活动形式,形成本地本校的特色和传统。努力打造“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美育特色。(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育人为宗旨,以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以优化、美化校园文化环境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艺术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逐步形成丰富的校园文化积淀和高雅的校园文明风尚,使学生在良好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中陶冶情操、健康成长。合理规划校园建筑、园林,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浸润学生心田。学校要本着简洁、美观、大方、适用的原则,倡导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校服,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办好中小学生美育“1+N”展演活动,丰富和拓展活动内涵,加入戏剧、舞蹈、管乐、声乐、美术、书法等内容,为广大中小学生艺术展示提供平台。每三年举办一次戏剧(话剧节)节,每三年举办一次管乐、舞蹈节,每三年举办一次书法美术节。抓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创建工作,建设一批体现正确育人导向、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美育先进学校。(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局、市文联、团市委)
三、大力改进美育教育教学改革
(七)深化学校美育教学改革。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以提高学校美育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按照国家规定的不同学段美育课程设置方案、课程标准以及内容要求,切实强化美育育人目标,根据社会文化发展新变化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开发利用本地的满族、朝鲜族等民间美育资源,搭建开放的美育平台,拓展教育空间。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建设,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学校美育的整体发展。在全市范围内每年开展美育学科精品课评选活动,全面提高美育学科教学质量,积累形成全市中小学美育课程精品课资源,为全地区美育学科教师自主学习、教学、培训提供指导。(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八)加强美育的渗透与融合。将美育贯穿在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各方面,渗透在各个学科之中。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相融合,与各学科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挖掘不同学科所蕴涵的丰富美育资源,充分发挥语文、历史等人文学科的美育功能,深入挖掘数学、物理等自然学科中的美育价值。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将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有机整合,发挥各个学科教师的优势,围绕美育目标,形成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的育人合力。(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九)推进美育协同创新。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多位一体的美育协同育人机制,宣传正确的美育理念,加强对家庭美育的引导,规范社会艺术考级市场,强化社会文化环境治理,转变艺术学习的技术化和功利化倾向,充分发挥家庭和社会的正确育人作用。努力搭建教育与宣传、文化等部门及文艺团体的长效合作机制,充分利用素质教育基地、校外活动场所的美育功能,市文化宫、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等场所免费向学生开放。(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文联、团市委、市科协)
(十)深化美育教研科研改革。设立美育专项研究课题,以服务决策为导向,深入研究学校美育改革发展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加强基础教育阶段艺术类学科教研队伍建设,建立教研员准入制度,探索建立县(市)区美育中心教研协作机制,深入开展美育教学研究和教材研究,发挥学科带头人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美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四、统筹整合学校与社会美育资源
(十一)采取有力措施配齐美育教师。采取有效措施,改变农村美育教师“招不来,留不住”的局面。有计划、分步骤配齐专职美育教师,重点补齐农村地区乡(镇)中小学校的美育教师。实行县(市)区域内美育教师交流制度,鼓励美育教师采取“对口联系”、“下乡巡教”等方式到农村学校任教。依托高等师范院校,培养合格的中小学校美育教师,在农村学校设立教育实习基地,积极开展顶岗实习。(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编委)
(十二)通过多种途径提高美育师资整体素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培训美育教师的新机制,各级教研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每年开展一次美育教师在岗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美育师资水平。鼓励校际美育协作机制,各县(市)区要建立艺术学科名师库,通过各种教研、培训、走教等形式,发挥艺术学科名师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美育师资队伍均衡发展。鼓励教师参与美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支持教师合作开发开设美育课程,倡导跨学科合作。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和新老教师互帮互助机制。搭建美育课堂教学交流和教学技能培训平台,加强经验交流与培训。(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十三)整合各方资源充实美育教学力量。各地区要组织教育、文化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选派优秀文化艺术工作者积极参与文艺支教志愿服务项目,鼓励和引导高校艺术专业教师、艺术院团专家和社会艺术教育专业人士义务到中小学校担任兼职艺术教师,开展“结对子、种文化”活动。积极探索组建美育教学联盟、文艺工作者援教联盟,依托联盟搭建农村美育支教平台。聘请艺术家和民间艺人进校园,因地制宜成立相关工作室。(责任部门:各级政府)
(十四)加强美育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以国家实施“宽带中国”战略为契机,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美育教育资源覆盖面,加快推进边远贫困地区小学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支持和辅导教师用好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将优质美育资源输送到农村学校。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联合建设美育资源的网络平台,大力开发与课程教材配套的中小学校美育课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鼓励各级各类学校结合“互联网+”发展新形势,加强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学…台建设,创新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方式。(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五、保障学校美育健康发展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将美育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发展美育的职责,将美育发展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分解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级教师进修学院(校)要在现有编制总量内配备专职美育学科教研员,组织开展教学及业务指导工作。中小学校要设立专职美育工作总辅导员,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在美育工作中的作用。(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局、市体育局、团市委、市科协)
(十六)加大美育投入力度。各地区要通过多种形式筹措资金,满足美育发展基本需求,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要加快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美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建设和完善美术、舞蹈、合唱等专用教室,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场馆建设,将更多的文化建设项目布点在学校,促进学校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推动校内外资源设施共建共享。要通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等工作,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尽快补齐学校美育的短板。(责任部门:各级政府)
(十七)依法保障美育教师待遇。各地区要切实保障美育教师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在职称评聘、骨干教师评选、评优、进修等方面适度向美育教师倾斜。(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部门:市教育局)
(十八)探索建立学校美育评价制度。各地要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抓好一批试点地区和实验点校,及时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实施中小学校美育自评制度,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美育工作自评,自评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纳入校长考核内容,并通过当地教育部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自评结果。各级教育部门每年要全面总结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美育工作,编制年度报告。(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十九)建立美育质量监测和督导制度。中小学校美育课程开课率已列入教育现代化进程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之中,各县(市)区要将其作为对学校评价、考核的重要指标。要按照国家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好每三年一次的学校美育质量监测工作。各县(市)区要运用现代化手段对美育质量进行监测。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美育纳入督导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工作。(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二十)强化美育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各地区、各部门组织美育实践活动,要建立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管理工作职能机构和责任人,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组织学生赴外地参加艺术活动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并统一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艺术竞赛活动,严禁任何部门和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性艺术活动或商业性庆典活动。(牵头部门: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局、市体育局、团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