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生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丹政办传〔201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 “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顺利实施。全市建立了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力量明显增强,将安全生产纳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对事故多发、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非煤矿山整顿关闭行动,截止到目前累计关闭82家。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各类事故明显减少,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有所好转,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趋于稳定和好转,杜绝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较大事故在“十二五”期间控制在15起以下,实际发生12起。一般事故在2010年的基础上,每年下降3%以上。截止到目前为止,实际下降54.5%。 全市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到0.11。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率下降到3.6。煤矿百万吨煤死亡率下降到5.2。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到126人。重点行业和领域控制指标:煤矿:“十一五”期间共计死亡40人,“十二五”期间26人,下降35%。非煤矿山企业:“十一五”期间死亡233人,“十二五”期间100人,下降57.1%。
(二)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目前,我市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时期,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城市面貌得到了极大的改观,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2016—2020年将是我市经济、社会、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实现跨越式发展战略的重要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特别是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领域伤亡事故多发的状况尚未从根本上扭转,职业危害比较突出,一些地方和单位较大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更大压力,形势仍不容乐观。
1.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有待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能全面落实。一些部门对安全生产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重经济轻安全、重招商引资轻管理的倾向,安全生产未能真正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往往忽视安全生产、减少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没有落到实处,安全生产还没有成为绝大多数企业的自觉行动,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普遍不足。
2.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够完善,力量不足,手段相对落后。我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虽相继成立,但目前机构仍不健全,基层尤其是乡镇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仍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与之相配套的人员、资金投入和基础设施仍未到位,监管力量仍显不足,同时行业安全管理职能弱化,不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落后。
3.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传统产业和高危行业所占比重较大,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方面累积欠账比较严重,受经济形势下行的影响,一些老企业和中小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老化陈旧,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重大危险源分类、分布不清,尚未完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省挂牌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完全治理完毕。
4.科技支撑力量不足。受外部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我市部分企业发展面临困境,导致安全生产科研经费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科技相对落后,现有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求,现有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还未得到充分的推广和应用。
5、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尚未完善。市、县二级应急管理和联动机制还不健全,监控、预警体系建设相对滞后。救援队伍布局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三)“十三五”时间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阶段,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但挑战依然严峻,当前随着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有效需求不足,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产能过剩,开工率不足,安全投入难以保障。由于经济转型和高科技产业相继建立,新的安全隐患不断涌现,要求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的激励措施不断出台,小微企业大量涌现,生产和经营人员活动引发事故的风险依然较大。城镇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和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企业周边居民陆续增加,安全防护距离不断减少,新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隐患相继增多。同时由于安全生产社会关注度不断提升,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
…、…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等…领导多次强调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也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在安全生产领域全面推进深化改革,依法治安指明了方向,安全生产法治体系不断健全,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全民安全素质逐步提升,物联网、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创新应用,为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基本方针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依法治安”理念,全面强化红线意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全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出发,着重解决新时期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明确“十三五”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研究制定我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度,以指导全市未来5年安全生产工作。
(二)基本方针
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科技兴安”,战略,装备、管理和培训并重;坚持立足防范、关口前移,依法行政、强化监管,深化整治、综合治理的总体思路;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杜绝重特大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实施依法治安,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推动安全发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总体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进一步强化市、县、乡镇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明确相关领导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安监部门定期向组织干部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的制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到2020年,全市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有所降低,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交通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各类事故指标达到或接近全省先进水平。
(四)具体目标
1.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1)重特大事故控制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
(2)较大事故控制目标:“十三五”期间12起以下。
(3)一般事故控制目标:在2015年的基础上,每年下降2%以上。
(4)全市亿元国内生产总值(GDP)死亡率控制目标:在2015年的基础上,到2020年下降到0.20以下。
(5)全市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控制目标:在2015年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到2020年下降到5以下。
(6)全市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目标:在2015年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到2020年下降到8以下。
