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落实《条例》及国家、省、市和县有关文件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立长效安全监管机制及落实有效安全监管的一项日常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由分管领导亲自抓,并明确落实工作人员,负责定期更新网站信息、公开相关内容。通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规范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途径和形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及时、真实、合法、不泄密”的原则,定期更新网站信息、公开相关内容,对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及时通过印发文件、网上公布等方式进行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今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各项信息共7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共5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和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够深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下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强化机关干部主动公开意识,为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奠定良好思想基础。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保障公众对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三是强化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