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广告结束还有

【安监规划】监管三科 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划

阅读数:1293 文章字数:2525




 2017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规划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的要求,为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监管三科2017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5.《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6.《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

7.《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8.《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1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1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13.《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

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5.《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

16.《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17.《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

18.《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19.《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

20.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的规定。

三、主要任务

1、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在许可证到期前及时提出许可证延期申请,在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等发生变化时,按照要求提出变更申请,并做好安全评价、隐患整改等工作。

2.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新、改、扩建项目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是否申请和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是否按规定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3.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等工作,是否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按照有关要求进行监督管理。

4.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的情况。春节期间,以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行动,排查隐患,督促企业安全经营、合法经营。

5.监督检查第二、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取得生产经营备案的情况。

四、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49×2498个。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55

1.实施行政许可120个工作日;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5个工作日;

3.参加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执法行动20个工作日;

4.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20个工作日;

5.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备案20个工作日;

6.开展安全生产机动执法10个工作日;

7.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10个工作日

7.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50个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255个。

(四)非行政执法工作日:160

1.机关值班24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40个工作日;

3.病假、事假6个工作日;

4.下级指导30个工作日;

5.法定假期20个工作日;

6.参加党群活动40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合计160个。

(五)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498)-其他执法工作日(255)-非执法工作日(160)﹦83

1.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40个工作日;

2.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33个工作日;

3.检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2个工作日;

4.开展安全生产随机抽查8个工作日。

五、执法检查安排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和随机抽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7,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1、盖州市金华镁铝粉厂(铝粉)

2、盖州市金属粉末厂(铝粉)

3、盖州市恒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盖州市小石棚油漆化工厂

5、营口万润能源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盖州市兴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7、盖州市日用杂品公司

六、行政许可事项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2.危险化学品经营(乙种)许可证核发;

八、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根据监管企业数量多,类型多,工作量较大的实际情况,处理好执法检查与行政许可等其他执法工作的关系,处理好上级安排的检查、督查等工作与本级执法检查工作的关系,处理好本级执法检查与指导全市业务工作的关系。在执法检查的时间、人员、对象、内容、措施等方面充分考虑、周密安排,编制好执法工作计划,既要严格落实执法检查要求,又做到完成好其他工作任务,做到统筹兼顾。

(二)注重实效。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把执法检查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人员安排上,尽量做到按工作分工对口检查;时间安排上,根据不同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合理确定,保证检查效果。检查方式上,灵活采取“四不两直”暗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按计划检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在专业技术上,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作用,邀请专家参与执法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采取措施严肃查处;对于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下达整改指令,要严格督促落实,要求企业切实整改到位。

(三)突出重点。针对执法检查工作要求和所监管行业、企业的特点,根据不同时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安排,突出检查重点。一是突出重点时段,在春节、“两会”、“五一”、“十一”、岁末年初、汛期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安排执法检查,加大监管力度;二是突出重点企业,如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等。三是突出重点环节,如相关企业检维修管理、防泄漏管理、罐区安全管理、自动控制管理等。

本文注册登录后可收藏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