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
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发展我县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满足人民群众体育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凝聚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41号)要求,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作为根本目标,以改革、开放、创新…动力,完善市场机制,优化消费环境,创造发展条件,加快构建主体多元、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体育产业体系,推动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不断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到2020年,全县体育产业发展目标是:
——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建立以健身休闲、竞技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为主体,体育制造业与体育服务业协同发展,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具有一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体育产业体系。
——产业环境明显优化。优化体育产业空间布局,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土地、税收、财政、金融、投资、人才、就业等政策。居民参加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
——产业基础更加坚实。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1.7平米,群众体育健身和消费意识显著增强,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公共体育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的开放满意度明显提高,经常参加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镇街公共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95%以上,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到202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善的体育产业体系,聚集一批品牌赛事、骨干企业和优势产品,市场机制和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体育产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达到55%,市民体质抽样合格率保持全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体育产业体系
重点发展竞赛表演业。推动专业赛事发展,积极申办全市单项赛事,力争形成一批体育品牌赛事;举办全县综合性大型赛事活动;丰富业余体育赛事,支持各乡镇(街道)、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广泛开展各类体育比赛,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提升各类体育赛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体育衍生产品和赛事无形资产开发,带动体育周边产业和消费发展。
创新发展场馆服务业。引入市场运营管理机制,赋予大型场馆更多经营管理自主权,逐步实现公共体育场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场馆运营管理长效机制,激发场馆活力。支持社会机构和社会资金参与场馆建设管理经营,探索“国建民营”“民建民营”等运营管理模式。鼓励场馆运营管理实体输出品牌、管理和资本,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和经营范围,开展健身、竞赛、培训与旅游、会展、餐饮、停车等相融合的多种经营服务,实现最佳运营效益。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向学生开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保障,积极探索学校体育场馆节假日向社会开放,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提高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使用率。
大力发展中介培训业。支持体育中介组织发展,广泛开展体育技术、信息咨询、体育保险、赛事推广等中介服务。规范体育经纪人管理,形成一支高素质体育经纪人队伍,规范体育培训主体行为,支持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开展各类体育培训活动,扩大与国内外知名体育培训机构合作。
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业。扎实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培育壮大体育健身休闲组织,支持健身休闲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开展健步走、健身跑、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自行车、武术、舞狮舞龙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有发展空间的项目。依托山、水、林等自然资源,推广登山、探险、定向等山地运动,发展游泳、皮划艇、摩托艇、钓鱼等水上运动,培育野营露宿、拓展训练等林地运动。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特色的休闲运动项目。推动体育与文化、旅游交通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发展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等服务设施,打造“百里竹海”“滑石寨”等休闲度假、户外运动景区。
培育壮大体育用品业。抓住国内外体育用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机遇,加快引进体育器材、运动装备等制造企业,引进1个国际国内知名体育用品品牌,培育1个具有特色、创新力强的体育产品制造企业。
积极抓好潜力产业。以乒乓球、足球、篮球等普及性广、关注度高、市场空间大的集体项目为切入点,推动产业向纵深发展。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加快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训练基地、示范乡镇(街道)和春苗学校建设,打造“足球未来之星”选拔赛品牌活动。充分利用我县体育场地设施和旅游资源优势,不断吸引国内外游客来梁平运动休闲。利用双桂湖片区自然优势,打造自行车、徒步环道项目运动;利用百里竹海发展摩托车、自行车越野项目运动。
稳步发展体育彩票业。以市场为导向调整营销策略,丰富产品形态,提升科技含量,扩宽销售渠道,稳步扩大体育彩票发行量,大力开拓体育彩票专营和主营网络,健全销售网点布局,电脑网点的销售数量发展到50个左右,提升网点运营水平,实现乡镇(街道)和城市新建小区全覆盖。完善体育彩票市场管理,正确引导彩票购买社会预期,加强发行销售监管,力争体育彩票发行年增长幅度不低于20%。
(二)优化体育产业布局
打造“一核一区多基地”。规划打造“一核一区多基地”体育产业发展格局。“一核”即 以城区体育场馆形成体育产业核心,重点发展体育健身、中介培训、体育传媒及创意产业。 “一区”即在“百里竹海”、重点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业、水上运动娱乐业。“多基地”即以各乡镇(街道)突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作用与优势,着力打造汽车、摩托车越野基地,户外登山、露营基地。在二环路沿线布局山地自行车、露营、探险等户外运动基地,设立两年一届的山地自行车运动赛事。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新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合理布点布局,建成一批足球场地、户外多功能球场、自行车专道、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完善全民健身设施,力争做到镇街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全覆盖,在各行政村建设集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运动为一体的农民体育建设场地。在城市社区健身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部门予以技术指导、健身设备支持。
