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建设质量强省和石家庄市建设质量强市战略的新要求,全面提高我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建设幸福桥西,确保在全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现就实施质量强区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河北省《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围绕《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目标要求,以建设质量强区为主线,以提升质量竞争力和质量总体水平为目标,以提高质量推动供给侧改革为抓手,以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环境质量为重点。建立健全质量强区的组织体系、目标体系、责任体系、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我区质量强区战略深入实施。
(二)任务目标
保持全区质量水平稳中有升,宏观质量管理能力水平明显提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明显增强,农产品品种、质量、效益显著改善,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第三产业占比不断增加,服务质量全市领先,环境质量明显优化,名优产品和服务名牌大量涌现,形成一批国内、省内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的自主品牌。
二、工作重点
(一)优化产业格局,促进质量提升
1.加快制造业(食品、工业产品)质量提升。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全面提升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水平,加快提高先进制造业产品质量。突出项目带动,加速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质量升级,不断向绿色、高端、高质、高效和品牌化迈进。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检测体系。鼓励企业科技兴业,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强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产、学、研联合,扶持龙头骨干企业实施各类科技项目,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
2.加快农产品质量提升。大力发展高效、优质、生态、品牌农业,推动农业发展转到质量效益并重、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可持续发展上来。着力发展高产农业,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利用互联网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3.加快工程质量提升。以建筑、道路为重点,建立工程招投标和质量监管联动制度。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加强企业标准化、施工工法、自有技术专利等工作,引导企业吸收和应用新技术,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企业技术标准和施工工法,开展精品工程创建活动。
4.加快服务质量提升。在重点服务行业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质量标准,使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科技、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大京津冀对接力度,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加快发展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商贸服务业、文化产业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工业设计、环保服务、健康养老等新兴高端服务业,用高新技术与信息技术推动服务业质量提升,加快产业融合,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不断增加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
5.加快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实施碧水蓝天工程,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力度,有效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全方位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提档工程,健全煤炭质量检测体系,加强燃煤锅炉治理,推进清洁生产模式,提升清洁生产技术产业化和标准化水平。
(二)狠抓安全监管,优化发展环境
1.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对重点产品的年度监督抽查,严查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在农畜产品生产中违法违规使用禁用、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和经营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食品或废弃原料作为原料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2.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在建筑、交通领域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和执法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的监管,落实工程建设各主体的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安全生产许可管理;保证新开工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100%,竣工的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积极开展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专项治理和质量提升活动,逐年提高工程质量投诉办结率。
3.强化服务质量安全监管。着力解决服务企业规范化水平不高、品牌意识不强、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充分发挥服务业重点企业对提升服务质量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组织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利用多种途径,严格查处有关服务质量的投诉、举报问题。
4.加强环境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行动计划,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持续推进科学治霾、精准治污,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5.严厉打击各种质量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持续开展执法打假专项行动,依法严格办案,严查大案要案,震慑质量违法行为。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整治提升行动,严防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夯实质量基础,提高保障能力
1.加强品牌培育创建。制定实施品牌培育“十三五”规划,完善名优品牌培育机制。引导更多单位和个人争创省、市、区政府质量奖,鼓励企业争创省名牌产品(服务名牌)和省中小企业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鼓励施工企业争创“鲁班奖”、“大禹奖”和国优、省优工程。深入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完善质量激励机制,推动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快提升核心竞争力,提升区域重点产业质量整体水平。
2.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增加支撑保障作用。加强工业、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各类安全规程标准,加强质量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加强工业、能源、民生计量基础建设,继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工作和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完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和服务,积极推动企业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不断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四)完善服务职能,激发经济活力
1.简化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率。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探索实施“先证后核”,实现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继续清理、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制度。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预防质量安全风险。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加强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方面存在风险信息的收集与研判。建立健全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食品、药品、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和快速处置机制,建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快速处置机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及时处置国家、省级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发现的涉及本地食品、药品、农、林、水、畜产品、工业产品方面的质量安全问题,对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促进诚信经营。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建立健全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领域应用质量信用信息,实施联动奖惩。加大对承诺企业管理力度,对不履行承诺事项的企业单位,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质量信用信息,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监督机制。
4.注重质量分析评价,促进科学发展。加强质量安全、质量发展和质量效益的分析研判,定期发布重点产品、重点产业质量状况,科学反映质量现状和存在问题,引导全区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
(五)强化质量责任,推进质量共治
1.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质量首负责任、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增强企业质量意识、法制意识、诚信意识、风险意识,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广泛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加强企业质量培训和质量人才培养,引导重要产业骨干企业的质量管理迈向国内先进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和责任观念。
2.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质量工作,明确目标责任和监管措施,加强部门合作和信息共享,建立无缝链接监管体系。加强风险防范,结合市场准入制度、质量信用等级评价、风险管理等工作,建立分类分级和网格化监管制度,不断创新质量监管方式。
3.发挥社会监督责任。深入开展“3·15”、“质量月”等活动,加强对消费者的质量宣传和引导,鼓励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进行监督、评价,维护质量权益。发挥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舆论监督。保持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环境质量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消费者的质量投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质量强区战略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对质量强区工作进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承担日常组织、协调、督查、调度等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质量强区和名牌战略,研究制订实施质量强区战略的重大政策,协调涉及质量强区工作的有关事宜,督促检查涉及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质量强区战略取得实效。
(二)健全激励机制。完善质量强区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政、人才培养等政策措施。落实对获得省、市政府质量奖及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等质量奖项的企业和个人奖励政策及相关优惠政策,在技术改造、科技立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标准、质量改进、品牌培育等方面的投入,促进企业形成稳定的质量提升经费保障机制。
(三)建设质量文化。将诚实守信、持续改进、创新发展、追求卓越的质量精神转化为全社会的行为准则,在广大企业中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培树“工匠精神”,激励员工开展质量创新。在全社会加强质量宣传教育,大力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