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烟草专卖局卷烟市场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金秋”专项行动成果,按照省、市局工作要求,结合《市烟草专卖局“金秋二号”卷烟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县局“金秋二号”卷烟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1、确保雪茄烟市场秩序良好,运行稳健。重点清理无证经营雪茄烟零售户,打击经营走私、假冒和非法流通雪茄烟行为。
2、确保卷烟市场规范指数环比增长,为完成“全年税利增长10%”的工作目标做最后冲刺。
3、确保专卖各项基础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完成全年专卖管理工作总体目标。
二、行动重点
(一)重点对非法经营雪茄烟行为进行整治
(1)宣传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引导零售户和消费者主动抵制走私、假冒和非法流通的雪茄烟。
(2)严查雪茄烟案件,打击经营走私、假冒和非法流通雪茄烟行为。
(3)治理无证经营行为,联合工商严查重处违法违规经营雪茄烟案件。
(二)加大对网络案件的侦办力度
(1)把“破网追刑”放在突出位置,利用年底有限的时间,抓住侦破大要案、网络案件这一关键环节,加快进度,适时收网,从严从重从快处罚涉烟违法人员,摧毁其不法网络。
(2)重点关注城区“名烟名酒店”和“五类场所”的清查力度,扫除高档、走私卷烟的藏匿、倾销窝点;关注涉烟违法运输可疑车辆和囤积场所,联合相关部门及时查处。
(三)加强对卷烟零售市场重点对象的监管
(1)根据市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修订方案精神,以08版五年期卷烟零售许可证换发延续为契机,将不符合条件不予延续的原持证户列为重点对象,在注重宣传引导的同时,加强监管,避免其转化为无证户。
(2)加强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清理取缔工作,执法过程中要讲政策、顾大局,要细分无证户的经营状况,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关注民生。
(3)加强对城镇主要路段零售户、卷烟经营大户以及娱乐服务类和烟酒类等经营业态零售户的监管。
三、行动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0日)
县局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各中队要按照要求做好前期市场调研,调查本辖区雪茄烟市场情况、梳理出不符合延续换证条件的经营户。专销要密切配合,适时召开专、销、送座谈会,分析研究辖区市场雪茄烟的销售情况和市场动态,市管员要对线路经营雪茄烟零售户、重点户走访到位,对经营户信息做到心中有数。
(二)工作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
专卖股协调营销部门调取辖区市场雪茄烟销售客户名单并下发至各中队,作为雪茄烟市场检查重点对象;各稽查中队对辖区无证经营情况和五类场所进行梳理建档。对收集整理的雪茄烟销售户、无证经营户、五类场所,中队应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
(三)集中治理阶段(11月11日至12月20日)
各稽查中队根据行动方案,认真做好卷烟市场治理的有关工作,围绕行动重点,主动开展市场检查和案件查处,确保专项行动发挥作用,收到成效。县局将适时开展专项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各稽查中队要定期对专项行动效果进行总结,县局进行考核评价,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稽查中队行动总结于12月28日前报县局专卖股。专卖股进行整理归纳后于12月31日前上报市局专卖科。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使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到位,成立“金秋二号”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调研,明确重点。各稽查中队要全面摸排雪茄烟市场,掌握市场的真实状况。对于较大的烟酒商店和高档消费场所要开展重点监管。
(二)注重分析,加强研究。协调营销部门对近两年销售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掌握雪茄烟在辖区市场销售趋势,防止雪茄烟非法流通现象在辖区市场发生。
(三)强化协作,完善机制。进一步密切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力争彻查市场上无证经营雪茄烟和销售走私、假冒、非法流通卷烟、雪茄烟行为。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完善相关措施,同时,建立起雪茄烟市场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四)突出激励,有效推进。发挥激励机制作用,对“金秋二号”行动中表现突出,破获大要案、网络案件的,县局将上报市局给于奖励。万元以上案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县局,县局于案发当日上报市局。治理成果实行月报制,各中队于每月25日将治理成果及数据以文字材料形式上报县局专卖股,专卖股于月底前上报市局专卖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