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建成更加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全县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全民健身条例》(…令第560号)、《…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6〕119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梅市府〔2016〕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健康中国战略”,以增强全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体育健身更好地服务于“健康平远”、“振兴发展”,服务于平远经济社会发展。继续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推动全民健身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建设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公平,保障全民共享体育事业发展成果;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积极增加健身休闲服务产品供给,促进体育消费,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明显增强,各地健身活动形成品牌,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彰显,体育健身设施较为完善,健身消费支出显著提高,构建起与平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能够满足全民体育健身需求,较为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民健身在加快平远振兴发展中的功能更为凸显。
——全民体育健身意识不断增强,参加体育健身的人数明显增加,养成规律健身习惯,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健身的人数达到13万,经常参加体育健身的人数达到8.6万。
——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体育。扎实抓好振兴足球工作,办好“贺岁杯”、“青春杯”、“足协杯”、“镇级足球联赛”四大品牌赛事,完善校园、职工、镇、草根四大足球联赛体系。围绕“一镇一特”,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和全民健身主题特色活动。积极开展具有客家特色的健身活动,继承发扬客家传统体育文化。每年县级体育社团开展团体性健身活动和比赛达到40次,镇级团体性健身活动和比赛达到70次以上。
——构建较为完善的县、镇、村三级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建立体育总会,县级体育协会达到12个;各镇建立足球协会、广场舞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实现镇级“三会”全覆盖,镇级体育协会达到10个以上的建立体育总会;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全县城乡全民健身晨晚练点达到153个以上,每个晨晚练点配备2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实现镇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全覆盖;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内部建立体育社会组织;每万人拥有正式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0.5个以上。网络体育健身组织发展良好。
——城乡健身场地设施逐渐增加。健身场地总数达到631个,每万人拥有健身场地24个,人均健身场地面积1.8平方米。建有“两场一馆一池”(体育场、占地1万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广场、体育馆、游泳池)。全县60%的村建有占地15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文化)广场,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健身步道。建设3个社区体育公园,在居住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82个,新建或改造31块不同标准足球场。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到60%;逐步建成“城市15分钟体育健身圈”和“农村20分钟体育健身圈”。
——建立健全县、镇、村三级科学健身指导网络。全民健身指导和志愿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逐步培育出一批指导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等级结构合理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1080人以上,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35人以上。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激励机制,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深入城乡基层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壮大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主体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者队伍。
——建立较为完善的县级国民体质监测站,体医融合初见成效,有条件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体质监测点。积极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估,每年接受体质测试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符合《国民体质测定标准》规定的合格以上人数比例保持在87%以上;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水平以上人数比例超过92%,其中达到优秀标准的人数占25%以上。
——全民健身服务业逐步发展,城乡居民健身消费意识明显提高,健身消费成为城乡居民日常消费的内容之一。健身产品和服务供给日趋丰富。打造一批健身休闲场所,开发一批具有特色的健身项目和产品,健身服务从业人员水平不断提高,数量进一步增加,体育消费在城乡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1.弘扬体育文化,促进全民素质发展。创新宣传形式,通过互联网、手机、电视、广播等各种媒体,以及“体育进社区”、“体育三下乡”等活动,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营造良好的健身舆论氛围,弘扬健康新理念,引导全民养成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发挥体育健身的多元社会功能,在全县树立人人讲诚信、守规则、重合作、争贡献、乐分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加强客家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挖掘、传承与保护,建立客家传统体育文化的传承机制。积极传承和发展平远船灯、落地金钱、落地花鼓、黄氏头部拳、鲤鱼灯、马灯舞、民间舞狮等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推动这些非遗项目更广泛地融入城乡居民的现代生活。
2.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引导全民参与健身活动。引导推动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行业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等体育社会组织根据自身特点,经常性组织开展各具特色、小型多样的健身表演竞赛活动。结合“全民健身日”、“南粤幸福活动周”等健身专题活动和元旦、春节、国庆等传统节日,广泛开展群众喜爱,参与度高的全民健身系列活动。扶持推广一些具有平远特色的主题性健身活动。
大力发展绿色体育,充分利用绿道和山地资源,开展徒步、骑行、登山、慢跑等活动。在做好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河、湖、水库等水资源,设置一些游泳区域,开展游泳活动,解决农村地区游泳场馆缺乏的困境。培育打造“苏区橙乡·平步致远”徒步活动等特色品牌活动,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走出农村体育“绿色发展”之路。继续开展“一镇一特”活动,用品牌活动、特色活动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同时通过全民健身运动创建品牌,呈现特色,形成互促互建的局面。
以足球运动为抓手,开展职工足球联赛、镇级足球联赛、草根足球赛等足球赛事活动,推动社会足球的发展;通过每年的“校园足球联赛”,推动校园足球发展;继续打造“贺岁杯”、“青春杯”、“足协杯”、“镇级足球联赛”四大品牌赛事。引导广场舞活动健康开展,举办、参与广场舞赛事,培育广场舞品牌活动。大力开展客家民俗体育活动,传承弘扬客家民俗体育。
3.建立健全体育社会组织体系,激发释放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健全单项体育协会,力争做到凡群众喜爱的、参与面广的健身项目均成立单项协会;以足球协会为“龙头”,以乒乓球、羽毛球等协会为范例,积极创建广场舞协会、自行车协会、游泳协会、篮球协会等群众喜爱的运动项目组织。不断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向基层覆盖延伸,倡导有条件的镇建立体育总会与县体育总会对接,充分发挥县、镇体育总会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功能;依托镇文教体育服务中心,加强基层镇、村体育协会建设,逐步完善县、镇、村三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组织体系。支持体育领域的“一业多会”,按照“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方针积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把“办体育”的职能转移给体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提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激活、释放体育社会组织活力,积极推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化、实体化。
