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区大豆价格补贴试点
工作调查实施方案
为准确掌握我区土地基础数据,给我区种植户争取更多的补贴指标,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此次调查主要任务包括:耕地、森工多种经营用地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做好耕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技术,掌握上年种植的品种,建立及时监测、快速更新机制。具体任务如下:
(一)土地调查
对汤北林场、汤洪岭林场、清水河经营所、五星河经营所、汤南林场、二杨经营所、三杨林场、共青经营所及区址周边的耕地、森工多种经营用地进行调查,要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的地类、位置、面积和权属、耕种人、2014年种植品种,掌握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以及土地使用状况。
(二)数据库建设
建立互联共享的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耕地调查数据库,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我区土地调查信息共享。
二、时间安排
2015年1月至4月开展耕地调查的有关准备工作,完成调查方案编制。2015年5月1日全面启动调查工作,2015年9月末,完成调查工作。
三、技术路线和方法
(一)技术路线
围绕我区耕地调查的目标和工作任务,充分利用我区已有的调查成果和资料,按照规定的技术流程,采用先进计算机成图、GPS全球定位系统相结合的方法获得我区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分布、权属、种植品种及利用状况,并 建立耕地调查数据库和动态变化检测系统。
(二)技术方法
1、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耕地权属调查,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在GPS等技术手段的引导下,实地对每一块土地权属、位置、地类、面积情况、种植品种进行外业调查,准确获得每一块耕地的相关信息。
2、建设我区土地利用数据库
系统整理外业调查记录,并以林场(所)为单位,按照耕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技术规范,逐个图斑录入调查记录,对耕地利用图斑的图形数据和图斑属性表单数据进行属性联结,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的土地利用数据库。
3、利用现有成果,完善耕地调查内容
在耕地调查中要充分利用已有成果,补充耕地数量数据,进一步完善耕地调查内容。
四、工作内容
(一)工作准备
1、成立红星区耕地调查组织机构
成立由常务副区(局)长任组长的调查领导小组。林场(所)成立耕地调查领导小组。
2、落实调查经费
预算项目主要包括组织实施、技术资料及仪器设备准备、耕地调查中权属调查经费与数据库建设、数据库建设与汇总和不可预见费等。
3、购置资料和设备
根据工作需要,购买相应资料、办公用品、交通费用和仪器设备等。
4、设置办公场所
此项工作涉及的人员较多,确定专门办公场所。
(二)耕地调查
耕地权属调查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的调查,依据确权的相关规定,以相关权利人认定的权利界限进行调查。调查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料,进行现地逐块实测,与权力人共同确认地块面积、四至、种植品种等情况。
1、对耕地所有权和耕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权属争议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与核实。
2、已登记资料和已签订的《森工多种经营农业用地承包合同书》经过核实未发生变更,且与实地一致的,可直接利用原资料,不需重新进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查,耕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界限可继续使用。
3、已登记资料和已签订的《森工多种经营农业用地承包合同书》有误或实地已发生变化的,重新进行登记、变更登记或签订《森工多种经营农业用地承包合同书》,新确定的界线,作为此次调查的耕地权属界线。
4、未开展过耕地所有权或者耕地使用权的调查地区,按要求开展权属调查,签订《森工多种经营农业用地承包合同书》。
5、当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的或存在争议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履行确权认界手续。
6、内业成图。根据工作底图和权属调查成果、使用计算机绘制地籍图,地籍图的绘制标准除按规程要求以外,对于耕地使用者要标注清楚。
7、面积统计。按照场所区域,依据耕地调查成果,逐单位分别形成耕地调查面积汇总表。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区耕地调查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红星区耕地调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公伟 常务副区(局)长
副组长:王学军 林业局副局长
陈 岩 林业局副局长
马君良 区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太平 区监察局局长
尹向伟 区资源林政局
秦瑞强 森调队队长
袁恒江 营林科科长
吴永刚 区农业局
张冰冰 区新闻中心主任
郑晓峰 区农业局副局长
吴洪斌 区农业局副局长
徐 超 区农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吴永刚(兼),工作人员仲万臣、王海艳。
六、工作要求
各林场(所)、资源、森调、营林、森侦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密切配合农业局完成此次调查任务,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2、扎实推进,抓好调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
3、加强协作、分工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求做到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次次调查工作。
七、数据库成果
形成集耕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及遥感影像为一体的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