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办法】赞皇县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阅读数:524 文章字数:1357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

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河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考核原则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一系列…,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注重实效、考评结合、多方参与”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与责任目标考核相结合,定期考核与日常抽查相结合,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相结合,考核监督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评价各乡镇、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

二、考核范围

(一)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

(二)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要工作部门(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县农牧局、县畜牧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等)。

(三)其它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不列入年终考核目标,视日常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三、考核内容

(一)体制机制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乡、村二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二)落实目标责任 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全年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工作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三)认真履行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管理工作,确保本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序推进,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各监管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相关工作,按照“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强化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确保上市食品药品质量合格,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他非监管部门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保障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政策落实到位、人员安排到位、经费支出到位,确保有足够的人力和物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四、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落实。考核采取查看资料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动态跟踪考核与半年、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日常工作考核占60%,年终考核占40%。具体内容如下:

(一)查看内部管理档案资料和工作记录;

(二)实地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

(三)随机抽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四)按《赞皇县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评分。

五、考核处理

(一)考核结果列入全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

(二)考核得分计算方法及等级划分:

1.考核得分=平时考核得分×60%+年终考核得分×40%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四个等级。分值≥90分为优秀,80分≤分值<90分为良好,70分≤分值<80分为达标,分值<70分为不达标。

(三)上述考核得分为正常考核范畴,对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其年度综合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单位要制定整改措施,在一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四)根据考核情况,从考核优秀名单中评出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全县通报。

本文注册登录后可收藏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