(三)扩大体育消费
积极培育体育消费新业态。顺应体育消费发展趋势,落实体育为民惠民政策,推动体育与养老服务、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教育培训等的融合,促进体育旅游、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体育影视等相关业态发展,提供适应群众需求、丰富多样的产品和服务,大力推进“医保健身一卡通”普及,激发群众体育消费热情,形成充满活力的体育消费市场。完善新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等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推动体育与住宅、休闲、商业综合开发,通过融合发展培育体育消费新热点。发挥中医中药资源优势,加大养生保健运动项目和“运动处方”推广力度,在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运动康复指导服务,促进康体结合,拓展体育康复市场。
大力发展“互联网+体育”。加快体育运动大数据应用,支持体育用品和服务电商平台建设,整合体育用品、赛事表演、场馆服务、健身康体等各类体育资源,创新生产营销模式,推动线上线下共同运营。加快体育服务移动客户端建设,支持企业开发多形式、多功能的体育服务平台,推进体育消费便捷化、个性化,不断培育新兴体育消费热点,释放潜在体育消费需求。
(四)推进体育产业领域改革
优化产业政策环境。坚持放开与管好相结合,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从直接干预转向间接引导。推行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开,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
创新赛事管理制度。取消商业性、群众性体育赛事审批,加强赛中赛后监管,防范办赛安全风险。完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规范各类体育赛事的市场化运作,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体育赛事,由政府举办的公益性赛事原则上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办赛。组织、承办体育赛事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相关制度从全县单项体育协会获取技术、规则、器材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协会依法合规地收取相关费用。完善体育赛事和活动安保服务标准,积极推进安保服务社会化,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降低赛事和活动成本。
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启动县属国有体育资产清产核资和所有权界定,探索建立县体育产业发展公司,鼓励社会团体或个人组建体育产业发展公司。鼓励本地大型企业通过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进入体育行业。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体育企业在梁平设立区域运营、研发、质控、制造和销售中心。重点围绕赛事开发、健身休闲、中介培训、影视传媒、文化创意等业态,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体育小微企业。鼓励体育企业联合成立各类行业协会,支持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营利性组织的发展。争取多渠道投资,引进和培育群众基础好、市场接受程度高的专业俱乐部,提升俱乐部商业运作水平。
三、政策措施
(一)创新投融资模式
探索设立县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和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体育产业发展及基地建设、品牌体育赛事举办、体育用品品牌培育、体育产业标准推广实施、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体育人才培养等。探索设立由社会资本筹集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与体育相关的信贷、租赁、保险、信托等金融产品。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
(二)完善体育消费政策
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加大投资支持体育设施建设。安排一定比例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倡导投资健康的消费理念,积极推行“医保健身一卡通”制度,允许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用于体育健身,推进健康关口前移。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
(三)落实税费价格优惠
将体育服务、用品制造等内容及其支撑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切实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5〕41号)中有关税收支持政策。
(四)加强规划布局与用地保障
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编制县级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通过改造等多种方式予以完善。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建设群众体育设施。加大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用地计划保障,按划拨用地目录予以划拨供应。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中支持企业、单位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办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五)加大体育人才培养使用
贯彻全市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体育人才培养工程。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体育人才奖励体系,加强对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人才的奖励和资助。大力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鼓励学校、街道、社区聘用体育专业人才从事健身指导工作。吸纳退役运动员接受再就业培训,鼓励其从事体育产业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将体育产业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发展实施细则。建立发展改革、体育、财政、人力社保、经济信息、教育、城乡建设、商业、国土房管、规划、文化、卫生计生、国资、税务、工商、统计、旅游、金融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分析体育产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推进相应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全县体育产业发展。
(二)推进法治化规范化
健全体育行政执法队伍,建立完善体育产业配套法规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维护体育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体育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加强高危险体育项目及经营活动的审批、监管,推动依法购买安全保险,保障体育生产、经营和消费安全。
(三)完善统计调查和评价制度
建立健全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机制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体育产业统计长效机制,每年开展体育产业统计调查,确保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的科学化和制度化。加强体育产业信息化建设,构建覆盖全县的体育产业信息平台,完善体育资源数据库、体育经营项目数据库、体育商情数据库和体育人才信息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