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方案】新建牡佳铁路客专项目佳木斯市本级征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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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牡佳铁路客专项目佳木斯市本级

征拆工作实施方案


新建牡佳铁路客专是我省“十三五”时期重点推进的铁路建设工程,也是继新建哈佳铁路项目后又一全市人民瞩目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该铁路全长374.7公里,其中穿越佳木斯市本级8.05公里。为确保牡佳铁路客专佳木斯市本级征拆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政府与中铁总公司达成的牡佳铁路客专工程征拆包干协议为依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精心组织,科学实施,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按期完成征拆任务,确保牡佳铁路客专工程如期开工建设。

二、征拆任务及完成时限

牡佳铁路客专项目市本级拟征地982.8亩,其中铁路路内用地519.7亩,建设用地49亩,需补偿的永久用地(包括受影响土地)135.9亩,临时用地(含大临工程用地、取弃土场用地、其他用地)278.2亩;房屋拆迁3946平方米;重大拆迁5处(兴胜洗涤用品厂、益海粮油有限公司、瑞达液化气公司、东兴煤化工厂、移动公司通讯铁塔);“三电”迁改、地下管线改移40处,以及温室大棚、围墙等地上附着物。

红线内征地要于3月末前完成;大临用地要于4月末前完成;房屋拆迁及企业拆迁,影响站前施工的要于3月末前完成,并随工程进展同步推进,年末基本完成;“三电”及管线迁改,影响站前工程施工的要于3月末前完成,6月末完成全部弱电及35KV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并随工程进展同步推进,年末基本完成;改路、改渠要于4月初启动,6月末完成30%,年末基本完成;取弃土场用地要于4月初启动,6月末完成50%,年末全部完成;红线内砍伐树木要于3月末全部完成。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此次市本级铁路征拆实行市区结合、以区为主、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政府职能作用。市政府成立牡佳铁路客专征拆总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六个推进组、一个分指挥部,对征拆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协调指导、督促检查。

(一)牡佳铁路客专征拆总指挥部。

总指挥:马 里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指挥:孙希平  副市长

        梅振学    副市长

        赵    市政府党组成员                                                  

 员: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人为总指挥部成员。

(二)综合协调办公室。

            任:赵 达(兼)

成员单位:市铁路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局(含房屋征收办公室)、林业局、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审计局、信访局、人社局、监察局、城投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拟定有关征拆政策和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督促、检查东风区和市相关部门、单位抓好落实,协调解决征拆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

(三)六个推进组。

1.土地征收推进组。

组 长:计秀坤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财政局、城乡规划局、公安局、信访局,东风区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核定征用土地及林地权属、地类、面积,办理项目建设用地组卷和申报,获批并核发使用权证,代区政府起草征地预公告,对区里开展征拆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负责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审核工作。

2.重大拆迁及房屋征收安置推进组。

组 长:李连军 市住房保障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住房保障局(含房屋征收办公室)、工信委、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城投公司,东风区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重大拆迁、房屋及附属物征收政策和业务指导;复核征收物的面积、户数和权属,指导区政府做出征收决定;与城乡规划部门共同选址,制定被征收人回迁安置房屋建设方案,经市政府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配合区政府做好回迁安置。

3.“三电”及路渠迁改推进组。

组 长:赵 达(兼)

成员单位:市铁路办、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保障局(含房屋征收办公室)、水务局、交通运输局、佳木斯电力公司、佳木斯军分区、各电信运营商、铁路相关单位,东风区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铁路内外“三电”迁改、农村道路及沟渠改移工作。组织设施产权单位、协调规划部门及铁路施工单位共同确定迁改方案并实施迁改。

4.市政道路及地下管线迁改推进组。

 长:王 涛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乡建设局、铁路办、城乡规划局、住房保障局(含房屋征收办公室)、城管执法局,东风区政府。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市政道路及给排水、供热、燃气等地下管线等附属设施迁改工作。

5.资金保障推进组。

组 长:王玉生 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市政府金融办、城投公司。

工作职责:负责征拆资金的筹集,确保必须支付的征拆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财政还要承担征拆资金支出把关职责,在征拆物公证、测绘、评估、补偿安置标准和征拆量核定等各个环节全面实施财政监督,确保征拆资金安全、集约、高效利用。负责迁改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

6.监督检查推进组。

组 长:赵庆凯 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监察局、审计局。

工作职责:负责征拆监督检查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四)东风区牡佳客专征拆分指挥部。

东风区政府是牡佳客专征拆工作责任主体,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所承担的任务组建征拆队伍,成立征拆分指挥部,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要密切同市铁路办、国土、林业、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城乡规划、财政等各主管部门的配合,搞好征拆工作衔接,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征拆工作任务。

四、征拆工作原则

(一)依法办事的原则。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充分借鉴新建哈佳铁路征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同时针对此次征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完善政策措施,并注意保持其连续性,避免出现前后、左右相互攀比的问题。

(二)公平正义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补偿标准公开、安置方式方法公开,通过公告、公示、公参等形式,杜绝暗箱操作等问题发生。

(三)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原则。严格执行已确定的征收房屋、征用土(林)地及地上附着物、地下设施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及时、足额补偿到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对特殊困难群众,经批准可适当给予照顾,避免因征拆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大的影响。加大宣传教育,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访,避免越级访和阻碍建设施工事件发生。

(四)对铁路建设给予政策倾斜的原则。凡由市级以下(含市级)行政部门和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予以减免。因工程需要临时占用或改变现状的水利、道路、管线(路)等设施,可在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按原标准恢复。若产权单位提出高于原标准建设的,所增加费用由产权单位承担。施工临时用道,允许施工单位修建。国土、林业等部门在建设用地组卷和申报过程中,需要缴纳的国省规费及其他服务性收费,能降低标准的要做好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费用支出。

(五)严肃法律、违法必究的原则。要在实地详勘细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列入拟征拆范围内的土(林)地、房屋、构(建)筑物,由东风区政府会同主管部门采取录像、拍照等资料固定方式进行“实物锁定”,冻结一切交易行为,要求所有(使用)权人保持拟征拆土地、房屋原状,明确包保责任。要强化检查管理,加大纠违力度,从而有效防止私搭滥建、抢栽抢种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对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国家征拆补偿资金行为、借机寻衅滋事不法分子、妨碍征拆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人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监察部门要对各责任单位及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切实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不受人为干扰。

五、其他事项

按照省部署,此次牡佳铁路客专项目征拆,桦南、桦川县也承担工作任务,直接对省负责。因此,桦南、桦川县要按照省要求,参考本方案,做好牡佳铁路客专项目相关工作。市铁路办要对两县铁路建设工作给予必要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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