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落靠“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根据…和省、市、县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县政府及其所属单位要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县政府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亲自推动落实“路线图”、亲自种好管好“责任田”;其他班子成员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领导责任,要坚持“一岗双责”,高度重视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责任内容
(一)县政府及其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内容
1.精心部署安排。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高度重视廉政教育。把党纪法规作为本单位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活动,并亲自讲廉政党课。
3.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及时全面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状况和其他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廉洁从政状况。
4.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带头检查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坚定不移地抓严明纪律、抓惩治腐败,落实纪检监察的监督责任,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6.强化监督检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定期不定期检查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反对“四风”,以及贯彻执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提出加强和改进的要求,督促其正确履责、廉洁从政。
7.做廉洁从政表率。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8.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对违纪违规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二)县政府及其所属单位其他班子成员的责任内容
1.主动研究部署。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研判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有针对性地指导分管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评。
2.加强监督检查指导。加强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醒告诫、责令纠错,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分管单位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督查部门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指导分管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
3.支持查办案件。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案件,及时揭露,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
4.严格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坚持反对“四风”、践行“三严三实”。
三、工作措施
1.召开会议部署。县政府及其所属单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提出本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2.开展廉政教育。健全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员干部学习的必修内容。县政府及其所属单位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廉洁从政专题学习,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洁从政党课,筑牢思想防线,营造崇廉、倡廉、守廉的浓厚氛围。
3.建立报告制度。每年12月底前,县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本年度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县政府其他班子成员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报告本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4.加强监督检查。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阶段检查、随机抽查和暗访调查等形式,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突出工作重点,提高监督实效。
5.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和县政府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县政府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与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谈话,及时了解干部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对发现有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做到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
6.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县政府及所属单位每年要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检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县政府及所属单位班子成员每年要至少参加一个分管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切实加强对分管单位民主生活会的具体指导。
7.严格考核问责。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健全考核结果运用制度,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相挂钩。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力度,对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发生重大违纪问题和腐败案件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