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县效能监察暨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关于2014年度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14年县物价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价格监管工作重点,结合“八项规定”、“四风”具体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优化价格环境为重点,以面向社会、规范执法、优质服务、高效诚信为内容,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以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突出问题。通过评议,努力打造“责任物价、效能物价、阳光物价、法治物价”机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价费环境。
二、组织领导及机构设置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和总体部署,邀请人大、政协、纪委领导、行风评议员和部分企业负责人,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评议工作由局办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综合信息、督促指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科(室)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抓好本局的评议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评议对象范围
局机关各股室、价检局、价格认证中心及全体干部职工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对象。
四、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目标来开展,重点是大力破解发展中存在的难题和障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价格问题。具体内容:
(一)转变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情况
(1)是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八项规定”、“四风”,认真执行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改革措施,建立健全稳价安民的长效机制。
(2)是否围绕“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的要求,制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价费措施。
(3)是否切实改进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环境要求的价格管理方式和方法,切实解决“行政权力‘越位’、市场监管‘缺位’、公共服务‘不到位’”的突出问题。
(4)是否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及时完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5)是否积极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和价格法治宣传活动,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
(二)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的情况
(1)是否认真学习贯彻有关价格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2)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和落实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失职追究制。
(3)是否完善和落实以“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保供稳价安民长效机制,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4)是否严格规范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完善行政审批,改进服务方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
(5)是否在制定、调整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时,严格遵循集体审价工作规则,程序完整,阳光运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制定或调整应当举行价格听证会的商品或服务价格时,是否依法按照程序规定举行了价格听证会。
(7)是否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成本监审。
(8)是否依法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是否坚持集体审案。
(9)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问题。
(10)价格举报投诉是否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是否做到有诉必受,有受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11)是否真实、准确、及时地组织开展市场价格监测,为政府价格决策提供翔实依据。
(12)是否依法开展价格认证,价格认证机构和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价格认证结论是否公平、公正。
(13)是否积极组织开展价格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反腐倡廉,提升效能和执行力的情况
(1)是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
(2)是否政风行风建设与经济发展环境建设需求紧密结合。
(3)是否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
(4)是否以务实、高效、勤政、廉洁为标准,改进工作作风。
(5)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拿了好处乱办事等滥用职权问题。
(6)是否认真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四)整改问题,加强自身建设的情况
(1)是否建立健全政风行风考核管理责任制度。
(2)是否加强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提高全员整体素质。
(3)是否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
(4)是否认真解决企业和群众价格收费举报投诉问题,年度内不发生重大违纪案件和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五、组织实施
本次政风行风民主评议,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上下联动”的方法进行,4月份开始,10月份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
一是召开局长办公会。学习传达会议精神,研究行评工作方案;
二是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动员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文件,树立“人人都是行评对象,个个要树物价形象”的观念,真正做到全员知晓、全员重视、全员参与。邀请县行评督查专员参加我局行评动员会。
三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内容、步骤、方法,宣传物价部门的工作职能。并举办行评专栏、印发宣传手册,向社会公开承诺书。
(二)查找问题阶段(9月)
一是内部评议找问题。开好“两个会”:一是全局干部职工会。围绕评议内容,对本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开展对照检查、自我评议、肯定成绩,找出薄弱环节、问题或不足,并以无记名方式填写《评议表》;二是局长办公会。收集自查情况,就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进行集体总结剖析,研究、布置对自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
二是通过外部评议查找问题。开展“一访、一座谈、一问卷”。即:组织评议代表开展一次广泛的明查暗访活动,检查和体验物价机关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效;组织一次监管服务对象代表座谈会,由评议代表集中听取人民群众对物价机关的意见建议;组织一次面向服务对象的问卷调查活动,在更大范围内测评对物价机关的社会评价。
(三)整改落实阶段(10月―12月上旬)
一是梳理归纳意见,剖析问题的原因。各股室、价检分局、认证中心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归类,逐条分析,深刻剖析问题的根本原因,查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各股室、价检分局、认证中心负责人广开言路,调查研究,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祥细地整改方案。
三是整改落实责任。整改是整个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重点和落脚点。对自查、征求到的问题和建议、选题评议议题,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个案要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领导、整改期限,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在整改的基础上,按照“纠―评―建”的要求,针对政风行风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真正做到以评促纠、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阶段性成果。
(四)集中测评阶段(12月中旬)
一是召开座谈会。邀请各个方面的代表召开座谈。向各位代表汇报我局行评工作情况及职能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征求他们的意见。
二是聘请各方代表对各股室、价检分局、价格认证中心进行测评。
三是日常检查考核。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股室、价检分局、价格认证中心行评工作的检查督办,对价格投诉、价格事务受理办理情况实行量化考核,并做好台帐。
(五)总结阶段(12月下旬)
对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内容包括做法、成效、评议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纠正的主要问题、评议工作中的不足,以及下一步打算。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政风行风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全局上下要将此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为落实物价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提高行政执行力的重要举措。
(二)组建专班,加强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抓好宣传,营造活动氛围
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对内是通过强化外部监督推进部门作风建设的一项工作;对外是以评议活动为载体,通过交流、沟通增进人民群众对物价工作了解、理解、支持的一项工作。评议中,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政风行风热线等大众传媒,宣传物价机关职能,报告物价工作,努力探索构建物价机关与社会良好互动的长效机制。
(四)突出重点,抓好整改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紧密围绕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清费治乱、惠民政策的落实、价格监督检查等工作重点,针对其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征求意见诚恳,自查自纠深刻,整改措施到位。要立足于建立长效机制,增强政府执行力和社会公信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使行风评议工作与物价工作相辅相成,共同促进。
(五)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股室岗位,单位要组织力量开展帮促工作,找出问题症结,采取具体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评议工作不走过场。对评议工作中相关工作不落实,或经过评议整改后政风行风上的突出问题依然未得到有效治理,甚至边评边犯的情况,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