(7)全市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目标:在2015年的基础上,到2020年下降到6以下。
(8)全市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控制目标:在2015年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到2020年下降到0.7以下。
2.重点行业和领域控制目标。
到2020年,全市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指标都要有所下降,其中:
(1)煤矿:死亡人数比2015年控制指标下降5%以上。
(2)非煤企业:死亡人数比2015年下降5%以上。
(3)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比2015年下降3%以上。
(4) 农业机械:死亡人数比2015年下降5%以上。
(5) 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控制目标: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粉尘、毒物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全力推进依法治安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推进《市安监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安的实施意见》的进一步落实,依法规范监管部门和企业的主体行为,健全安全监管执法的机制和制度,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推行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布,确保权力在依法有效监管下运行。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建立评估执法及尽职免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实行执法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和倒查机制。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监察执法队伍,将安全监管工作延伸至社区(村),形成“三级、四级管理”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完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水平和执法能力。
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积极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制,做到“三级、五覆盖、四到位”;督促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指导帮助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发挥安全生产群众监督作用,实现“预防为主,群防群治”。
(三)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推动安全生产创新
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五级五覆盖”,理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属地监管的关系,依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划定责任边界。全面推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任务、隐患和问题、整改工作、复查验收等“四个清单”,实现隐患闭环管理。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定相关部门联动机制,依法约束惩罚“黑名单”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安全生产所占指标权重。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公开中介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完善应急平台功能,实现多部门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联动机制。依托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建立应急救援联合体,建立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半小时辐射带。强化事故报告和调度制度落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合作建立动态应急物资储备库,科学配置应急储备物资。强化应急预案制修订工作,做好上、下级应急预案的衔接,建立应急救援响应联动机制,确保应急预案有效实施。探索建立专业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机制度。
(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继续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检测、评估,建立市、县、乡镇、企业四级动态监控体系。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交通、水利、建筑、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力度,建立健全全市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推进全市较大以上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到2020年,各项隐患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1、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数据、地质灾害类型、采空区灾害普查,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实测图纸电子化,提高地址条件信息的完整度。加强矿山开采规模化建设,推动一个矿体多个开采主体、开采范围及规模小、相邻开采相互影响的矿山整合重组。严厉打击矿山超层越界开采。推动淘汰落后工艺设备,推广先进技术,建设本质安全型矿山。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头顶库”,推进位于水源保护区内的尾矿库的升级改造工作。严格落实停用尾矿库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无主或弃管尾矿库治理。推动尾矿库综合利用工作,推动矿业经济循环发展。
2、危险化学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控。针对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优化产业布局,推行化工行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推进涉及“二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进行自动化改造,安装安全仪表系统,开展在役安全仪表系统评估工作。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罐区整治和隐患排查,全面提升化工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城市建成区内化工企业搬迁。
3、冶金机械等行业:实施冶金、机械、轻工、建材、有色、纺织、烟草和商贸等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标准化建设水平。开展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淘汰落后工艺,推动企业转型升级。继续加强对金属冶炼企业煤气作业、高温熔融金属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作业等重点作业环节的安全技术改造和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对煤气柜等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加强对小微工矿企业的扶持力度,逐步提高小微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4、烟花爆竹: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准入条件,逐步取缔“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做好春节期间临时零售经营单位的审批和布点工作。建立完善烟花爆竹出库、运输、批发、零售网点流向登记管理系统,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七)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依托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平台,探索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数据、云平台的建设与应用,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周期性、关联性、规律性分析,初步实现信息化与安全生产业务的融合。充分利用移动互联技术,继续深入推进我市“数字安监”系统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的使用,完成企业基础数据录入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利用“数字安监”系统开展隐患自查工作,完善系统,使其成为具有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标准规范及企业信息查询、执法过程记录、合理布置检查频次等功能的综合性安全生产移动数字平台。
(八)建立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大力实施科技兴安
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中相关设备、设施和工程项目的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重点完善和提高事故分析鉴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方面的支撑保障能力。深入推动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围绕事故高发、复发、易发行业领域,带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防治关键技术科技攻关,推动安全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技术研发,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行动。提升本质化安全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安全产业园区,示范、引导安全产业发展,建立特急鲜明、布局结构合理、产品和服务丰富的安全产业体系。
(九)强化职业病危害综合治理,持续改善作业环境
