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司法行政队伍
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建设的实施意见
机关各科室、公证处,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对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以下简称“三化”)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提供了方向,也为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提供了依据。根据《连云港市司法局关于全面推进全市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司委〔2015〕10号)部署要求,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在组织专题学习和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视察江苏重要讲话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和省市区委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总目标,以“树法治信仰,办惠民实事,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总要求,大力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2、基本原则。
一一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党建带队建,确保“三化”建设方向正确。
一一以人为本。尊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主体地位,使落实“三化”要求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相结合,与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相结合。
一一依法从严。认真贯彻执行队伍建设各项政策法规,从严管理队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健全完善队伍建设制度规范,不断提高队伍管理水平。
一一融合发展。提升“三化”建设的整体协调性和社会参与度,努力构建专门力量、专业力量、社会力量互为补充、融合运用的队伍建设格局。
一一力办实事。将全面推进“三化”建设与区局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相结合,与力办法治惠民实事相结合,自加压力、自我破题,以有形化的建设推动队伍发展,使司法行政社会形象显著提升。
3、目标任务。到 2017年,基本实现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目标。
——正规化建设方面。通过加强制度规范化建设,推进机构规范化建设,严格管理规范,统一标识、统一流程、统一服务,做到“明确标准,规范管理”,实现系统内各层级内部管理体制完善,职能配置科学合理,执法执业行为规范高效。
——专业化建设方面。通过开展专业培训,加强专业考核,加快人才培养、提升专业水平,做到“增强能力,提升素质”,形成专业科学、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专业化队伍。
——职业化建设方面。通过强化职业化意识,提高职业化水平,完善职业化保障,提升队伍相对稳定性,做到“凝魂聚神,树好形象”,实现职业制度更加完善,职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职业文化得到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精气神。
二、全面推进正规化建设
4、加强制度规范化建设。制定实施《关于全面推进全区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全区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深化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建设,充分运用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二十条实施办法以及市局十项规定要求,健全完善转变作风、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严格法律服务队伍行为规范,重点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制定出台《律师文明行为规范》,推动律师文明执业。
5、推进机构规范化建设。继续推动“司法局和镇(街)双重管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健全完善区司法局对司法所领导、管理、考核、监督机制。推进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加强区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制机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和省厅有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等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文件要求,推动法律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
6、严格管理规范。强化人员编制管理,加强专项督查,重点解决司法所空编及占编不在岗等问题,确保专编专用、用足用好政法专项编制。积极落实…关于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提高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职级待遇。根据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特点,制定岗位目录。积极推进专职社会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等级管理。出台律师事务所开业督导制度,制定律师执业问责制。加强对公证执业行为的引导和规范,制定公证文书参考范本,不断提高公证质量、提升公证公信力。分行业试点制订岗位管理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及行为规范,有序推广绩效考核。
三、全面推进专业化建设
7、加强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建设。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履行干部协管职能,从严选拔使用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凭实绩用干部,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优化领导干部学历、专业和年龄结构,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形成重视工作实绩的用人导向,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着力增强严管队伍能力、破解难题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媒体应对能力。加强后备干部建设,积极推进干部多岗位交流和梯次培养。
8、充实司法行政专业力量。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的专业属性,明确提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招录标准,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特别是基层队伍的专业水平。设置司法行政人员专业性“门槛”,把好进人关。选用、招录的人员除了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更重要的是必须熟悉法律。在军转干部中要重点选用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司法行政队伍;招考录用一些高校法学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司法所,确保政法专编的到位到岗。
9、提高在职人员专业素养。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岗位练兵和实战锻炼。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加强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科技信息化应用、拒腐防变等五大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岗位练兵长效机制,分条线举办业务培训班。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交流机制,分批组织司法所长到市局业务处室跟班学习,制定司法所指导员制度,安排局机关人员下派司法所驻点指导。对新招录的政法干警原则上全部充实到基层一线,定岗定位,跟踪培养。继续开展挂职民警到区司法局“互帮共建”工作,提升全区社区矫正规范化执法管理水平。
四、全面推进职业化建设
10、强化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意识。积极构建司法行政队伍的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的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司法行政队伍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加强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制定年内业务培训计划,以“法治大讲堂”、司法行政国防教培基地为阵地,采取集中学习、分批轮训、专家授课、专题讨论、基层调研等形式,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以及对政法工作作出的……精神,进一步夯实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意识。
11、提高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水平。对全区司法行政队伍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干警对开展职业化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理清司法行政队伍职业化建设思路。继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职业培训考试工作,完善专职社会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建立健全持证上岗制度。完善司法行政系统纪律规范,切实从严管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严肃执纪问责的意见》,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制定典型培养计划,确立以基层一线岗位为重点,各科室处兼顾、新老典型并重、各个层次并进的典型培树工作思路。建立分条线、分行业、分层级的动向典型人才库,坚持先进典型联系制度,对进入典型人才库的先进典型和培养对象,确定专人联系。加大先进典型表彰奖励力度,在系统内营造“人人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12、健全完善司法行政队伍的职业保障体系。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健全完善司法行政队伍人身安全、任职保障等职业保障制度。积极落实…关于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提高基层司法行政队伍职级待遇。积极争取从专职社会工作者、专职人民调解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增强基层队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大司法行政队伍优抚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因公牺牲、负伤、致残司法行政人员的资助力度。加强对司法行政队伍的心理疏导,进一步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13、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相对稳定性。通过学习教育,帮助现职司法行政人员对所在单位形成认同,尤其是一些优秀的大学生,培育其对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厚情感和职业自豪感,使其成为基层司法行政稳定的中坚力量。为司法行政人员发挥潜质、激发活力搭建平台,营造氛围,创造环境,在体现职业价值过程中强化对职业的认同和热爱,积极协调帮助解除后顾之忧,用事业留人,用待遇暖人,多渠道保持人员的稳定性和业务的延续性。
五、组织实施
14、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是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局成立全区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局领导组成,主要负责全面推进“三化”建设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并决定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推进“三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考核等事宜。要加强考核,将“三化”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5、坚持信息主导。牢固树立信息主导工作的理念,加大对“三化”建设信息宣传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力度。丰富载体渠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公共文化设施和传播手段,最大限度提升信息宣传的覆盖面、辐射力和影响力。积极推进网站、微博、微信与传统实体宣传媒体的融合发展。着力加强正面宣传,有效规避负面影响,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16、稳妥有序推进。2015、2016、2017年分别确定为“‘三化’建设”推进年、提升年、达标年,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实现“三化”建设要求在司法行政队伍全覆盖。
17、落实保障措施。加强汇报协调,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三化”建设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创造更加良好的政策条件和外部环境。加强“三化”建设经费保障,建立和落实正常的经费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