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小学德育
工作意见
2017年是我区教育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一年,是全区中小学校不断丰富素质教育内涵,打造德育特色品牌、落实省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的关键一年,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教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指导纲要》,以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为统领,全面落实《连云港市“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和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省教育厅《2017年基础教育工作要点》为指导,坚持以提高现代化建设水平为导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以文明礼仪养成教育为抓手,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 坚持立德树人,扩大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德育工作,提高教育质量,根据《2017年连云港市基础教育工作要点》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2017年海州区中小学德育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
(二)继续推进素质教育创新发展。坚持把立德树人放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将德育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三)紧紧围绕新时期德育工作的根本任务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突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学校教育工作全过程,以“突出人本、促进校本、挖掘潜力、释放活力”为全区德育发展工作思路,健全德育机制,创新德育途径,强化德育队伍,凝聚德育合力,推进全区中小学德育工作持续健康全面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德育为先,全面育人。坚持立德树人,健全学校德育工作体系,落实德育在学校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将理想信念、习惯养成、爱国主义、民族精神、品德法制、心理健康教育等进一步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实现全面育人。
(二)贴近实际,增强实效。坚持德育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规律。针对中小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开展具有时代特征、地域特色、学校特点的德育活动,增强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三)注重实践,注重体验。坚持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做到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思想品德修养与行为文明规范有机结合。加强校外教育,强化道德体验,突出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学习和继承优秀的传统文化,增强德育工作效果。
(四)提高质量,创新特色。坚持把提高质量作为德育工作的重要目标,不断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德育途径,优化德育载体,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开放融通的德育工作新机制。
三、工作目标
1.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组织全区中小学生认真学习贯彻…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通过开展主题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2.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与家庭、社区、关工委等相关方面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做好家校衔接、学校和社区结对等共建工作,努力形成全员参与德育、全程渗透德育、全面和谐育人工作格局。
3.立德树人,品格提升。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启动实施“江苏省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开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新境界、新经验。
4.以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为平台,充分发挥少先队、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等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功能。重视各学科教学的德育渗透,突出学校德育工作的核心地位,不断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凝聚力,更好地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5.结合“成长体验”德育主题活动,积极探索实施途径,及时总结德育主题活动成果,评选推广优秀德育案例。
6.进一步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继续开展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建设。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成立学生成长指导中心,普通高中学校成立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积极参加市优秀心理健康教师及心理健康教育案例的评选工作。
7.加强校园文化和学生社团建设。通过开展“绿色学校”、“科技特色学校”、“书香校园”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打造校园特色文化内涵。通过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建设、十佳毕业典礼、开学(成人)仪式及劳动教育、安全教育、环境教育等各类专题活动,进一步丰富素质教育实践内涵。
8.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三残儿童、贫困及学困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弱势学生群体的人文关怀,利用德育阵地做好控辍工作。
9.积极落实市妇儿工委、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布置的相关工作。结合省、市“六五”普法五年规划,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各校要成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领导小组”,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各中小学普法知识知晓率、测试率达98%以上。
10.以网上家长学校为平台,不断强化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育人模式。
四、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
坚持立德树人,通过各种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各中小学要结合当前德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领导,深入贯彻…精神,进一步增强中小学德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实效性,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立德树人,落实根本任务