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强化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执法人员职业病防治法规、规章、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控制等业务培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风险评估,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集中开展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推动传统工业转型升级,推广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危害的工艺技术、设备,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关闭职业病危害严重、防护措施不力的企业。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督促用人单位开展健康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提高企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四、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
(一)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保障工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县(市)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编制和人员能满足工作需要;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车辆、办公设备、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监测检验设备等技术装备及时得到配备、补充和更新;研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监管方法和技术,配置动态、实时、高效的监察装备,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
(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争取国家、省资金,建设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专家数据库建设。一是依托大型企业和市消防局,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承担辖区内化学危险品泄漏处置、非煤矿山事故救援、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自然灾害抢险与救援等职能,有效地应对尾矿库、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自然灾害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减少次生事故造成的危害,提高抗灾救灾自我保障能力;二是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应用系统建设,做好基础支撑系统、数据中心、综合应用系统、安全系统、县(市)区应急指挥平台、平台接口等分支系统工程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联网。
(三)矿山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工程。继续推进矿山企业安全技术改造,瓦斯抽放系统改造,冲击地压矿井预测预报,高温矿井热害治理,矿井水害采空区治理等项目。全面加强矿山开采规模化建设,推进矿山整顿关闭,依法关闭非法生产的矿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型矿山,资源枯竭型矿山。开展小型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程。开展非煤矿山普查及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实施分级监管。评估分布密集小型非煤矿山,具备整合条件的实施整合重组。开展尾矿二次资源利用技术研究,消除尾矿库事故隐患。
(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依托政府信息网络平台,充分发挥现代通讯、网络等先进技术的优势和作用,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高效灵敏、反应快捷、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体系,到2017年,基本实现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重点乡镇(办事处)、重点企业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大力推进我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系统(即“数字安监”项目),不断完善“数字安监”项目软件的3大模块(即等级评估系统、安监执法系统、隐患排查(企业自查))。“十三五”前期全面完成我市安监系统及相关单位企业注册登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数字安监”工作有条不紊运行。
(五)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程。依托安全生产监管数据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信息系统,推进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管部门及各级政府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以重点行业领域为主,制定企业安全诚信等级评估办法和标准,建立安全诚信评估体系。定期开展企业安全诚信等级评估,落实诚信制度,开展诚信公示。对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企业,向财政、发改、国土资源、建设、工商、银行、证券、保险、工会等部门和单位以及上下游相关企业通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实施奖惩政策,激励企业改善安全生产现状。
(六)职业卫生促进工程。建立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开展职业危害普查登记工作。加强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以及建材、轻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粉尘、毒物等有害物质的监测监控,督促指导企业落实有关职业危害防治与整改的技术措施,鼓励支持企业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先进管理方法,改善劳动条件,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努力实现企业职业卫生落后状况的根本改善。努力推广职业危害控制技术,有效防止职业危害,对重大职业危害进行治理,推进职业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工程。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队伍建设,利用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创新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手段,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推进安全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的“七进”宣传活动,提高安全知识普及率。强化高危行业领域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员工、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
推进教考分离,建立完善考核实操基地和培训市场化机制,成立安全生产考试机构,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工作。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制度化。继续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推进安全社区建设,提升社会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做好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教育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同步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必须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意识,确保“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总体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经费等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把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有关指标分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二) 制定政策落实措施,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建立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推动规划主要任务、重大工程顺利实施。将安全生产纳入科学技术发展、工业转型升级、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等相关优惠政策支持范围。加强对安全科技的政策扶持,加快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完善信贷政策,鼓励银行对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支持。继续加强对尾矿库治理、矿山安全技改、小煤矿机械化改造、瓦斯防治和小煤矿整顿关闭等的政策支持,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建立与项目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挂钩的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
(三)强化政府资金引导,建立多元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保障。强化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在各级政府支出中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信息化、安全科技、企业技术改造、隐患治理、职业危害防治、应急救援培训教育及小微企业帮扶等工作。督促企业依法加大安全投入,严格落实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设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安全科技创新基金、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专项基金。
(四)建立评估机制,强化监督考核。建立规划评估机制,制定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监督和跟踪分析,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激励和责任倒查机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保障规划建设任务全面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