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意见】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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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

改革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520号)、《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梅市办〔20153号)精神,推进我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各项工作,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育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全市振兴发展这一主题和省“创强争先建高地”的工作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统筹规划、整体推进,重点突破、试点先行、上下联动、协同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原则,不断深化教育领域各环节改革,着力在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加大素质教育力度、提高教学教研水平、优化教育结构、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理顺我市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的壁垒障碍,引导梅州教育从规模扩张为特征的外延式发展转变到以质量提升为特征的内涵式发展上来,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多样化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为建设富庶美丽和谐幸福梅州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⒈完善立德树人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宣传教育,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机制,不断丰富载体和途径,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客家优秀传统文化、校园法治教育等有机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全过程。积极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以德育为主的校园文化建设,突出校园文化的厚重和积淀,提升校园建筑文化、植被生态等水平,充分发挥校园一草一木、一砖一瓦以及艺术节、运动会等各种活动载体的育人功能,形成比较稳定的制度不断传承下去,引领师生从文化认同走向文化自信、文化自觉。不断完善“三爱”(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活动,建立学校、家庭、社区以及共青团、少先队等组织共同参与的德育协同创新机制,探索学校德育一体化并形成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德育基地、文化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和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体验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推进网络德育创新,建设面向学校、服务社会学习者的网络德育共享课程。

⒉坚持走素质教育特色发展之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各地各校要把实施素质教育、推动特色发展作为当前深化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建章立制,打通小学到高中的素质教育通道,把素质教育和特色发展真正落到实处,形成各地各校多彩的办学特色,促进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培养出更多德慧术智、明体达用的学生,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让客家文化得到更好的传承发展,提升文化之乡美誉度。制定《梅州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图音体、国学、校园足球、客家山歌、广东汉剧、版画、工艺美术等为抓手,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做到“一校一品牌、校校有特色”。加大图音体专任教师的引进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其业务素养。积极争取各类企业、民间资本、新闻媒体的支持,加强与各级各类协会(俱乐部)合作,搭建各类平台积极开展各种联赛或展演,不断扩大影响力。建立配套的督查制度,对各县各学校开展素质教育的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并加以推广,梅江区在2016年前要建成“素质教育示范区”,以突出的成效和经验为全市作示范。

⒊强化体育、美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大力改善农村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基本条件,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机制,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监控,按省教育厅的部署完成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工作。培养青少年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学校体育三年行动计划,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和保证学生课外锻炼活动时间。深化教体融合工作,大力推进足球进校园工作,实施《梅州市足球综合改革方案》(梅市府办〔201527号)和《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152019年)》(梅市教〔201537号),到2017年,力争创建4个“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44所“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开展校园足球四级联赛,擦亮“足球之乡”金字招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把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康列入教育部门及学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和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健全保证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实施办法,推行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加强艺术教育实践,广泛开展课外、校外艺术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抓好客家传统艺术的传承教育工作,推进创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工作。加大中小学学校音、体、美教师的引进和培训力度,鼓励退役优秀运动员按照有关规定从事学校体育工作,有效解决音体美教师不足的问题。按国家标准开齐开足各学段音、体、美课程。全面推进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保证心理健康教育时间,合理安排教育内容,创新活动形式,科学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场所建设,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要设立心理辅导室,加强队伍建设,每所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⒋全面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落实国家规定教学要求为基本,深化课程改革,合理设计教学流程,创新教学方法,探索多种培养方式,注重因材施教,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建立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质量监测评价机制和公告制度。开展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试点,鼓励支持试点地区在教学改革、结对帮扶、多元评价、信息化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义务教育学校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不以升学率、考试成绩作为教师及学校评价的主要依据,坚决杜绝拔苗助长、违规补课、惩罚学生写作业等违背教育规律的现象。发挥中小学责任区督学、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作用,把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各方面全过程。严格破除各种名目的补习班和考试加分行为。