继续推动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细落小落实。加强对德育工作的研究,重视德育工作在各学科教学中的渗透,完善德育内容,创新德育载体,提高德育实效。继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活动,通过家校互动等教育活动开展,让感恩成为学生的生活态度。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成果评选等系列德育活动和生态文明、境内外文明旅游、交通文明等主题教育活动,着力提升中小学生的文明素养。根据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组织开展中小学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案例和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学校评选工作。
(二)全员育人,加强队伍建设
1.树立全员德育意识。广泛协调配合家长、社区、街道等家庭、社会德育资源及平台,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关心爱护每一个学生的生命成长,特别要耐心指导外来务工人员随迁人员子女、留守儿童、三残等弱势群体学生,积极组织课外活动、综合实践活动、主题班队会、文娱体育、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学生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促进学生自主发展、快乐成长。中小学要加强全员德育、全程德育和全面德育的研究,教师在课堂教学时要重视德育内容的渗透,使教书育人和谐统一。落实全员德育制度,形成人人参与德育工作的有效机制。
2.健全德育工作网络。学校要健全德育工作网络,完善一支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中小学德育队伍,配好班主任、配齐具有资质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教师,配备以法制副校长为首的法制辅导员队伍。学校要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通过班主任基本功比赛等活动,加快建设师德高尚、热爱学生、业务精湛的班主任队伍。每学年学校举办校级班主任培训不少于2次、至少安排20%的班主任外出学习,班主任培训费用达教师培训费用的20%以上。
加强学校与家庭的沟通,进一步深化家庭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营造起全社会共同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共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认真研究班主任工作中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着眼班主任队伍专业素养提升、业务技能强化,通过组织班主任培训、基本功大赛、优秀德育案例和心理健康案例征集等活动,进一步抓好德育骨干队伍建设,增强班主任建班育人能力,推动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新发展。
4.丰富德育课程内容。各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德育主阵地作用,加大德育课程建设,形成实际、实效、实用的德育课程资源体系。开足开齐上好思想品德课、班会课和团会课等德育课程,深化德育课程改革,把传授知识与陶冶情操、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结合起来。落实课程标准,实施全科德育,明确各门学科的德育目标和德育内容,实现各门学科培养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课程目标。结合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开发地方和学校德育课程,积极推出优秀校本德育课程,形成体现时代主旋律和地方特色、校本特色的校本德育课程体系。
5.加强校外队伍建设。要发挥教育关工委组织作用,抓好以“五老”为主体的思想道德教育队伍、兼职法制副校长队伍和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提高德育工作水平。
6.推进网校相关工作。市网上家长学校成立以来,为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增添了强大助力。各校要广泛宣传,高度重视相关工作,精心组织,实现有效对接,同时,加强指导,用足用好“家校通”、“校讯通”等平台,助推家校和谐沟通,不断巩固网校工作成果。
7.加强德育环境建设。各校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使校园达到“净化、绿化、美化、知识化、现代化”要求。要加强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文化建设,让学校的每个场所都成为学生思想情操教育的场所。要充分挖掘学校的文化资源,努力形成校本文化特色。要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示范校、绿色校园、无烟校园等创建工作,实现环境育人目标。
(三)突出重点,开展主题教育
1.紧紧围绕核心价值。中小学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中。针对新的形势和学生的新特点,加强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公民素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内容有效融入到课堂教学、班级文化建设、综合实践活动中。各中小学要积极探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途径、新思维,坚定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引导学生从小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培育学生具有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和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努力把他们培养成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推进中华传统文化校园建设。各校要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校园建设,通过中华经典文化诵读等活动,深入开展“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系列教育活动,围绕清明、端午、中秋、春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开展爱国爱家、弘扬传统文化教育。抓好友善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道德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进校园。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开展主题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艺体育等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充分感受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弘扬传统美德。各校要大力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公民美德,发扬社会公德。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促进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养成遵纪守法、遵守规则的意识和行为习惯,教育学生坚持“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3.强化提升文明礼仪。强化中小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坚持从小抓起、从学校做起,充分发挥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把文明旅游要求纳入中小学生文明行为规范,结合思想品德课教学,加强中小学生文明礼仪、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文明行为习惯。结合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求,深化中小学生文明礼仪养成教育,要巩固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成果,继续推进“八礼四仪”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文明礼仪规范、提高文明礼仪实践水平。
