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消防工作意见
为切实维护全区火灾形势稳定,进一步提高城乡火灾防控能力,为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创造更加安全的消防环境,现就2016年全区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6年,全区消防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经济、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要求,以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以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突出依法监管、机制创新和科技引领,注重转变模式、社会参与和综合治理,着力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社会火灾防控工作体系,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为服务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工作
(一)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全面加强社会消防管理
1.落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贯彻新修订的《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加强各镇街消防安全委员会建设,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人,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组织推动和议事协调作用。提请区政府出台“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推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探索将消防安全评估、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教、火灾惠民保险等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进一步提升政府消防公共服务水平。
2.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细化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推动商业、文化、卫生计生、教育、民政、旅游、安监等行业主管部门定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推动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责任。与区民政、教育、卫生、文化等部门联合推动落实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化管理,培育行业管理示范单位,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
3.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推动火灾高危单位按照《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开展委托评估,聘请注册消防工程师(重点单位聘请中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担任专职消防管理人员。继续深入推进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单位落实消防业务培训,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日常消防管理、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传培训、消防演练等工作。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并建立微型消防站。
(二)强化火灾防范措施,持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1.强化火灾风险分析评估和预警防范。结合…城市建设发展战略,对石油化工、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建筑等高风险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调研评估,探索将消防安全纳入大型活动安全评估内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城市运行消防管理。依托社会安全领域中介机构和专家,开展行业、区域消防安全评估,全面摸清消防安全风险,加强日常管控和综合治理。建立火灾风险发布机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预警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引导全社会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2.强化常态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结合消防安全评估,紧盯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要季节,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推进消防违法建筑和消防产品专项整治,做好重大节日、活动消防安保工作。推动民政、教育、卫生、经信、文化等部门开展福利、教育、医疗机构、工业园区、文物古建筑等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治理,切实改善行业消防安全条件。探索开展重大及区域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评估,落实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措施,推动隐患按期整改,年内整治消除工业园区区域性火灾隐患。完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跟踪督办、警示提醒、回访抽查机制,引导公众积极参与隐患排查整治。
3.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利用各类基层网格组织、治安巡逻队以及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力量,重点加强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和夜间防火巡查。继续推进老旧居住建筑消防设施改造民生工程,推动安装简易喷淋等实用技术,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700个,继续推广消防水压实时监控系统,切实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三)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切实筑牢火灾防控保障
1.加强地方消防法规体系建设。推广乡镇街道消防委托执法,建立实施委托执法资格证制度。推动区司法局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2016年普法教育重点内容。
2.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完成消防专项规划修编评审工作,重点镇完成消防专项规划编制,60%的其他建制镇完成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订。贯彻《重庆市消火栓管理办法》,落实消火栓建设、维护、管理责任,年内全区补建160个市政消火栓,并纳入数字化城市市政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江北消防站建设进度,力争年内投入使用。
3.加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将消防安全纳入镇街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完善镇街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将消防工作纳入综治部门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落实综治网格员、治安巡逻队员消防工作内容。打造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示范乡镇街并召开现场会推广,年内50%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强化公安派出所消防指标考核体系,强化过程考评、全面评价和责任追究。继续壮大并强化消防文员队伍管理,落实定期培训制度。
4.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年内完成50%的重点单位、30%的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达标;80%的未建立政府专职队的乡镇和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按标准建成志愿消防队。有效整合基层资源,推进“保消一体”“巡消一体”,进一步发挥保安、治安巡防等队伍在开展消防宣传、隐患排查和处置初起火灾中作用。加强各类消防队伍联勤联动及训练演练,提高快速响应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推动一定区域内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关系(即区域协作组织建设),开展互查互检、培训演练,提高区域应急联动能力,3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5.加强社会消防诚信体系建设。定期收集上报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向社会公众发布。推动区发改委将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经信、建设、工商、金融、保险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互认机制,纳入相关审批、融资、贷款信用等级,加大对社会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监督制约力度。协调保险、银行等行业强化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结果运用,推动火灾高危单位投保火灾公众保险和火灾惠民保险。
(四)深化宣传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质
1.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制定消防宣传“七进”标准,建立完善组织指导、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制度。探索消防宣传教育外包模式,进一步拓展消防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开展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复验、“平安伴随我成长—雏鹰争章行动”和消防宣传大使活动。年内,全区中小学生消防教材普及率达到50%,不少于50%的高中新生在军训期间接受消防知识培训,30%的社区推选1名消防宣传大使,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宣传“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知晓率100%。
2.深化消防宣传阵地建设。推动政府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购买公共服务范围,探索消防宣传教育外包模式。深化“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升级官方微信平台,消防微信平台订阅数大幅度增加。推动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区委党校培训和普法教育及平安社区(村镇)、“五好文明家庭”评比内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团体建立公益性的消防文化主题公园、消防科普场馆、广告宣传栏,举办消防音乐节、文化节或大型公益传播活动。按照部局标准至少建设1处流动消防宣传站,至少建立1处校园消防逃生实景体验室,鼓励社区设立固定消防宣传点。
3.深化公共消防教育培训。推广6个行业消防宣传教育示范片,针对性地开展行业消防宣传教育。推动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多元化发展,普遍建立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将消防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着力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年内85%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职业技能证上岗,100%的保安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督导推动。组织开展《重庆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执法检查,督促各镇街、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实施区政府消防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常态督查等制度,加大对下级政府、部门消防工作督导检查力度。各行业部门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常态督查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二)强化考核问效。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由市政府组织开展区政府年度消防重点工作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负面清单”;区政府每年对各镇街、行业部门消防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各行业部门将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相关年度考评内容,并作为行业评先评优依据。
(三)强化责任追究。区政府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具有影响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依法加大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办理力度,严格追究火灾中有关人员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