着力发展基层全民健身组织,引导晨晚练点规范发展,防止扰民事件发生;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建立全民健身组织;鼓励网络体育健身组织发展。制订实施《关于培育发展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平远县体育类社会团体专项资金扶持办法》,通过设立体育社会组织专项扶持资金、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规范税收优惠和社会捐赠等形式加大对体育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允许体育社会组织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经营活动收入全部用于组织自身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不得在成员中分配,借此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
在全县范围内选取1至2个体育社会组织进行重点扶持,打造“示范型体育社会组织”,引领全县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同时,引导“示范型体育社会组织”根据自身情况积极申请“广东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扶持。严格执行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开展运营绩效评估和社会信用评估,实现依法管理、依法运营。
4.加大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力度,盘活用好健身场地设施资源。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十三五”时期县(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县体育场进行整体升级改造,提高县文体中心的使用效率,将其打造成文体综合体。按照《关于印发梅州市振兴“足球之乡”十年规划的通知》(梅市府〔2010〕46号),稳步推进足球场地建设。发展“绿色体育”,依托自然山水,规划设计主题性的健身步道、登山健身步道。实施“健身扶贫工程”,对贫困村实施健身场地设施精准扶贫。充分利用好镇、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向人口较多的自然村延伸。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将各类闲置仓库、厂房改造为社区体育设施。新建居住区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制订实施《平远县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推进新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相对独立建设,改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实施分隔工程建设。对向公众开放健身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贴和奖励资助,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提高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效率,加强对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的维护更新。鼓励个人、企事业单位兴建营利性健身俱乐部,满足城乡居民较高层次的健身需求。
5.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与质量,提升全民科学健身水平。建立完善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及镇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登记注册管理制度,增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自我管理能力。加快县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建设,注重发挥县、镇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及各单项协会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中的作用。优选社会体育骨干和积极分子进行专项化健身技能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吸收社会体育指导骨干人员充实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激励制度,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上岗服务率和指导大众专项化健身的水平。加大对国家级、一级、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输送力度,优化我县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等级结构。
6.积极推进体医融合,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建立完善由县体质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和镇级国民体质测定点组成的“国民体质监测二级网络体系”,健全国民体质测试技术队伍。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活动,根据测试个体数据开具运动处方,提高大众健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测试总体数据进行科学分析,根据分析结果,提出客观合理的对策建议,为指导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提供科学的依据。完善国民体质测试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国民体质测试结果,并将其纳入社会统计指标体系。
7.加强体育健身对外交流,实现全民健身开放发展。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全民健身开放发展思路,搭建结构合理、功能多元的全民健身交流平台,拓展全民健身项目、理论、人才、设施等国内外交流渠道,加强与省内外及周边城市的互动交流学习,积极参与和承办区域性全民健身交流展示活动,学习全民健身先进经验。传播和推广全民健身发展过程中的平远理念、平远特色、平远故事、平远人物、平远品牌,推动平远全民健身向更高层次、更具特色方向发展。提升平远的国内外影响力,有效发挥全民健身在推广平远文化、提升平远形象和增强平远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二)突出重点人群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1.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建立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促进体教融合发展。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27号),以“天天锻炼、健康成长、终身受益”为目标,调动家庭、社区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定期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学生冬季长跑等群体性活动。逐步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教学模式。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青少年公益体育活动和运动项目技能培训,促进青少年养成体育锻炼习惯,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外全民健身运动,家长、社区要为学生体育活动创造便利条件,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共同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机制。完善制度,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积极推进客家民俗体育进校园,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推进其健康发展。
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梅州市振兴“足球之乡”十年规划的通知》(梅市府〔2010〕46号),大力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办好全县中小学足球联赛,在全县中小学校广泛普及足球运动。执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足球综合改革方案》(梅市府办〔2015〕27号)和《关于印发平远县足球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平府办发〔2015〕32号),大力建设“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积极申报“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