4.继续推进“成长体验”。“成长体验”中小学德育主题活动,作为市基础教育创新创优项目,是我区德育工作的靓丽品牌,作为德育活动的重要载体,2017年,我区将继续以学校自主申报为原则,与各类德育活动有机结合,不断推进德育展示,及时发现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加强校际沟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让全区德育工作形成强大合力。
5.广泛开展“我的…”主题教育活动。各校要充分利用我国传统节日如清明、六一、七一、国庆等时机,广泛开展“我的…”主题教育活动,同时结合文明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等相关通知精神,开展网上祭英烈、美德少年评比、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主题活动。
6.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主题活动。各校要制定“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主题教育活动方案及活动安排,通过黑板报、校园网广泛宣传,同时结合港城好少年、海洲好少年、三好学生等评比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表彰,在学生中营造“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浓厚氛围。
(四)尽心尽责,关注弱势群体
在保证每位适龄儿童少年一个公办学校的学位的前提下,各校要一如既往地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三残儿童、贫(学)困生等弱势学生群体的教育工作,每学期都要对相关学生情况进行排查,优先安排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三残儿童等学生的就餐和住宿,优先安排贫困家庭住校留守儿童生活补助。在评优、评先、免费发放教科书、作业本、免收学费、杂费等方面享受当地居民子女的同样待遇。
一是建立台帐。中小学每学年要对留守儿童、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等相关学生建立专门台帐,优先安排就餐和住宿,优先安排贫困家庭住校留守儿童生活补助。二是加强学习指导。中小学要针对留守儿童等相关学校在校时间长、家庭教育缺失等特征,加强学习方法指导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安排教师进行学习方法指导和学困生的帮扶工作。三是丰富留守儿童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生的课余生活。学校要制订活动计划、确定活动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学生全面发展和快乐成长的环境。四是加强监护人员的指导。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等平台和形式加强对看护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指导孩子学习和管理孩子的能力,避免孩子不良习惯和“网瘾”的形成,保证孩子健康成长。五是要把关爱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三残儿童、贫(学)困生的相关工作,与控辍工作有机结合。
(五)科学安排,丰富专题活动
1.加强依法治校,创新学校管理,促进内涵发展。教育部2012年11月下发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依法治校是现代教育治理的基本特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中小学校长要依法执政,不断增强治理能力,加快推进教育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6年将在全市范围内选取部分学校为试点,以学校《章程》《三年规划》及学校特色文化建设为抓手,推进基础教育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和内涵发展。
2.继续推进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建设。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精神,对照《市中小学星级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建设标准》,加强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建设,继续推进中小学星级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的创建和发展,关注学生成长过程中存在的普遍性心理问题,增强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发展,引导学生关爱生命,学会生存、快乐生活,努力实现城市小学、乡镇中心小学、中学星级星级学生成长(发展)指导中心全覆盖。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的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创建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的学校的学生成长指导中心要全部达到二星级或以上标准,乡镇中心小学、城区小学、初中学生成长指导中心达到一星级标准。否则,不得参加市、区集体评先评优项目。
同时,各校要不断加强心理健康课程建设,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在心理健康课程开设方面要有课程计划,有备课方案,有相应资质的教师,有考核制度,有正常实施的集体教学活动。
3.大力宣传生态文明。一是开展环保教育活动。各中小学要贯彻落实《中小学环境教育专题教育大纲》和《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试行)》,做到环境教育每学年不少于4课时。要通过课堂教学渗透、主题教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形式提高中小学生低碳环保意识。二是推进节约型学校建设。中小学要积极开展节约型学校建设工作,重视中小学生节水、节粮、节电教育,倡导节俭、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学校要改进节水、节电设施,将节约理念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全过程,开展餐厅光盘行动、节水节电标兵评选,促进节约型学校建设。三是中小学要开展青少年生态保护主题实践活动,各中小学可根据学校实际组建青少年生态文明志愿者队伍,引导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活动。
4.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扎实落实科学课程,推进中小学科学类校本课程的研发和实施。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科技活动,做好“科普宣传周”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积极参加中小学机器人比赛、科技创新大赛和金钥匙科技竞赛活动等,打造和推出一批具有科技教育特色学校,让更多学生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开拓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科学素养。在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推进市防震减灾示范校、绿色学校、青少年科学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提高中小学科技素质教育质量。
