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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意见】平山县推进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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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

处理全覆盖


为进一步扩大全县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覆盖面,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有效控制动物疫病,保障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改善农村卫生面貌,根据…《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1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石政办发〔2015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所有畜禽品种全覆盖,助推创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体系,完善运行。进一步抓好《平山县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方案》(平政办〔2015128号)的落实。一是建成并运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二是完善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在进一步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收集体系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牛、羊、鸡等其他动物的养殖数量更大和分布更分散的特点,病死猪收集体系进一步延伸拓展,扩大或是增加收集点和收集设施设备,做到病死畜禽收集全覆盖;三是完善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厂的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病死畜禽进场、储存、化制、产成品销售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充分考虑到其他畜禽的特点,做好收集、运输、监管、处理机制的相互衔接;四是建立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险联动机制。

(二)大力推进,全面实施。将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从2017年开始,全县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实现所有畜禽品种全覆盖。

(三)统一标准,财政补助。将除病死猪外的以牛、羊、鸡为主的所有病死畜禽纳入补助范围。按照体型大小分为大中小三类,小型畜禽主要包括鸡、鸭、鹅、鸽子、兔、貉子、猫、狐狸、貂等;中型畜禽包括羊、犬等;大牲畜包括牛、马、驴等。按照畜牧统计方法,统一折算成猪单位。按照国家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80/头的补助标准,病死畜禽按要求和程序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后,对每个猪单位的病死畜禽财政补助80元。县财政每年列出专项资金进行补助,切实保障对此项工作的资金投入。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是惠民利民的重大举措,是为全县人民办的一件民生实事,是一项德政工程,各乡镇、各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县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有关政策资金要求,加强预算管理,牵头制定具体补贴资金使用办法;县畜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要严格现场核查程序,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监管,收集相关处理资料;县食药监、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和收购、储运、加工、销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等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保险联动,借鉴生猪保险政策,积极推进其它畜禽保险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重点宣传违法违规、随意处置病死畜禽的危害和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全覆盖的意义及措施。要将政策宣传到最基层的养殖场(户),提高从业人员依法生产和全社会广泛参与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的意识,营造有利于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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