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实行严格的学校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学校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构建学校风险防范体系,创新学校安全教育方法途径,开展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校车、防溺水、考试综合整治等工作力度,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发挥部门联动,完善齐抓共管的管理机制,使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做好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和“敏感节点”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化解校园矛盾,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推进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⒈学前教育普及发展。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做好《梅州市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收官总结工作,落实好《梅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梅市教〔201519号)和《梅州市促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实施意见(试行)》(梅市府办函〔201581号),到2018年,全市规范化幼儿园比例达95%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例达80%以上,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8%以上。探索初步建成以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逐步建立起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加强科学保教,严格制止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加强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

⒉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加快缩小城乡和校际之间教育差距。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理学校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加强建设全过程监管,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结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新建、扩建一批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因地制宜解决梅州城区、各县县城和中心镇学校“大班额”问题。加强城镇化过程中配套教育资源的建设规划,严格落实国家关于义务教育等基础设施进行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加快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义务教育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小学升初中考试,合理划定入学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规范办理入学手续,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的要求,任何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或类似机构)选拔生源。到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基本建成标准化学校。

⒊高中阶段教育巩固提升。完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机制和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监测机制。全面推行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鼓励引导高中学校结合自身校情实际,开展特色发展实践,以点促面,扩大交流,大力推广学校的办学特色和阶段成果,带动全市高中学校探索创建符合本校实际的办学特色,实现特色内涵发展。到2016年,全面完成薄弱普通高中改造提升工程。到2018年,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稳定在95%以上,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⒋特殊教育提升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加快推进《梅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梅市府办〔201437号)的实施。加强教育、卫计、残联等多部门合作,推进医教结合、送教上门等工作,实现各学段残疾学生全程享有教育、康复和保健服务。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原则,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师资力量建设,加强随班就读管理。鼓励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开设残疾人普通高中或中职教育部(班)。到2016年,梅江区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城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需求。到2018年,全市“三残”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让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

⒌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顺应“互联网+教育”的发展形势,积极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创新教学资源集成和教学互动机制,推进学校信息化标准建设,加快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建设。改版教育门户网站,积极完善市级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相关数据的收集、分析、对接、整合和应用工作。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深度融合,开展中小学数字化教材应用试验。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

⒍保障教育公平。完善涵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健全残疾学生助学政策。适时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理顺学生资助工作机制,建立资助标准动态调整制度。完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办法,稳步提高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比例,继续实施《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意见》(梅市府办〔201327号),有效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中考的问题。支持和促进接受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高考工作。探索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三)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⒈加快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积极实施“1+5”协同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抓好新一轮深化课程改革意见的学习培训,启动深化课程改革试点基地建设,探索特色化发展导向及评价新路径。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试行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转学和学分互认制度。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坚持分类分层教学。开展普通高中创新型人才培养实验,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⒉积极推进嘉应学院“创新强校工程”。通过协同机制改革创新、高水平大学及特色高校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国际交流合作等六方面近150项课题的研究及成果应用和实施,全面提升嘉应学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鼓励支持嘉应学院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加快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综合评价机制,建立开放、高效的教育资源共享机制。通过深化协同机制改革,全力实施“创新强校工程”,提升嘉应学院的核心竞争力。

⒊创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继续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建立市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实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形势研判和需求预测机制,完善梅州市高校毕业生用工需求数据库、求职需求数据库,加强就业信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用工、失业动态监测,开发和拓展更多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和高校毕业生实际需求的优质就业岗位。完善就业服务平台,创新就业服务模式,完善吸引优秀毕业生留梅工作相关政策,将教师、事业单位招考时间提前,积极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更加关注生活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完善创业扶持机制,成立梅州市大学生创业基金,打造市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落实创业培训、工商登记、融资服务、税收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切实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创业服务,不断提高创业成功率。  

⒋促进教育领域对外开放及与港澳台合作。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化与港澳各层次的教育交流合作,创新我市与港澳青少年学生交流互访方式和方法,拓展教育对外交流,着力加强师资培训、职业教育等方面的合作。发挥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作用,拓展梅台教育交流。

