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期间群众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和省、市、县委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群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城管系统工作实际,现就城管系统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群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工作的重要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部署和省、市、县委要求,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始终坚持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把群众观点根植于心落实于行。要坚持真诚听意见,做到沉下身子,深入一线,倾听群众声音,回应群众关切。要坚持真心解难题,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帮助群众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做到真正见实效,开门搞活动,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判,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
二、创新载体,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1.推进领导干部接访常态化。把领导干部接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局明确1名领导牵头负责信访工作,其他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承办处理相关业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各单位也要明确1名负责同志具体负责信访工作,明确专门承办的工作人员,形成局领导、对应科室、局属单位三级信访网络。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射城管[2012]5号),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凡各单位、各科室接待处理群众来访,要统一登记备案,及时会办解决,加强跟踪督查,确保群众反映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2.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一加强”活动和下访“金桥行动”,开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一加强”活动和下访“金桥行动”是我县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班子成员和单位负责人要将开展“三解三促一加强”活动、下访“金桥行动”和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诉求和期盼,真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做到立说立行、即知即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挂钩联系点,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和信访老户,要到问题集中、矛盾突出、信访量大的基层一线开展下访活动,化解基层矛盾,做到矛盾不上行、问题不上交。
3.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信访包案责任。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重点重抓,针对当前全县进京非正常上访、去市以上越级上访和到县集体上访等重点突出问题,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化解,确保重点案件息诉罢访、重点人员稳控在位,牢牢掌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领导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负责维稳工作,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信访问题。要通过“五个一”和“五位一体”工作举措,压实包案领导责任,认真解决问题,源头控减越级上访、进京非访。
三、精心组织,建章立制,进一步优化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力量,局属各单位要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明确专人负责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工作,建立上下联动、统筹推进机制,具体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的群众工作。
2.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要设立意见箱,安排专人收集反映涉及民生、干部作风问题的群众来信来访。同时,认真办理领导、上级部门和局督导组批转的群众来信,以及正常信访中涉及民生和干部作风问题的信访事项。
3.健全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群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紧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认真制定、完善群众工作制度体系,着力形成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务实的群众工作要求。建立完善登记、受理、交办、会办、督办、报结、归档等工作流程,规范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建立例会制度,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群众工作规范有序。
4.狠抓督查督办。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的民生方面、干部作风方面和需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专门解决的重点问题的督查、督办工作,查交办件是否按期报结,看问题是否彻底解决,把案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考评教育实践活动效果的主要依据。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凡是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问题未解决、矛盾被激化的,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