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好2016年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我市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不断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按照省民委《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辽民族发〔2016〕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系列…为指导,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高举各民族大团结旗帜,大力发扬全市各族干部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四个维护”、“五个认同”的思想理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为维护边境地区的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努力将“宣传月”活动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部门和各个行业,逐步形成党委政府主导与社会广泛参与相结合的宣传教育新格局,进一步推动党的民族政策与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打造丹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新品牌、新特色、新亮点”,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同栽民族团结之花,共享繁荣稳定硕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活动主题
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为宣传月主题。
四、活动安排
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从9月1日至10月12日,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0日前)。市民委召开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安排具体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二)活动准备阶段(8月30日前)。市民委制定《丹东市2016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民宗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扎实有效和便于操作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各地要本着既要抓宣传又要办实事的原则,明确主要任务,细化工作职责,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全面启动做好充分准备。
(三)启动实施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启动实施阶段主要安排五项内容,总结起来就是开展好“五个一”活动。
1.办好一个宣传月启动仪式。从今年开始,每年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将采取各县(市)区轮流承办的方式进行。其目的是相互学习、相互交流,使全市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均衡、协调发展(今年拟定由凤城市承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
2.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9月14日,在中秋节前夕,市民委组织开展一次“体民情、访民苦、解民忧”走访慰问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活动。
3.开展一次“四送下乡”活动。9月26日,市民委将赴东港市椅圈镇依兰苏锡伯族村开展一次送科技、送医疗、送文艺、送民族政策法规“四送下乡”活动。
4.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9月1日至9月30日,市民委利用丹东日报、丹东广播电视台、市民委官方网站、市民委移动信息平台、市民委民族团结微信公共平台等媒介,通过开设专版专栏,集中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典型事迹等。
5.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利用民族政策宣传员、民族文化辅导员和民族关系调解员3支志愿者小分队,在市民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深入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单位、民族乡村、社区等,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讲、民族文化的普及推广和免费辅导培训等服务工作。
(四)总结讲评阶段(10月8日至10月12)。各县(市)区民宗局要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在宣传月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要有总结、有图片、有视频资料。市民委将对各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民族工作目标考核主要内容之一。
五、活动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一把手要亲自研究部署工作,切实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和主要平台,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好各项配合活动,确保“宣传月”活动全面、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是要贴近实际,讲求实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既要注重内容又要讲究形式,要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感召力。各县(市)区可采取在辖区主要街道、社区、住宅小区等公共场合,通过现场发放宣传材料、图片展示、悬挂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户外宣传活动,为宣传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也可通过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演出、书法摄影展、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百姓的专题活动,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宣传月”活动扎扎实实的开展,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是要面向社会,营造氛围。各地要把机关、企业、社区、乡镇、学校继续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主阵地、主渠道,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积极将宣传月活动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社会覆盖面,主动扩展活动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共同进步的良好氛围。
四是要收集信息,及时报送。各县(市)区民宗局在开展“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切实做好文字、数据、图片、影像等资料的收集和整理,认真梳理和总结经验,及时上报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9月30日前,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总结和影像视频、图片资料等一并报市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