(四)优化教育结构,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⒈积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的意见》(粤府〔201512号)和《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改革发展的决定》(梅市发〔20135号)精神,重点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广东模式”的培育与推广,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合理调控区域内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含技工教育,下同)办学规模,促进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协调发展。推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会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优化整合区域内中职教育资源,做大做强做优梅州农业学校、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梅州市技师学院、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梅县区第一职业中学、梅江区城西职业技术学校等市、县(市、区)级的龙头骨干中职学校。进一步探索五年一贯制、中高职“三二分段”培养等多种形式,做好中高职衔接工作。加快推进梅州职业技术学院征地、规划、申报等筹建工作,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的规模和层次,服务梅州振兴发展。积极探索PPP模式,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企业或教育集团来梅投资办学,提升我市中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档次和水平。按照《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五位一体”综合实训中心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粤职教〔20152号),推动市、县两级综合实训中心建设。成立职业教育协会和成人教育协会,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研究水平。

⒉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抢抓国家实施赣闽粤原…苏区振兴发展的机遇,积极对接,争取更多的国家政策倾斜,更多的发展资金,更多的国家级和省级科研项目,支持嘉应学院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大力推进已列入市重点项目的嘉应学院综合体育馆建设,优化办学结构,提高办学水平。积极争取教育部、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和我市海内外乡贤的共同支持,力争早日恢复更名嘉应大学,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促进学校整体办学实力的提升,为全市的产业升级、振兴发展、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客家文化的传承和创新以及广东高等教育布局结构的优化作出应有的贡献。做优做强学校特色专业,彰显学校的办学特色,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重点支持市重点项目运动训练(足球)专业建设,以培养更多高素质的足球师资、教练等专业人才,推动振兴梅州“足球之乡”战略的实施。

⒊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教育四级网络,通过开放学习资源、提供学…台、建立质量保障体系等措施,营造优质高效的全新学习环境,构建学习型社会。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以多种形式提供大规模、系统化开放在线课程,实现共建共享。深入开展创建国家职业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工作,推动城乡广泛开展社区教育。

⒋鼓励引导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制定实施《梅州市关于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的意见》,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多主体多形式举办民办学校。加强民办学校规范管理,落实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民办学校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完善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办法和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加强分类管理和分类指导,建立民办学校协同治理机制。完善民办教育公共财政补贴、购买服务和奖励激励制度。对承担政府委托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按照接受义务教育学生数量和当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拨付相应经费。对于捐资举办和出资人不要求合理回报的非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给予经费奖补。民办学校学生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资助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用地、税收、规费、融资等方面给予民办学校更优惠的政策。建立健全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依法办学、阳光办学。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民办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发挥体制机制优势,建设一批有特色、高水平、影响力强的民办学校。

(五) 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拓宽学生成才发展通道

⒈大力改革中考招生制度。全市公办普通高中从2015年起全面取消择校生,公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的比例由30%提高至40%;坚持东中、宪中第一批优先招生,集中优势兵力办好东山中学为首的10所示范性重点中学,擦亮名校品牌。东山中学要坚持走减招提质的路子,从规模发展转向追求质量、打造精英教育的轨道上来,切实提升东山中学在省内重点中学行列的竞争力,同时为各县(市、区)属重点高中留下一批素质较高的生源,发挥县属重点中学优秀师资和管理模式的作用。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将所属重点高中的招生规模调整到合理范围,确保可持续发展,实现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坚持科学发展与利益均衡兼顾的原则,制订科学合理的评价激励机制,理顺内部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更好地聚合力、激动力、迸活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整体提升。

⒉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探索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初中、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体系。积极引导中等职业学校探索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的模式。

⒊积极对接全省高考综合改革。优化高中教育资源,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主动策应广东省高考制度改革,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各地各校要聚焦多元录取机制(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考试内容和形式(减少高考考试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考试改革(推行一年多考,允许学生多次选择、择优报考)等改革方向,因地制宜及早制定具体的应对策略和措施。

