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
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关于“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和…总理关于“政府要说到做到,不放空炮”的……精神,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府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督促检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全面履行职责的重要环节,是落实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对促进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作风、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深化改革任务、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具有重要意义。
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把督查工作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研究决策时提出督查要求,部署工作时明确督查事项,决策实施后检查落实情况,使抓落实工作形成制度、形成常态、常抓不懈。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施政新风,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保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明确督查任务
(一)…、…、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事项;
(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的事项;
(三)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事项;
(四)省、市政府工作报告需要落实的事项;
(五)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业务会议及全市性工作会议需要落实的事项;
(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的事项;
(七)市政府系统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
(八)市人大、市政协对政府工作意见和建议需要落实和办理的事项;
(九)其他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三、健全督查制度
(一)分解立项制度。市政府研究决策时要提出督促检查要求,部署工作时要明确督促检查事项和落实责任人。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梳理完毕,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目标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明确完成时限和质量标准。
(二)申请报批制度。市政府各部门提请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的专项督查,需提前1个月提交督查计划和督查方案,经市政府秘书长或常务副市长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限期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报告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转作风抓落实促振兴报告工作有关规定》(营政发〔2015〕1号),按照规定时限向市政府报告工作。
(四)回访复核制度。对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告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选择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的事项及时进行实地调查复核;对重点督查事项,开展“回头看”“再督查”,了解情况是否查明、政策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问题是否解决、群众是否满意,切实增强督查实效。
(五)督查通报制度。建立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对抓落实工作做得好、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要总结经验,交流推广,推动工作;对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建立台账制度。市、市(县)区政府督查室和市政府各部门要对所有督办事项建立落实情况台账,详细记录督查内容、责任主体、完成时限、落实进度、反馈情况,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管理,跟踪督办,办结一项、销号一项。
(七)落实专员制度。市、市(县)区政府督查室要设置督查专员。选聘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敢于担当、善抓落实的有关人士担任政府督查专员,协助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活动。
四、完善工作机制
(一)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办公室综合协调、督查室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市长对督查工作负总责;副市长按照职责分工负分管责任;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是抓落实工作的第一助手;各市(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督查工作计划、明确督查任务分工、搞好综合协调;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督查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办公室内部机构的沟通联系,互通情况,分头落实督查任务,形成办公部门整体抓督查的工作合力。
(二)分级负责机制。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负责…、…和省、市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本级党委、政府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的督促检查;负责对下级机关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协同配合机制。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与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衔接和配合,充分发挥监察机关行政监察和审计部门专项审计的监督作用、统计部门民意调查的辅助作用、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以及第三方机构的专业评估作用,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四)绩效考核机制。积极运用督促检查成果,将督促检查情况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强化绩效管理理念,依据督促检查台账进行动态考核,根据目标任务进行结果评价,使“督”有权威、“查”有手段、“考”有依据、“果”能运用。
(五)责任追究机制。在督促检查过程中,发现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中存在落实不力、未完成任务的,实行约谈、诫勉、谈话,对躲避责任、推诿拖沓、打折变通、失职渎职、违纪违法等情形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和线索移送监察机关立案调查,严肃追责。
五、创新工作方法
创新督查方法是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把创新督查方法贯穿于抓落实的全过程。
(一)督查与调研相结合。对于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积极开展督查调研,以调研推进督促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科学进行剖析,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为完善决策和政策提供依据与参考。
(二)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根据督查事项的内容和特点,制定督促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把明查和暗访结合起来。既可以明查为主、暗访为辅,也可以暗访为主、明查为辅,全面真实了解情况,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解决。
(三)重点与全面相结合。坚持多办自办件、专题协调件、典型疑难件、社会关注焦点件,重点抓好个案办理,深入调研剖析,提出具体办法,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研究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促进同类问题及共性问题的解决,放大督促检查工作效应。
(四)集中与经常相结合。在抓好经常性督促检查工作的同时,对于需要着力落实的重大事项,可组织力量进行集中性的督促检查,增强督促检查权威。
(五)传统与创新相结合。在充分运用深入一线调研、仔细查阅台账、组织召开座谈等传统督查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督查方法,将传统方式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灵活运用督促检查方式,提高督促检查工作效率。
六、强化组织领导
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强化对抓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督促检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督查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力量配备,促进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县)区政府督查机构设在政府办公部门,名称为XX市(县)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人可参照省、市政府督查室配备。市政府各部门要明确承担督查职责的机构,配备得力干部,明确督查工作联络员,切实履行督促检查工作职责。
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督查干部的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开展专题研究、案例分析和专项培训,提高督查干部综合协调、把握政策、调查研究、决策参谋的能力,培养一支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善抓落实的督查干部队伍。
要加强督查工作信息化建设,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建立督查工作信息网络和评估、反馈平台,配备必要的办公和通信设备,确保督查工作信息畅通,反馈及时,取得实效。要保障督查工作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本实施意见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