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作风抓落实促转
型报告工作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转作风抓落实促振兴报告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辽政发〔2015〕1号)精神,将国家、省、市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而更好地推动新一轮突破阜新战略的实施,促进转型振兴,特制定本报告工作规定。
一、充分认识抓落实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
省政府转作风抓落实促振兴报告工作规定是贯彻落实……关于“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总理关于“政府要说到做到,不能放空炮”……精神,确保…、…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推动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纪律保障;是省政府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及时掌握基层信息,实现科学决策的有力举措。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抓落实报告工作规定是打通政策执行“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必然要求;是保持与…、…决策部署高度一致,与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步调一致的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是“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具体体现。
二、明确报告工作的程序、内容和时限
(一)按照规定,应当由市政府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的事项(重点包括…、…,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国家、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国家、省领导同志考察调研时……的贯彻落实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办理意见,明确承办单位、工作标准和具体时限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后,转有关县区、部门和单位具体承办。承办县区、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并于5天内,迅速组织人员研究办理,最后由牵头单位统一组织送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上报。
(二)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要文件、会议,领导批示、指示)出台后,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迅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并将有关情况通过政务信息和督查渠道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具体内容和时限如下:
1.市政府文件出台后,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在1个月内,向市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传达学习、采取措施及各界反映等情况;3个月内,向市政府书面报告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以后每3个月,向市政府书面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政策落实情况。
2.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在5天内向市政府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15日内向市政府书面报告落实结果。特殊紧急事项,按要求及时报告办理情况。确因情况复杂等原因,难以在规定时限反馈或办结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办公室说明理由和进展情况,并每月续报办理情况,直至办结。
3.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讲话印发后,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在1个月内,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4.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性工作会议后20天内,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向市政府书面报告传达贯彻会议精神,部署落实会议要求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2个月内向市政府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5.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后10天内,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后5天内,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向市政府书面报告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或工作进展情况。此后,每月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直至落实到位。
6.市政府工作报告,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任务分解,于每年6月末前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各项工作任务中期进展情况;12月末前全面系统地向市政府书面报告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7.其他重大事项,各县区、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向市政府书面报告。
8.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总体工作情况,向市政府书面作出报告。
(三)涉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提出意见或建议需要落实的。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通过市政府督查室向市政府报告:
1.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对市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各县区、部门和单位一般应在2个月内,将研究吸纳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有特殊报告时限要求的,按要求办理。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办理情况,并于每年7月末和11月末前向市政府书面报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四)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请示市政府的事项。经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后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的,原则上承办部门应于5天内,研究提出意见并向市政府书面报告。确因情况复杂等原因,难以在规定时限报告办理结果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办公室说明理由和进展情况,明确办理反馈时限,并在办理期限内向市政府书面报告。
三、强化保障措施,确保报告工作规定执行到位
(一)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要将落实报告工作规定。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一把手”要亲自抓,报送市政府的工作报告必须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或加盖单位公章。报告工作,要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工作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不隐瞒、对存在的矛盾不回避,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解决措施要符合实际,切实可行。报告内容要短、实、新,不要穿靴戴帽,不说官话套话。
(二)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在各县区、部门和单位报告工作的基础上,动态跟踪落实情况,确保重大决策事项落到实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将各县区、部门和单位落实报告工作规定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三)各级政府办公室要进一步探索现代化办公方式。加快传达速度,提高运转质量,要加强政府网站集群建设,丰富内容,拓宽渠道,使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准确快捷地传达到位。
(四)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认真落实报告工作规定积极主动、措施有力、反馈及时、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落实报告工作规定不力,工作进展缓慢、敷衍塞责、反馈报告不及时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单位负责同志进行约谈,限期未改正的要追究责任,对失职渎职的要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