2.健全老年人公共健身服务体系,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积极扶持县、镇、村三级老年人体育协会、健身团队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开展老年人体育方面的主导作用。根据平远特点,大力开发适合本地老年人特点的健身项目和方法,广泛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太极拳、健身气功、气排球等运动项目。为老年人健身提供科学指导,发挥全民健身在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方面的独特作用。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协会评比和体育健身比赛,定期举办“老年人体育健身展示会”,激发老年人参加体育健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老年人体质监测,并结合体质健康水平,提供运动处方,提高体育健身对慢性疾病防治、身体功能康复的效果。推动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健身服务,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健身服务机构和健身设施,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3.多措并举,实现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按照“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可持续”的原则,制定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标准,通过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扶贫工程”,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基层、贫困地区、贫困群体延伸。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助残工程”,完善残疾人健身设施,为残疾人健身提供便利,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积极创建“省级全民助残健身工程示范点”。组织残疾健儿参加广东省残疾人运动会、市残疾人运动会。充分发挥工会、各类职工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的作用,开展职工体育健身活动,举办县、镇比赛活动,以行业或单位为主体举办趣味运动会。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建、扩建、改建体育健身设施,积极为女职工参加体育健身创造条件,推动将外来务工人员公共体育服务纳入供给体系。
(三)大力发展健身休闲产业
1.做大做强健身休闲业,促进健身消费。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发展健身休闲产业、促进健身消费作为振兴发展的动力源加以培育。充分利用山、水、绿道等自然资源及客家文化、名人名居、名镇名寺、红色文化等人文资源,开展登山、徒步、路跑、自行车、游泳等日常运动项目,大力发展健身房健身、野外生存训练、汽车露营等具有时尚、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适应市场需要,将客家传统体育项目作为体育旅游产品,提供给消费市场。打造全民健身示范区、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形成一定规模的健身休闲产业集群。配合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工作,积极创建“体育休闲旅游特色县”。
2.积极推进竞赛表演业、健身培训业发展,为健身休闲业提质扩容。加大对高端赛事、品牌赛事的扶持力度。根据我县的自然条件、项目发展基础和大众的喜好,积极举办、申办山地徒步等高端体育赛事项目,经常举办深受群众喜爱,参与度高,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群众体育赛事,形成丰富多样的赛事系列。理清政府与市场的职能,积极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和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体育竞赛市场。大力培养赛事经营管理人才,扶持赛事运营服务机构,提高赛事运作专业化水平,发展赛事经济。
鼓励体育协会创建俱乐部,利用人才、技能、场馆设施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开展运动技能培训。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与房地产企业合作,创建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支持体育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足球、游泳、跆拳道、瑜伽、篮球等运动项目培训,繁荣健身培训市场。
3.促进多业深度融合发展,培育新兴体育健身业态。通过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的推动,形成渗透型、重组型和延伸型三种不同的融合路径,推动体育健身与旅游、文化、传媒、科技、养生康复等产业在资源、产品、市场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对接,渗透融合形成体育旅游、运动康复、体育会展等新业态,推进体育健身产品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大众日趋多样化、便利化和个性化的健身消费需求,推动体育健身消费转型升级。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经费投入。各镇和相关单位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严格执行体育彩票公益金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的规定,并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和体彩公益金使用采取精准扶持办法,重点加大对贫困村、农村体育设施及全民健身重点项目建设的投入。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向体育健身组织赞助和捐赠活动经费,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部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从其纳税额中扣除。
(二)完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权益。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旅游、科技、养老、助残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督导检查制度,促进全民健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县发展改革、住建、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健身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活动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
(三)推进全民健身信息化。推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探索“互联网+全民健身”发展新模式,建设全民健身网络服务平台和全民健身基础数据处理系统,丰富体育健身电子地图,为城乡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精准的健身资讯服务,利用大数据技术及时分析经常参加体育健身人数、体育设施利用率,进行运动健身效果综合评价,提高全民健身指导水平和全民健身设施监管效率。
(四)加强全民健身科研创新。加强与高等院校及相关机构合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根据平远特点研制、推广普惠型健身新项目和时尚、消费型健身新项目。加强客家传统体育文化研究,做好客家传统体育项目的发掘整理和传播推广工作,鼓励优秀客家传统体育项目申报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推进以“非遗类项目”为代表的客家传统体育项目产业化。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各镇、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领导,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建立和完善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协调机制,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落实。完善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县体育局负责我县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实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计划落到实处;县财政、文广新、教育、科技、卫计、旅游、人社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责配合开展工作,支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各镇、相关单位要积极培育发展体育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其在组织开展健身活动、承办体育赛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等方面的功能,助推社会治理创新。
(二)加强评估检查。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增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定期对全民健身工作进行评估。县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及本实施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并在2020年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对在全民健身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