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总结
随着《行政许可法》顺利实施,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小组,区发改委结合工作实际,将《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作为部门重点工作内容来督促执行,通过认真学习、自查自纠、广泛宣传教育、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规范和简化了行政审批制度,完善了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提高了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法办理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许可清理确认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区发改委积极的开展了“回头看”工作。认真将区发改委保留的各项行政许可事项与国家最新规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比对和清理,确保了国家、自治区已明令取消和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事业型收费的停收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根据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和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克财发〔2013〕309号)文件要求,区发改委从收费许可证中取消了绿化费项目的收费许可,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部分涉及农产品市场收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143号)文件要求,区发改委从收费许可证中取消了街道办事处收取的卫生保洁费和门前三包法、畜牧部门收取的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项目的收费许可。
二、实施行政许可的配套制度和落实情况
为了加强各行政许可及审批事项的管理工作。区发改委采取了积极的应对措施。
一是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将各类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府部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同时,对许可和审批的详细流程、办结时限、联系人、…等内容进行了公示,并提供相关资料及表格的下载。极大的提高了办事效率,缩短了办理时限。
二是进一步落实了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各项审批事项均有明确的责任人和监督机制。确保了事中有检查、事后能稽查,避免了监管职能“缺位”和“不到位”的情况。
三是逐步加强了行政审批相关制度的完善工作。积极的和区发改委取得了联系,并组织了工作交流会。就各类审批制度和执行情况进行了交流和探讨。目前,区发改委已经初步完成相关审批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建立、调整和完善工作,包括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的办法和制度。通过有关办法和制度的调整、完善,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区发改委行政许可主要是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和监督。2013年至今,收费许可证没有新办理的情况,重点工作是开展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为使审验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按期顺利完成,我们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因为2014年年审工作和往年变化很大,在收费系统录入年审的同时还有录入国家收费系统,因此反复录入和审验工作给我们带来不少负担。但在市发改委收费和农经管理科指导下,在认真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委积极组织人员学习新系统提高对年审工作的认识,要求不断完善收费管理制度,健全收费档案,做好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归类及整理。
收费许可证年审重点在两个结合:一是收费年审与宣传收费法规、政策结合。通过年审及时地向收费单位宣传收费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提高其按《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标准、范围依法收费的自觉性,避免乱收费行为的发生;二是收费年审与平时的价格举报、信访相结合。对于平时受理价格举报、信访反映比较多的收费单位,进行重点审验。由于单位撤并、职能变化及区域调整等因素,现有有效证件20个,有13个单位注销《收费许可证》。在年检中反复校对核实了各部门、各单位上证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为规范部门的收费行为,保护企业和群众的利益,使收费公开、公证、透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围绕今年的年审工作,确保核准依法收费项目、取消非法收费项目,护部门依法收费、依法行政行为。
通过近半年时间的努力,2014年度年审共审验收费许可证33个,审验率达100%,审验收费票据262313份(其中作废票据260份),审验收费总金额40722685.87元;(其中:国家机关收费444036.65元、事业单位收费39629489.22元、民办非企业收费649160元),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收费许可证审验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有效地推进了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规范了审批程序和审批依据,强化了对被许可人和许可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了行政部门作风转变,提高了行政效能,提升了政府形象。但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收费收据的使用上存在问题。区发改委物价办公室在市发改委收费和农经管理科的统一部署下,对各收费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逐一进行审核,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单位在收费收据的使用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个别单位因大多属开具票据的名称不规范,收费标准、收费数量和计量单位填写不清,不能清楚的反映收费的实际情况。对这些问题,检查人员都向收费单位一一指出,在检查登记中进行详细登记并反映在年审结论中,以便整改。对有问题但属个别的或属操作上的问题,对其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提出改正的方法和时间。各单位都能虚心接受,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当中加强票据的使用管理更好的服务,并接受缴费者的监督。
二是监督手段比较单一。主要是缺少发现行政违法行为信息反馈机制,对行政违法行为也缺乏有效手段、方法,使行政许可的后续管理往往出现管不住、打不死现象;同时,在目前体制改革转轨时期,违法行为处于高发阶段,由于行政机关横向分工过细、部门分割严重,行政执法队伍多头设置,一旦监管就搞运动战、突击战。违法行为积累到非打不可时,集中力量搞突击,平时则能推则推,能拖就拖。
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收费许可证的管理,对不按规定、乱收费的违价行为严厉查处。同时,以简化程序、提效增速和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目的,不断的加强各类相关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使区发改委的各类行政审批制度更加规范、更加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