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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意见】县建设农村家宴大厅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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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农村家宴大厅进一步加

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改善农村聚餐环境,消除风险隐患,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兴建农村家宴大厅,提升农村聚餐服务水平,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

一、充分认识农村集体聚餐监管的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是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今年以来…食安办、国家食药监总局、省市政府食安办、食药监局都专门发文要求地方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推行农村家宴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行之有效的消除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农村集体聚餐是指农村家庭或单位因婚庆、丧事、做寿、乔迁、生子、升学、建房、开办公司等事宜,宴请亲朋好友等较多人员,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非营利性宴席。由于农村集体聚餐具有量大、面广、用餐人数众多、部分聚餐为应急性活动等特点,且举办者和承办者食品安全意识不强、加工制作人员流动性较大、经营场所环境较差、设施设备简陋、加工操作不规范等食品安全问题难以在短期内彻底扭转,致使农村集体聚餐的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多年来我县一直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聚餐降低风险、消除隐患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通过考证比对发现,兴建农村家宴大厅是一条解决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隐患的治标治本之策。所谓农村家宴大厅是指为了婚庆、丧事、做寿、乔迁、生子、升学、建房、开办公司等事宜举办宴会的地方,是从一般酒店演变而来,主要承担农村集体聚餐宴会,为参加宴会宾客提供饮食服务的场所。

二、扎实推进农村家宴大厅建设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扎实推进农村家宴大厅建设,我县特成立农村家宴大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规划督导、乡统筹协调、村具体实施”原则,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做”,规范高效建设农村家宴大厅,大幅度提升我县农村集体聚餐监管水平。

长:赵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孙世煦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黄 超 县政府副县长

黄学军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李文然 县政府副县长

敏 县政府副县长

员:刘 县食安办主任 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

牛俊朝 县食安办副主任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文革 县食安办副主任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彭志强 正定镇镇长

贾建中 南牛乡乡长

高瑞彦 新城铺镇镇长

齐顽强 西平乐乡乡长

孙立波 新安镇镇长

曲阳桥乡乡长

贺志砚 北早现乡乡长

王宏伟 南楼乡乡长

鲍国华 街道办事处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府食安办,办公室主任由政府食安办主任刘捷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政府食安办副主任牛俊朝、李文革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业务科室及乡镇(街道办)食药监管办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家宴大厅建设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登记备案、规范监管、应急处置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扎实开展此项工作。

(二)规划布局

由市场监管局制定家宴大厅标准,根据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实际发生情况,对全县家宴大厅统一规划布局,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街)居一家家宴大厅,各乡镇(街道办)可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在数量和分布上适当微调,微调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规划布局坚持“四个一批”的指导思想,即规范一批,对于现有接待家宴频次较高的饭店按家宴大厅建设标准进行规范;提升一批,对规模较大有接待能力的饭店,通过整改达到家宴大厅标准;改造一批,对辖区内基本符合家宴大厅场地条件且从事现行业效益较低、经营困难或闲置的建筑或场所协调改造成家宴大厅;兴建一批,对于没有家宴大厅或家宴大厅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的区域,当地的乡镇村街要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支持鼓励、帮助协调、积极跑办在当地兴建家宴大厅。最终在全县打造出一个布局合理、科学规范、便民惠民、卫生安全、质优价廉的餐饮服务群体,使家宴大厅真正成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守护神”,成为我县餐饮环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三)政策扶持

1、县政府食安办尽快协调土地、住建、规划、财政、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出台支持帮助建设农村家宴大厅的具体政策。

2、县政府食安办向县财政申请2016年农村家宴大厅建设专项资金,请示、协调将农村家宴大厅建设专项资金纳入县、乡两级年度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从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农村家宴大厅建设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将申请和争取的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家宴大厅建设。从2016年起,连续三年,对达到ABC级标准的农村家宴大厅分别给予不同数额的专项补助。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免费专门培训农村家宴大厅厨师不少于20小时。

4、县政府食安办协调有关单位为农村家宴大厅厨师免费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每年为农村家宴大厅厨师免费体检一次。

5、每个乡镇(街道办)、每个市场监管所都至少安排一人,开展农村家宴大厅指导帮扶工作,为农村家宴大厅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验收评级

我县初步计划每个行政村(社区)必须建立1个家宴大厅,行政村(社区)完成家宴大厅建设后,提出验收申请,经乡镇(街道办)初审合格,报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达标验收评级,并对达到验收标准的单位授牌。被授牌的农村家宴大厅享受有关奖励补助优惠政策。

(五)宣传引导

乡镇(街道办)、村(街)居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家宴大厅在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指出家庭自办宴席、流动厨房等其它形式家宴存在的风险隐患,鼓励引导当地人民群众积极到农村家宴大厅举办婚庆、丧事、做寿、乔迁、生子、升学、建房、开办公司等事宜宴会,有效防范农村集体聚餐中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六)督导考核

由县政府食安办牵头抽调相关人员成立家宴大厅建设工作督导组,负责家宴大厅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推进,对行动迅速、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对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的单位或个人及时通报批评,县政府食安办已将此项工作列入2016年对各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七)工作要求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安排有关业务科室及市场监管所专业人员为农村家宴大厅及时提供业务指导。

2、各乡镇(街道办)在调查摸底的前提下,集思广议、精心谋划形成符合当地实情的《农村家宴大厅建设工作方案》,并于520前报于县政府食安办。

35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办)完成样板农村家宴大厅建设工作,数量为辖区总数的五分之一。县市场管理局负责对其验收评级,县政府食安办组织召开第一次农村家宴大厅建设工作现场会。

46月底前完成一半农村家宴大厅建设工作,县政府食安办负责组织召开第二次现场会,兑现农村家宴大厅建设工作奖励补助政策。

510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在各单位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县政府食安办组织召开总结表彰会。

6、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农村家宴大厅建设工作信息,每周不少于1篇。

三、切实加强农村家宴大厅监管工作

(一)监管责任

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在农村家宴大厅举办。农村家宴大厅食品安全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负责监督管理。举办者和家宴大厅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申报登记

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或家宴大厅负责人应提前3天或决定举办宴会时向村民委员会进行报告,填写《农村集体聚餐登记表》。行政村(社区)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要及时督促举办者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并向举办者和家宴大厅发放《举办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举办者配合家宴大厅逐项落实保障食品安全措施,并签定《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承诺书》。

(三)分级指导

就餐人数在200(不含200)以下的聚餐活动,由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到家宴大厅进行现场指导;就餐人数在200人及以上的由本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提请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协调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派出机构到家宴大厅进行现场指导。到家宴大厅进行现场指导时,要认真填写《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现场指导表》,切实做好家宴大厅食品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及食品采购、制作、储存、供应相关环节监督。

(四)厨师管理

乡镇(街道办)食品药品监管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家宴大厅厨师进行登记管理,并建立基本档案。家宴大厅厨师除具备一般饭店厨师的条件外,每年需接受市场监管局20小时的家宴厨师专门培训。

(五)疫情限制

申报地有急性传染病正在流行的,禁止举办集体聚餐;申报地邻近有急性传染病正在流行的,限制举办集体聚餐。

(六)操作规程

农村家宴大厅业务管理和操作规程应符合《正定县农村宴席聚餐食品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有关法规。

(七)应急管理

加强对农村家宴大厅的应急培训。各乡镇(街道办)要根据《正定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对处置责任分工,规范报告、调查和处置程序,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农村家宴大厅食物中毒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对突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报告、早救治、早处理,迅速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正确引导媒体,最大限度地减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八)责任追究

对因玩忽职守、监管不力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群众健康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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