(六) 推进管理方式改革,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⒈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教育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建立健全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加强教育督导职能及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督政、督学和教育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全面落实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完善督导问责制。完善督导责任区制度,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检查、评比,继续推动为学校“减负”,完善教育决策意见征询、社会听证、专家咨询、决策监督机制,提升教育决策的科学性。

⒉建立健全争创“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统筹推进机制。围绕2018年我市创建成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的总目标,加强统筹和规划,制订科学可行的创建方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完善“以县为主”基础教育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学区管理制度。整合专项资金,提高使用效益。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参与城乡规划审议工作的体制机制。全面准确把握省指标体系和督导验收办法,加强分类指导,推动各地各学校落实创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市、区)的工作目标。

⒊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在普法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足开好各级各类学校的法治教育课程。加快全市大中小学“一校一章程”建设,2018年,全市100%大中小学校章程完成核准并公布实施。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创建一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和依法治教示范县(市、区)。探索建立教育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强化教育行政执法。改善和规范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行为。推动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健全校内涉法纠纷预防与调解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校园矛盾,依法保护师生身心健康。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和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综合运用人防、技防、物防等手段提升校园安全防范和处理能力。着力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化教育乱收费治理。建立健全教育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制度。加强教育审计工作。强化教育领域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⒋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引导广大教师牢记习…提出的“三个牢固树立”的要求,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强化全市教师队伍的职业操守、育人观念、兢业精神、奉献精神,当好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加快学前教育教师培养,完善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办法,重视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扩大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培养规模,进一步提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学历水平,加强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健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全面落实省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统筹推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按照国家部署开展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高校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审批工作,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聘试点。健全教师激励机制,积极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加快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建立完善校长聘用、考核、激励约束、交流与退出机制,定期举办基层教育局长、校长培训班,提高教育行政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到2018年,初步建立“县管校聘”管理体制。实施高校内设机构设置备案制管理。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健全民办学校教职工多层次社会保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学校设立年金制度,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民办学校教师发放从教津贴。

⒌全力推行“教研下县、教研兴校”。积极实施“科研促教、科研兴校”战略,市教研机构要以“统筹协调、提升能力”这八个字上下功夫,做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牵头充实市、县、校三级教育科研队伍,切实加强教研队伍自身素质建设,每个学科均由市、县教研员牵头组成教研团队,研究教材、教法,示范、指导本学科教学。要发挥东山中学的反哺作用,建立梅州城区4所学校的校园联盟,大力开展10所示范性重点中学的教研交流活动。在各县(市、区)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高中、初中、小学作为本地的教研实践基地,做好服务指导基层学校的工作,促进教研水平的整体提升。建立健全各级教研制度,使教育科研要形成制度、形成氛围,将科研触角要延伸到基层学校,与基层学校紧密联系。要精心组织各项教研活动,营造教研氛围,狠抓教研实效,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强大驱动力。

⒍提高教育财政保障水平。加大财政教育投入,落实省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教育财政投入目标。完善各级学校生均拨款制度,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积极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生均定额拨款。完善非义务教育成本负担机制。扩大学校理财自主权,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式,通过“综合考评、综合奖补”方式,安排给各地和学校统筹使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实施中小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管好用好教育资金,实行“阳光财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成立梅州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各项工作,抓好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每年确定改革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性,纳入全面深化改革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建立部门磋商机制,及时会商教育改革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加大对改革试点的政策支持力度。各地、各学校要积极有为、稳妥有序推动深化改革工作,要因地因校制宜制定落实国家、省层面重大教育改革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方案要体现区域、学校教育改革特征,重在解决本区域、本学校的实际问题,做到有规划、有部署、有督查、有总结,确保教育改革顺利推进。

(二)强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督查评估。建立督查评估机制,跟踪改革进展,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加快实施进度,切实增强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定期对各部门、各地、各校改革工作进展及成效进行评估督查。各地、各部门、各校要相应建立健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要将具体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将责任落实到人。

(三)强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宣传引导。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方式,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推进教育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全社会参与教育改革的热情。采取召开经验交流会、现场推进会等方式,推广国家、省和地方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成功经验,进一步坚定改革信心,为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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