5.坚持加强国防教育。各中小学要贯彻落实《连云港市全民国防教育实施细则》(连发〔2013〕41号)精神,各中小学要成立国防教育领导小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及职业技术学校的老师和学生要接受国防重点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接受国防普及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国防教育“进课程、进课堂、进教案”的要求,有机融入语文、历史、体育、思想品德等学科课程,进行国防意识的渗透和熏陶。中小学要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具有国防教育内容的拥军优属、军事夏令营、少年军校、军民共建和瞻仰革命历史遗址、烈士陵园等活动。
6.继续推进学生社团建设。各中小学要将学生社团作为自主教育的重要平台,把社团建设和学生志趣、人生目标、职业规划联系起来。积极选派、聘请富有专长、责任心强的教师、社区优秀人士、社会专业人员担任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或顾问,不断探索优化社团活动的途径和方式,使社团真正成为学生自我教育、自主管理、自信成长的有效阵地。学校要指导学生社团规范制定章程、建立组织体系及活动方案,为学生社团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场所及设施设备;将学生参加社团活动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定期对活动成效显著的学生社团及成员进行表彰。
7.努力构建课程体系。中小学要落实各学科德育教育目标要求,学科教学中要渗透思想道德教育,寓思想道德教育于各科教学之中,开齐开足上好德育课程。加强中小学德育校本课程开发与建设,中心小学、初中都要开发具有地方、学校特色的德育校本课程,形成学校德育特色,打造学校德育品牌。
8.不断做好法制教育。广泛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知识知晓率;坚持开展“学法守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举办普法知识竞赛、报告会、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率。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教育、管理作用。
9.合理安排各类专题。中小学要根据不同阶段学生身心特点、思想实际和理解能力,开展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环境教育、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青春期教育、红十字教育、人防教育、核应急教育等各类专题教育,依据学校传统和特长,努力形成和发展学校德育教育特色。
(六)平安校园,加强法制教育
1.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知识知晓率;坚持开展“学法守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举行普法知识竞赛、报告会、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聘任办法,重视发挥法制副校长教育、管理作用。
2.始终坚持依法治校。继续强化《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03〕4号)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教师、青少年学生的法规宣传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增强防范意识;深入学习和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以及《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杜绝因办学行为不当而引起的法律纠纷;进一步强化学校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不安全因素的整改力度,积极预防和杜绝校园责任事故。
3.不断加大落实力度。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好11月“普法活动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教育活动要突出实效性。要强化思想品德课、法纪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针对性要强。进一步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创建工作,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纪教育与行为教育结合起来。各中小学校均要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兼职法制副校长每学期的法制报告会不少于2次,并做到有教案,有讲稿,有台帐。
同时,各校还要注重制定年度计划,做到四个落实。
各学校要结合上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普法计划安排和本地本校实际,全面推进普法工作,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师、教材“四落实”。认真组织年度教育系统学法用法普法测试,普法知识知晓率、参与率均需达98%以上。
普通高中(2—3年级学生):主要学习《宪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物权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和相关高中阶段政治教材的法律知识、心理健康等内容。
初级中学(2—3年级学生):主要学习《宪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政治思想教材中涉及的法律知识及心理健康等内容。
小学(4—6年级学生):主要学习《宪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教材中涉及的思想品德教育等内容。各中小学可结合本校实际,适当增加或调整学习内容。
4.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各校要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各校“一把手”负总责。结合创建各级“平安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等活动以及以“防震减灾”为重点的民防教育,积极开展“平安校园”以及“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中小学要建立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安全疏散演练制度,建立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德育领导责任。中小学德育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教职工全员参与的德育工作机制。要制订整体推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规划和实施计划,建立和完善各项德育工作制度,完善德育活动场所设施,为德育工作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强化德育理论研究。各校要根据新时期德育特点和学校德育工作实际,定期召开德育干部会议、班主任座谈会等,专题研究德育工作,提高学校德育工作水平。要针对当前中小学德育工作中和学生成长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教育、心理健康和家庭教育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德育课题研究,总结推广研究成果,发挥德育理论对德育实践的指导作用。
(三)完善德育激励机制。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德育工作激励机制和考评机制,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有序开展。在上级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德育工作交流、评选、表彰机制,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展示宣传德育创新成果和特色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